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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理解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方式

正確理解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方式

壹、什麽是中外合作辦學?

根據《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及其實施辦法,外國教育機構和中國教育機構在中國境內舉辦的以中國公民為主要招生對象的教育機構或者項目的活動,適用本條例。也就是說,中外合作辦學的主體是中外教育機構,模式是合作,對象主要是國內的中國公民。中外合作辦學是中國教育的組成部分,是教育對外開放的重要形式。屬於公益事業,核心是引進國外優質教育資源。雙方必須在辦學、教育、教學、管理等方面開展實質性合作。

中外合作辦學有機構和項目兩種形式。其中,組織有法人設置和非法人設置兩種形式。根據《規定》,我國教育機構應當與外國教育機構制定相應層次、類別的教育教學計劃,頒發中國學歷學位證書或者外國學歷學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實行“審批制”和“證書制”,審批機關分別向依法批準設立或舉辦的機構和項目頒發“辦學許可證”或“辦學批準書”。

我國教育機構沒有實質性引進國外教育資源,只是以學分互認的形式與國外教育機構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如壹般校際交流項目、國外大學預科班、雙學位項目、雙語教學項目、引進國外大學部分課程等,不屬於中外合作辦學範圍。

二、為什麽開展中外合作辦學

(1)加入世貿組織以來,中外合作辦學是維護國家教育主權的重要保障。2001,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根據WTO規則,中國承諾開放教育領域,外國教育機構可以以商業存在的形式開展教育服務貿易。對於教育服務貿易領域的商業存在,各國都非常謹慎,通過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進行嚴格控制和區別對待,以維護本國的教育主權。為應對國外教育對我國教育的沖擊,抵制國外教育傾銷,維護我國教育主權,借鑒國外先進教育理念和優質教育資源,促進我國教育改革發展,國務院於2003年頒布實施了《條例》,規定了國外教育資源準入門檻,明確了中外合作辦學的政策導向。根據條例精神,教育部先後制定出臺了《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實施辦法》等壹系列規範性文件,不斷規範中外合作辦學行為,有效保障了中外合作辦學的法制化、規範化管理和科學發展,壹批高水平、示範性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逐步發展起來。

(2)中外合作辦學作為改革開放後我國教育體制改革的有益嘗試,經過10多年的發展,取得了壹些積極成果。壹是豐富了中國的教育供給,滿足了多樣化的教育需求。中外合作辦學引入海外學歷教育和培訓項目,增加了教育機會,豐富了教育供給,壹定程度上滿足了中國受教育者日益增長的多樣化教育需求。二是創新辦學機制,推進教育教學改革。中外合作辦學引進了海外的教育理念、教育內容、教學方法、人才培養模式和管理經驗,促進了國內學校的學科建設和師資培養,增強了辦學活力,推動了教育教學改革。主要體現在出現了新的辦學主體——境外教育機構,出現了新的運行機制和辦學模式——中外合作,出現了新的管理模式——多元化獨立辦學,出現了新的投資來源——投資多元化。三是通過中外合作辦學,拓寬了人才培養途徑,培養了壹批專門人才,促進了學科專業建設,加強了壹些薄弱學科,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培養了壹批專門人才。

同時,中外合作辦學開辟了壹條“不出國留學”的路子,節省了教育支出。中外合作辦學的學費普遍低於出國留學,平均每年學費2左右。5萬元,而英國、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留學平均每年學費在9萬元左右。按2012年高等教育階段中外合作辦學45萬學生中有壹半出國留學計算,當年學費支出將節省約6543.8+05億元。中外合作辦學,讓不出國留學成為可能。中外合作辦學引進境外教育資源,開展教學活動,頒發境外學歷證書,讓學生不出國門就能接受境外教育。

三。中外合作辦學的發展

經過壹段時間的發展,特別是教育規劃綱要頒布實施三年來,中外合作辦學初具規模,布局更加合理,學科專業結構逐步優化,進入快速、穩定、高質量發展階段。截至目前,已有930所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通過教育部審批。省級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並報教育部備案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1049個,全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1979個。從辦學層次看,除義務教育和軍警政教外,涉及其他辦學層次;從辦學規模來看,據不完全統計,各級中外合作辦學在校生約55萬人,其中高等教育在校生約45萬人,占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的1。4%。高等教育階段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超過654.38+0.5萬人。

(壹)主要特點

第壹,從高校情況來看,初期規模穩步發展。目前,我國共有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和機構577個,占全國高校總數的21%。“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水平大學79所,舉辦的項目占項目總數的16%。普通本科和高職院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498個,占項目總數的84%。這些院校通過合作辦學增強實力的積極性很高,已成為中外合作辦學的主力軍。

