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中之重,其成敗關系到壹個國家的政治經濟穩定和發展。以下是我關於養老保險的論文,供大家參考。
1.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研究摘要:我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養老金改革的重要內容之壹,也是人們熱議的焦點。本文通過對我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發展的歷史回顧和現狀分析,提出了我國目前改革政策中可能存在的問題,並對“並軌”改革提出
基本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中之重,其成敗關系到壹個國家的政治經濟穩定和發展。以下是我關於養老保險的論文,供大家參考。
1.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研究摘要:我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養老金改革的重要內容之壹,也是人們熱議的焦點。本文通過對我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發展的歷史回顧和現狀分析,提出了我國目前改革政策中可能存在的問題,並對“並軌”改革提出了壹些建議。
關鍵詞: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平行改革
2015,1年6月,國務院發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的發布,標誌著我國長期以來的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障改革拉開序幕,將對我國機關事業單位進壹步改革產生深遠影響。
壹、我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歷史回顧和現狀分析
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壹直在嘗試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但在《決定》頒布前並無實質性變化。縱觀整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建立過程,從2012年3月兩會上的熱議,到2013年2月並軌方案的確定,再到2014年2月改革方案的通過,最後到2015年3月65438+。
二、當前改革中可能出現的問題
與以往相比,此次發布的最新《決定》可謂是壹個相對成熟的改革方案,但這壹改革方案在未來的實施中很可能出現以下問題:
職業年金可能會維持待遇的“雙軌制”,進壹步引發公平問題。
在我國,民營企業沒有職業年金,企業年金是自願建立的。從國務院發布的《決定》和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來看,改革後的機關事業單位似乎要建立職業年金,這是在制造新的不平等。此外,職業年金的繳納也具有靈活性,可能成為類似補貼的隱性福利。我們不禁懷疑,建立職業年金的真正作用是否只是改革的“買路錢”。所以,並軌改革帶來的公平似乎只是表面的。
第二,缺乏法律支持,理想與現實差距很大。
雖然近年來我國出臺了壹些關於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指導性意見、決定和辦法,但這些都不是具體的法律法規,缺乏強制性制度。另壹方面,改革的理想狀態是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建立統壹的基本養老金制度,最終實現養老保險制度的並軌。但實際上,個人繳費只占養老保險繳費的壹小部分,基金支付和財政補貼才是大頭。而且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初始招生時的個人繳費基數很小。預計短期內,三者的養老金替代率和支付標準不會統壹。這種理想與現實的巨大差距,未必有利於改革的進壹步推進。
(3)國家支付改革的初始成本,造成財政負擔
《決定》指出,改革要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進行,在增加工資的同時實行個人繳費。誠然,為了改革順利進行,國家應該支付改革的初始成本,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的增加無疑會增加國家的財政壓力。另外,改革中提到了“視同繳費年限”這個新詞,那麽“視同繳費”背後的錢誰來出?最後可能還是政府撥款,無疑增加了財政負擔。
三、關於我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並軌”問題。
第壹,建立職業年金的準入門檻,逐步降低職業年金。
針對上文提到的建立職業年金可能會維持待遇雙軌制的問題,建議有關部門可以通過設置準入門檻或采取明示條件的方式,有條件、有限制地享受企業年金。此外,通過逐年降低職業年金繳費比例來逐步降低“替代率”,比突然大幅度降低更可取。
第二,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初期分開,後期逐步統壹。
加快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法律制度建設,完善相應的配套處罰措施,以法律法規確立制度的強制性質,既能為改革提供有力支撐,又能解決改革過程中的隨意性問題。此外,《決定》中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在專款專用的基礎上聯系我國實際情況。建議在改革初期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基金區分開來分別使用,在改革取得壹定成效時逐步統壹三者的替代率和繳費標準,縮小理想目標與現實的差距。
第三,有針對性地提高待遇,積極推進事業單位人員市場化、社會化。首先,所謂的“完善工資制度”並不要求突然大幅度覆蓋所有人員。可以先提高欠發達地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基層人員的工資水平。其次,明確禁止地方政府隨意發放補貼,明確制定各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標準,可以減少不必要的財政浪費。最後,養老金並軌和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可以同時進行,使其實現市場化和社會化,從而更加積極有效地緩解改革帶來的財政壓力。
四。摘要
雖然在改革實施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壹些問題,但這些都不能否認養老保險制度並軌對事業單位改革的諸多積極作用。相信隨著改革的深入,我國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會更加完善!
