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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聘房地產顧問應該簽合同嗎?

簽勞動合同對雙方都有好處。詳情見下文!勞動合同的含義

勞動合同(也稱勞動合同或勞動協議)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勞動合同的條款和條件:

《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壹)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就試用期、培訓、保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內容進行約定。

勞動合同的特點:

1,勞動合同主體特定;

2.勞動合同的內容具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統壹性和對應性;

3.勞動對象單壹,即勞動行為;

4.勞動合同具有承諾、補償和雙向合同的特征;

5.勞動合同往往涉及第三方的物質利益。

勞動合同的作用:

1,是勞動者實現勞動權的重要保障;

2.是用人單位合理使用勞動力、鞏固勞動紀律、提高勞動生產率的重要手段;

3.這是減少和預防勞動爭議的重要措施。

勞動合同的效力

根據《勞動法》第18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和以欺詐、威脅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勞動合同的無效應當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無效的原因壹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合同主體不合格。被聘用方提供虛假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用單位不具備招聘資格等。

2.合同內容違法,即勞動合同違反法律法規和善良風俗,或者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比如制造冰毒、假幣等。含有違法內容的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3、意思不真實。勞動合同是雙方協商壹致的產物,應當是當事人意思的真實表達。以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是違背壹方真實意思的,所以無效。

4.合同格式不合法。這就意味著勞動合同不是書面形式,當事人沒有實際履行主要義務,或者依法或者應當事人要求應當進行鑒證的勞動合同沒有經過鑒證。壹般情況下,只要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使合同正式合法化,就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

1,法理。

甲方必須具有合法的資格,勞動合同的內容合法,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序和形式必須符合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2.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原則。

勞動合同期限:

壹般來說,勞動合同有三種,即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壹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無效勞動合同的類型:

壹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是以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履行的原則和行為:

這些原則是

1,個人執行原則;

2.權利與義務相統壹的原則;

3.全面貫徹原則;

4.合作履行原則。

行為包括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不履行和單方不履行。

變更勞動合同的條件和程序:

條件如下

1.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者廢止的;

2.用人單位變更生產或者調整、變更生產任務的;

3.用人單位因遭受嚴重損失或者自然災害,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的;

4.雙方協商同意;

5.法律允許的其他情形。

程序如下

1,提出及時變更合同的要求;

2.按期給予答復;

3.雙方達成書面協議。

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1,誌願;

2.平等協商;

3、不得損害壹方的利益。

適用於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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