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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為壹名演說家

在當今多元文化的社會中,許多新的理論、時尚的模型和吸引人的商品...都在大學校園裏進進出出,使培養人成為壹件非常困難的工作,培養合格的法律人更是難上加難。法學院培養的學生畢業時面臨復雜的社會現實,要處理的問題都涉及政治、經濟、文化,這就要求法學學生具有良好的法律素養,包括表達能力、思維能力和探索能力。我認為口才是法科學生最重要的能力。法律人,無論是法官、檢察官、律師、法律顧問還是法學教師,都需要與他人進行口頭交流,表達對具體事實和問題的看法和理解,這就是普通人所說的“口才”人才。

問題的癥結在於,當前法學教育仍然保持著“填鴨式”教學,堅持傳統的人才培養模式,法學教育與司法實踐嚴重脫節。目前中國法學院校幾乎沒有以口才訓練為主的課程,如法庭調解、法庭辯護、法庭審判實務或律師實力等。雖然各法學院都規定學生有實習期,但隨著法學學生數量的增加和就業壓力的加大,這種實習失去了應有的價值,法學教育陷入了“死亡”的泥潭。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國外法學院的講座、研討會、診所等熱鬧場面,都是把學生作為學習的主體,讓學生充分享受學習法律帶來的樂趣,盡可能把他們培養成演說家。這樣才能培養出合格的法律人。

說到培養法律人的口才,就不能不提到古羅馬傑出的教育家西塞羅。馬庫斯·圖留斯·西塞羅(公元前106-43)出生在壹個富裕的騎士家庭,從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他在著名的修辭學家、法學家和斯多葛派哲學家開辦的學校接受教育。我做過律師和政治人物。在西塞羅看來,壹個名副其實的演說家,必須能夠對任何壹個眼前的問題,任何壹個需要語言藝術闡述的問題,以規定的模式,脫離講稿,以恰當的姿態,恰當而審慎地發言。能夠就任何問題發表恰當的演講是演說家的基本特征(滕外國教育史)。在他看來,演說家不同於普通的演說家,普通的演說家只能清晰地表達自己的思想,而演說家卻有著令人羨慕的高貴的演講風度。同時,他也認為壹個演說家不同於其他專家。壹個演說家在某個專業領域的知識當然不如這個專業的專家,但只要獲得了專業的基礎知識,他會比他咨詢過的專家講得更生動、更精彩。演說家之所以能發表感人肺腑的演講,不是他的專業知識,而是他的口才(吳世英《外國教育史教程》)。所以我們要把法律人培養成演說家,而不是會說話的普通人或者專家,因為如果降低標準去培養會說話的普通人,就不符合法律的屬性,也不符合法律人才培養的要求。當然,我們不能指望把所有的法學家都培養成專家學者。畢竟“為政不為善,為法不為己”。法律秩序的建立需要更多的交易型人才。

在西塞羅看來,演說家應該有更廣博的知識、優美的風度和優雅的風度。他說:“口才是科學和知識的集合,它的內容遠比人們想象的要廣泛。”對於法學專業的學生來說,他們不僅需要更紮實的文化素養,更寬厚的社會科學理論。在西塞羅的觀念中,我們應該掌握語法、修辭、算術、幾何、天文、音樂等。當然這些都是基礎學科,還要掌握壹門“關於人生和人類行為的哲學”,也就是倫理學。西塞羅強調,在培養演說家的方法中,接觸應該占據重要地位,是不可缺少的環節。就像學遊泳壹樣,要有真槍真刀的訓練,就像美國法學家托馬斯?6?1D?6?1摩根說,“法學院的學生需要工作技能,忽視技能訓練會給學生帶來傷害。技能應該伴隨學生的整個工作生涯。”

另外,訓練人也需要壹定設備的支持。作為學校,教室,宿舍,運動場等。當然是必要的,但培養法學學生的口才技能,需要壹些特殊的條件,如法律圖書館(資料室)、模擬法庭、討論室等。就筆者而言,國內大部分法學院都有相關圖書館(資料室),很多學校只對教師開放,禁止學生進入,令人費解。是培訓老師還是培訓學生?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模擬審判,像是理工科學生的實驗室,是普通教室或者會議室不能比的。在模擬審判中,內法學員體驗到了法律的威嚴和法律傳遞的文化。另外,討論室也不同於壹般的教室,可以放壹些書籍供學生討論時參考,同時可以布置壹些舒適的圓桌藤椅。在這種環境下,品茶不可能產生思想的火花和優秀的演說家。國外很多大學的神學院都是在這樣的討論室舉行,國內有條件的大學也早就設置了這樣的設置,比如華南理工大學的“律師世家”。當然,這樣的設置要根據學校的經濟情況,不能壹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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