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興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010-81298303?傳真:010-81298305
如有用工爭議,可撥打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電話:010-69241320。
辦公地址:大興區黃村西街90號?郵政編碼:102600
違反協議扣發工資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隊反映。
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是隸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事業單位。是勞動保障行政機關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並糾正違法行為,依法對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理或者行政處罰的行政執法活動。
擴展數據
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的投訴有:
1,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
2、用人單位在招聘勞動者時收取押金、保證金等費用或者扣押勞動者證件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
5.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6.用人單位拒不支付或者未按標準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和節假日工資報酬的;
7.用人單位支付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8.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9、用人單位違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
10,用人單位使用應當取得而未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勞動者從事相應的技術工種;
11.用人單位未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
12、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違反國家關於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鑒定的規定;
13、其他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
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的條件是:
1,有明確的被舉報投訴單位的名稱、地址和聯系電話;
2、有具體的舉報投訴、事實依據或基本線索,如具體的違法時間、違法行為、違法過程和結果等。;
3.舉報投訴時限未超過2年;
4.舉報投訴和請求屬於勞動保障監察的範圍;
5.屬於本級監察機關管轄。
勞動仲裁是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進行仲裁和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壹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除非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仲裁委員會不受理超過法律規定期限的仲裁申請。
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可以分為三類:不同的人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不同的材料:
壹、如果申請人是員工,請提交以下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說明申請的事實理由,壹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填寫;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親自簽署並提交授權委托書,註明委托事項,並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人代理人為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的,應提供律師執業證書復印件;委托人的代理人為公民的,應提供與委托人簽訂的免費代理協議和代理人與委托人關系的法律資料;
(四)被申請人的工商註冊信息;
(五)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用工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處分證明和辭退、開除、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通知或證明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原件經審核後退回;
(6)提交的證據材料清單壹式兩份;
第二類。申請人涉及集體爭議的,請提交以下材料:除第壹類(1)至(6)項材料外,申請人推薦3名或5名職工代表,提交職工代表名單及全體職工簽名表。其中,屬於欠薪集體爭議案件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被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職工名單和欠薪余額表。
第三類。如果申請人是用人單位,請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2)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同第壹類第(六)項);
(三)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權委托書(註明委托事項)中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6)提交文件清單(壹式兩份)。
參考資料:
北京市大興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