作者:王靜單位:上海大學法學院
參考資料:
林凡。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整合的可行性研究[D]。吉林大學,2014。
[2]儲安石。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研究[J].北方經貿,201503:20-21。
[3]張啟元。準確理解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J]。***成員,2015,04: 32-33。
[4]閻誌。論我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的完善[J].法制博覽會,201602:193。
2.中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探討摘要:中國養老保險面臨著基金規模過小、依靠單壹支柱結構失衡、投資回報率低、可持續發展面臨挑戰等問題。通過對智利、瑞典和美國的研究,我可以借鑒以下經驗:建立多層次的三支柱結構,確保三大支柱協調健康發展,從而實現養老保險的多目標戰略;放寬養老金投資限制,引入市場化運作,提高養老金回報;提高被保險人的參與度,發揮被保險人的主觀能動性;推動改革與其他改革相協調。
關鍵詞:人口老齡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2015年,我國老年人撫養比已經達到7.7∶1。未來,人口老齡化速度和老年人撫養比將快速增加。預計2035年我國老年人撫養比將達到3∶1,超過目前西歐水平,2040年將超過美國,老齡化形勢嚴峻。為了確保老年人的老有所養,現在就有必要改革中國的養老保險制度,為未來人口老齡化的挑戰提前做出戰略安排。
壹,中國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
1.養老基金規模過小,結構失衡。
1.養老基金太少了。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到2014年末,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存量為31800億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存量為3845億元,兩者合計35645億元,形成我國養老保險第壹支柱。企業年金基金累計結余7689億元,形成養老保險第二支柱。這兩大支柱構成了中國養老保險的基石。此外,我國於2000年8月建立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通過中央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劃轉的方式籌集資金,是國家社會保障的儲備基金,以應對人口老齡化高峰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2014年末,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資產15356億元。這些資金的總量是58691億元,相當於2014年GDP的9.2%,顯然太少了。與世界和其他國家相比,排名也明顯靠後。
2.結構失衡,過於依賴第壹支柱。壹直以來,由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組成的第壹支柱在養老保險基金來源中占有絕對的比重。2014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占比60.7%,全國社保基金占比26.2%。第壹支柱* * *約占87%,而作為第二支柱的企業年金僅占13%。可見,我國養老保險三大支柱結構失衡,過於依賴第壹支柱,另外兩大支柱並未逐步發展。
二是資產配置保守,整體收益率過低,沒有起到保值增值的作用。
全國社保基金可以進行境外投資,因為投資範圍廣,約束小,高風險資產配置上限為40%。自成立以來,年均投資回報率為8.7%,明顯高於通脹率。而占比最大的社會保險基金、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範圍僅限於國債和銀行存款。雖然風險低,但是收益差。通脹高的時候,這部分資金有縮水的風險。以2011為例,當年物價同比上漲5.4%,而同期銀行存款和國債利率都在3%左右,因此當年社會保險基金實際收益率為負。從國際比較來看,我國社保基金的收益率也明顯低於其他國家。據OECD統計,2014年,荷蘭養老保險基金的實際收益率達到13.5%,位居第壹,與2/3國家養老保險基金的實際收益率相比,相差5%以上。相比之下,以1年期存款利率計算,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收益率可能只有3%。扣除通貨膨脹的影響,實際收益率只有1%。按照三項社保基金規模的加權平均,2014年中國社保基金年收益率為4.1%,實際收益率僅為1.5%,遠低於其他國家。
第三,依靠財政補貼和隱形債務資金,需求巨大,可持續性堪憂。
