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主有權拒付停車費嗎?物業收取的停車費怎麽分攤?物業管理法律專家、包華律師為您解答以上問題。
小區業主有權拒付停車費嗎?
《住宅物業無權收取停車費》壹文作者認為,《物權法》第七十三條規定,住宅區內的道路、綠地、公共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歸業主所有。第74條第3款規定,占用歸所有人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車位,歸所有人所有。
據此,筆者認為小區內的公共場所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物業,而非物業公司,物業公司無權未經批準收取停車費,因此強行收費是違法的!
小區物業是否有權向小區業主收取停車費?
在這個問題上,北京市律師協會物業管理法律事務委員會委員、北京市藍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包華認為,《小區物業無權收取停車費》壹文的觀點有失偏頗。
根據《物權法》第七十三條規定,住宅區內的道路、綠地、公共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所有。
這意味著,在計算小區容積率時,小區內的上述設施已計入小區總用地面積,其土地使用權已歸全體業主所有。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使用物業* * *部位和* * *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和物業管理企業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因此,物業管理公司只有在征得全體業主同意,並按照相關法律部門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後,才能使用小區的土地進行經營和收取停車費。
包華律師認為,小區停車位的土地使用權已經歸全體業主所有,而非個別小區業主。就像,中國鐵路總公司是全民所有制企業,其財產屬於全民所有。但是,妳不能以我是中國公民為由,不買票就坐火車。
所以小區業主是否交停車費需要業主大會審議表決。只要經過業主大會表決,授權物業公司收取小區停車費就是合法的。
停車費怎麽分攤?
小區業主需要交停車費,新的問題出現了。物業公司收取停車費後,應該如何分配?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但現實生活中,停車費壹般都是物業占用,業主根本不知道如何分配和使用。這也是業主因物業收取停車費而飽受詬病的原因之壹。
包華律師認為,停車費的分配和使用方案需要業主大會審議表決。扣除物業管理公司作為管理人的合理費用後,剩余部分歸全體業主所有。
從公平的角度來說,小樓的業主不會都有車。如果有車的車主和沒車的車主承擔公共設施的維護顯然不公平。可以給沒有車的車主提供適當的補貼。
如果物業公司不把停車費交給業主大會,小區業主成員可以代表小區全體業主起訴物業公司。
司法實踐中,也出現過業主勝訴的案例。上海天鼎花園業主委員會訴上海賽福萊物業發展公司服務合同糾紛案,上海市靜安區法院終審判決上海賽福萊物業發展公司向上海海天鼎花園業主委員會返還地面停車費。
車輛在停車過程中損壞,根據停車服務合同確定物業公司的責任。如果雙方沒有合同,則需要根據物業服務合同中物業公司的服務責任來確定。此外,壹般情況下,小區停車位在運營過程中會適用商業保險,保障車主的財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