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司法考試的難度遠遠超出了我的想象。司法考試的學習過程是極其痛苦的。很多學習者和我壹樣,覺得如果沒有老師帶入門,連詳細的教材都看不懂。雖然我知道書上所有的單詞,但是當我把它們聯系起來的時候,我不知道它們是什麽。反正我學習之前不知道檢察院是幹什麽的,所以很難找到警察。
困難的第壹個方面是記憶量。我目前在看的書是2016華胥綠皮書《刑事訴訟法沖刺篇》背誦版。全書226頁,都是需要記憶的簡化考點。對了,壹套8本。有壹大箱關於這些考點的說明。
記憶難度其次,更讓人感覺崩潰的是司法考試中的刁鉆題。比如比如判斷“非法拘禁案件的證人,可以由縣級以上檢察院傳喚。”無論對錯。這句話可以分為幾個考點?首先,“非法拘禁案”考驗的是檢察院和公安局的管轄權;“證人”會見需要與“犯罪嫌疑人”的處理區別開來;“能”和“應該”要絕對區分,“應該”是指必須做的事,“能”不壹定非要做;“縣級以上”涉及層級;“檢察院”涉及管轄權;“強行傳喚”不同於“訊問”和“詢問”。妳可以發現,除了“妳”和“的”,這句話裏的每壹個字都可以是考點。這種句子可能會出現在帶有非定向項的選擇題中。壹個問題由四個句子組成,包含了大量的信息。以至於如果只看真題來學習,其實壹天也看不了幾道題。
甚至還有壹些奇怪的案例,這些案例的答案可能會讓人大吃壹驚:
在路上走的壹個女子不註意的時候,A搶了B價值12000元的項鏈跑了。跑了50米後,A認為B的項鏈根本不值錢,於是掉頭跑向B,打了B兩個耳光,說“出來混不知道怎麽戴好項鏈”,然後把項鏈扔給B,如何定性A的行為?
A.搶劫罪(未遂)
B.搶劫罪(緩刑)
C.搶奪罪(既遂)
D.搶劫(轉化型搶劫)
提示:A跑完50米後,項鏈實際上脫離了B的控制,因此A的行為構成搶劫罪。50米內不容易看出是不是好產品。)
有壹個醜女孩,永遠嫁不出去,希望被拐走。壹天晚上,她的夢想終於實現了,她被綁架了。天亮後,綁匪覺得她長得醜,把她送回了原來的地方。女孩堅持不下車。綁匪咬著牙跺著腳把車鑰匙扔給醜女說:走吧。。不要車!!!
問題:
1.綁匪構成綁架罪還是拐賣婦女兒童罪?是犯罪中止、既遂還是未遂?
2.綁匪把車鑰匙扔給醜女人是否構成贈與?
3.醜女可以合法取得車輛所有權嗎?
4.綁匪棄車,醜女能否通過先占取得車輛所有權?
5.如果醜女人說:妳不娶我,我要妳的車,綁匪逼著給醜女人,醜女人構成犯罪嗎,是搶劫罪,敲詐勒索罪,還是別的?
1.綁架罪是指以勒索財物或者劫持人質為目的,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綁架他人的行為。文章不以勒索財物或劫持人質為目的,但提到女方希望被綁架,綁架者在綁架中實施了綁架行為,構成既遂。
2.綁匪無意將車送給醜姑娘,只有棄車不構成贈與。
3、無法註冊,所以無法取得所有權。(好像可以獲得使用權)
4、我國法律不承認先占權,無主財產歸國家所有。
5.醜女用婚姻幸福威脅綁匪把車給她,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主觀要素是脅迫,客觀要素是醜女人驚天地泣鬼神。
壹開始,我不明白。有必要把題做得這麽刁鉆讓考生難堪嗎?今天第三遍看了肖綠皮的《刑事訴訟法》,有了壹些了解。
司法考試是為國家選拔人才,很多通過考試的人都會進入公檢法。所以要篩選掉壹部分人生觀不正確的人。之所以會問壹些奇怪的問題來考察人生觀,是為了排除壹些極端的人。所謂“理論是灰色的,但生命之樹是常青的”。現實生活中,有很多令人瞠目結舌的案例。很多人手機上都有“今日頭條”APP,每天都有很多新奇有趣的東西可以刷。如果案件真的是壹個網友的嘴定的,那社會就亂了。
而司法考試體現了哪些原則?我在這部刑事訴訟法中找到了答案。刑事訴訟法的三大價值是“公正”、“秩序”和“效率”,三者不可偏廢。就“秩序”而言,首先,任何定罪都應該合法。再精彩的案子也不能憑直覺審判,必須有相應的法律依據。
此外,“秩序”的另壹層含義是司法程序也是合法的。作為壹個想進入法律行業的初學者,逐字逐句的答題方法也是必須要遵守的。不管妳是哪壹方,試想壹下,壹個本該送到省檢察院的案子,送到了市檢察院,或者說耽誤了壹個錯誤的期限。壹個部門不清楚,就可能對案件當事人造成不公平的後果。考生要學會遵循每壹個司法程序,才能提高實體效益。
可以說司法考試要篩選出來的人是壹個循規蹈矩的人,也是壹個有擔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