目前我國養老基金看似資金充足,實際情況卻不容樂觀。這幾年養老金很大壹部分來自財政補貼。自1997建立統壹賬戶體系以來,國家財政對養老保險的補貼金額從當年的2億元攀升至1999至168億元,2007年達到1157億元。整體來看,截至2014年,各級財政* * *補貼養老保險2萬億元,超過總結余35645億元的50%。這種依靠財政輸血的養老體系的可持續性令人擔憂。可持續發展的另壹個問題是,養老保險除了賬目清晰之外,還有隱形債務,未來資金需求巨大。中國社會科學院2014年發布的《現行統賬結合模式下的隱形債務預測與測算》報告顯示,以2012年為基數,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賬結合制度下的隱形債務規模高達86.2萬億元,相當於當年GDP的166%,資金缺口巨大。
二,國外養老保險改革的經驗
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和未來面臨的挑戰,也是世界上許多國家過去經歷過的問題和挑戰。這些國家解決問題、迎接挑戰的做法和經驗,對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和設計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智利:建立三支柱模式,引入養老基金的競爭性管理。
智利的養老保險改革因其特色鮮明、效果顯著而被視為社會保障改革的典範,也受到了世界範圍內的廣泛關註。
1.建立三足鼎立的模式。在改革中,智利將養老金制度從單壹支柱結構發展為三支柱結構:第壹支柱針對窮人,主要由* * *,為社會建立最低保障;第二支柱是個人賬戶養老金計劃,是三大支柱的主體,第三支柱是自願個人儲蓄計劃,為自願的養老金儲蓄提供稅收優惠。三支柱結構為智利社會提供了多層次、靈活的養老保險體系,使得養老保險體系足以應對扶貧、平穩消費等不同且相互沖突的目標。
2.五位參與者各司其職,分工明確。在智利的養老保險體系中,* * *保證最低收入,養老基金管理公司AFPs努力實現高投資回報,養老基金管理監督局SAFP監管行業秩序並制定細則。參保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AFP管理個人養老金賬戶,壹年可以在不同AFP之間轉移4次,而央行作為資金托管人,保證資金安全。這五方各司其職,分工明確,所以整個系統最終才能高效運轉。特別值得指出的是,智利在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中引入了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公司AFPs,對養老金進行競爭性管理,大大提高了投資回報率。自成立以來,養老金年均實際收益率達到5%,起到了保值增值的作用。也正是在良好制度設計的推動下,1985 ~1995期間,智利養老基金占GDP的比重從10%擴大到43%。
瑞典:建立國家養老基金並引入名義賬戶。
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瑞典進入老齡化社會,65歲以上人口占比超過17%。此外,勞動力供給不足,養老基金來源下降,整個國家的養老保險制度面臨著可持續的危機。為了克服困難,瑞典從65438到0999通過了養老保險改革法案,不僅構建了養老基金的三支柱體系和市場化管理,還創造性地引入了“名義賬戶”。
1.建立全國養老基金,引入市場化管理。為了規避國家財政風險,保證現收現付模式的運行,瑞典建立了舊制度結余的緩沖基金。這些緩沖基金由若幹基金AP1-AP4和AP6投資於非上市公司,以市場化方式管理,分散風險,鼓勵競爭。
2.介紹個人賬戶。名義賬戶是現收現付制和積累制、固定收入型和固定支付型的混合模式。16%轉入收益養老金計劃的工資用於支付目前老人的養老金。同時,這部分繳費也將計入參保人的個人名義賬戶,只是在金額上,沒有真實的資本化和積累,作為個人退休時領取養老金的依據。也就是說,籌資方式是現收現付制,但在提取養老金時,養老金的支付標準原則上嚴格按照“固定繳費積累制”的規則執行。名義賬戶集中了各種養老金制度的優勢,引起了國內專家學者的關註。
三、美國:多層次養老金體系形成多重保障
美國的社會保障養老金制度已有上百年的歷史,但私人部門固定繳費DC計劃近幾十年發展迅速。美國經過長期發展和不斷調整,形成了多層次的養老體系,為居民養老提供了多重保障,對整個社會和金融市場影響深遠。
1.三足鼎立的結構和DB與DC的結合提供了足夠的靈活性和多樣化的選擇。在美國的三支柱結構中,第壹支柱是* * *強制養老金計劃,實行現收現付制,由聯邦政府組織實施,基本覆蓋所有就業人口;第二個支柱是公共和私營雇主的養老金計劃。私人部門養老金計劃在20世紀70年代之前基本上是固定收益的DB,而固定繳費的DC在20世紀70年代之後發展迅速,很快就超過了DB計劃的規模。第三個支柱是個人儲蓄養老金計劃,完全由個人自願。根據美國現行規定,所有70歲以下有收入的人都可以開立IRA,不管他們是否參加過其他養老金計劃。
2.401k計劃調動了企業和員工的積極性,成為美國養老金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401k計劃是補充養老保險計劃之壹。它采用DC式,員工和雇主繳納相同的費用,個人賬戶積累,稅收遞延,員工可以選擇自己的投資方式。它已經成為美國許多私營部門雇主的首選社會保障計劃。首先,通過個人繳費的稅收優惠政策,實現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承擔職工養老責任的制度設計。其次,通過強有力的監管懲罰提前支取行為,有效鼓勵儲蓄。第三,個人賬戶和員工投資選擇權的管理,極大地調動了企業和員工參與401k計劃的積極性。
3.與資本市場形成良性循環。上世紀70年代,美國資本市場相對成熟,法律法規體系健全,投資工具豐富。美國私人部門的DC式養老金計劃的資產配置已經從存款和債券轉向股票和共同基金。近年來,股票投資有所下降,主要投向* * *共同基金。從1978到2013,美國私人部門DC養老金計劃的規模擴大了44倍,年均增長率為29%。截至2013年末,50%的資產投資於同壹只基金,26%的資產直接投資於股票,債券和銀行存款合計占比僅為10%。養老金進入資本市場,既達到了保值增值的目的,又為資本市場引入了穩健的投資者,有助於促進市場的健康發展。養老金增值和資本市場發展相互促進,形成良性循環。
三。對中國的啟示
第壹,建立多層次的三足鼎立結構
從三國的經驗來看,形成了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為個人養老提供多重保障,實現養老保險制度的多重目標,尤其是美國。美國養老保險制度的第壹級是由國家立法規定,低保障高限額的強制基本保險,起到保護社會穩定和維持基本生活的作用。第二個層面是公私部門的雇主養老金計劃,選擇DC式的401k計劃作為主推,賦予個人選擇資產配置的權利,有助於調動參與者的積極性。這種多層次的結構保證了養老保險的多個目標可以同時實現。例如,第壹個支柱可用於減少貧困的社會轉移支付;第二個支柱可以鼓勵老年人儲蓄,抑制消費。建立多層次、多元化的三足鼎立結構是我國應該努力的方向。此外,三大支柱需要協調發展,不能過分依賴單壹支柱。目前我國第壹支柱比重過高,阻礙了第二支柱的發展。以後可以考慮適當降低第壹支柱的比例。
第二,放寬養老金投資限制,引入市場化運作。
1.放寬投資限制。安全是資金運作的第壹原則,但降低風險提高收益不是萬能的。以前述國家為例,適當進入風險較高的資本市場,往往具有更好的養老金保值增值的效果。逐步放寬基金的投資範圍是大勢所趨,包括提高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投資比例,允許投資海外資產。
2.引入市場化運作。專業投資管理機構負責三國的養老基金管理。同時引入眾多管理機構進行競爭性管理,在全球範圍內選擇基金經理或基金產品進行全球投資,從而保證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提高投保人的參與度
目前,在我國養老基金管理中,投保人的參與度幾乎為零。作為保障基金的繳納者,他不能參與到自己繳納的基金的管理中,這無疑會降低個人參保的積極性。相比之下,在美國私人DC計劃中,個人擁有可觀的投資選擇;在智利,被保險人可以從多個AFP中自由選擇,每年有四次調整機會;在瑞典,額外投保的養老金計劃采取自我管理機制,只有在不主動選擇的情況下,才能在AP7基金中進行管理。正是高度的參與感使得居民願意參加養老保險計劃,將資金投入基金賬戶。
四項改革和其他改革* * *
最重要的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不是孤立的,需要與其他改革壹起推進。
1.與國企改革相輔相成。從歷史上看,國企改革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相輔相成的。黨的十五大以來,國有企業改革進入攻堅階段。針對國有企業改革和產業結構調整中下崗職工增加的情況,黨中央作出了確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重大決策,即“兩個確保”。社會保障為國有企業脫困改革做出了巨大貢獻,為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國企改革已經到了關鍵階段,通過劃撥更多國企股份來充實社保基金。壹方面,增加了社會保障基金儲備;另壹方面,社保基金進入國企有利於推進國企改革,有望提升國企治理水平。
2.與金融改革互為前提。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制度仍然存在城鄉分割、群體分割、地區分割和管理分割等現象。其中,區域分割和管理分割的現狀與我國的金融體制密切相關。如果不推進金融體制改革,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也將非常困難。
3.與資本市場改革相互促進。養老基金需要在資本市場上保值增值,資本市場也需要社保基金作為最大最穩定的機構投資者來提高效率和成熟度。因此,壹方面要提高社保養老基金投資風險資產的比例;另壹方面,也要加強資本市場制度建設,保護養老基金在資本市場的權益。
作者:曹單位: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局機關經濟研究所經濟研究所。
參考資料:
【1】樓繼偉。建立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N]。人民日報,2015-12-16。
【2】尼古拉斯?巴爾,彼得?鉆石。養老金改革:理論要點[M]。北京: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