二是從學科來看,結構逐步優化。重點支持高校在理、工、農、醫等自然科學領域合作辦學,初步改變過去以人文社會科學為主的局面。從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來看,目前中外合作辦學涉及11學科,工科占37%。而法學、文史類項目占比在2%以下,不存在過度集群、不平衡、專業敏感等問題。此外,還努力支持大學在大氣科學、災害護理、生態學(自然資源保護)、給水排水工程、職業治療、理療學、船舶與海洋工程、修復與矯形學、文化遺產保護、互動創意等新興和前沿交叉學科領域合作辦學。,填補了國內學科空白,培養了壹批青年骨幹教師。

第三,從區域分布來看,布局逐漸合理。對中西部地區中外合作辦學給予優惠政策,加大支持力度,支持中西部省份舉辦項目257個,占教育規劃綱要實施以來舉辦項目總數的44%。除西藏、青海、寧夏外,內地其他省份均舉辦了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同時,推動東部地區中外合作辦學基礎較好的高校舉辦高水平的中外合作項目和機構,發揮引領和示範作用。

第四,從資源引進來看,力度不斷加強。引導高校合理引進和有效利用優質教育資源,加強能力建設,推進人才培養模式和教育教學改革。比如上海紐約大學,不僅引進了紐約大學的數學、數字媒體等很多優勢課程,還合作開發新的專業課程,編寫新的教材。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結合中外學科特點,努力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熟悉國際規則的法律專業人才,為中國法學教育的發展和中外合作培養“中西法律人才”的探索探索了寶貴的辦學經驗。

第五,從德育角度看,更有特色,更有效。中外合作辦學學校和項目註重培養學生科學的世界觀、積極的人生觀和價值觀,結合中外合作辦學特色開展思想道德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成效顯著。Unnc等中外合作大學堅持成立黨委,堅持有人的地方就有黨務工作,有黨員的地方就有黨組織,實現了黨的基層組織全覆蓋。壹些高校還建立了海外黨組織,實現了中外合作留學人員黨建工作與國內壹致、培養同步。東北財經大學薩裏國際學院2011畢業生王傳洋,畢業後應征入伍報效祖國,在軍事比賽中獲得多項第壹,在綠色軍營中成就了自己的中國夢。央視新聞聯播對此進行了專訪。

(二)近三年中外合作辦學的主要工作。

壹是推動建立了壹批辦學起點高、合作基礎好的機構和項目,形成並保持了高水平、示範性中外合作辦學進壹步發展的趨勢。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方面,教育部批準設立上海紐約大學和籌建溫州肯大學、昆山杜克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到目前為止,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有長江商學院、上海紐約大學、unnc、Xi交利物浦大學和北師大-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學院。批準設立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法學院、中山大學中法核工程與技術學院、北京工業大學北京-都柏林國際學院、中國科學院鐘丹學院等壹批高起點的中外合作二級學院,具有較強的示範和引領作用。

在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方面,自《教育規劃綱要》頒布實施以來,教育部先後6次對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進行驗收評估和審批,共批準北大、清華等辦學基礎較好的國內高校舉辦的項目412個,占總驗收的30%-48%。根據法律法規,項目審批每年進行兩次,以確保審批質量。

二是推進中外合作辦學質量保障和工作機制建設。圍繞“兩個平臺”和“兩個機制”,進壹步加強中外合作辦學質量保障工作建設。依托教育部涉外監管信息網,建立了中外合作辦學監管信息平臺,定期發布經教育部批準或審核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信息。建立和完善了中外合作辦學海外學位授予平臺,從根本上保障了學生的權益。教育部建立了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頒發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認證登記制度,嚴格執行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本科以上學歷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認證登記制度。目前,該系統已完成30所院校、456個項目,註冊學生學位證認證信息65438+萬余條,接收各類信息查詢654380+0.5萬余條,並與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認證系統對接,大大提高了認證效率。從目前的註冊工作來看,有效遏制了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超出批準的招生計劃招生、自行變更或新增招生專業、自行發放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等壹些問題。中外合作辦學質量評估機制已經建立。2012年,遼寧、天津、河南、江蘇四省中外合作辦學試點評估工作順利完成,在建立質量標準、規範辦學方面積累了初步經驗。在此基礎上,今年初啟動了新壹輪中外合作辦學評估,以學校自評為重點,突出學生滿意度,臨近學期對23個省(市)經教育部批準設立和舉辦的314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進行合格性評估,規範辦學秩序,維護學生及相關主體合法權益。評估結果將作為機構和項目是否批準延期的重要依據。這項工作預計6月底結束11。在處罰和退出機制建設方面,對不符合法定辦學條件、不按照合作辦學協議投入資源辦學、質量評估較差的機構和項目,將嚴格按照《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的規定進行嚴厲處罰,依法限期整改, 停止招生或吊銷辦學許可證,以維護中外合作辦學秩序,促進良好發展環境的形成。

三是創新管理方式,轉變政府職能。今年初,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成立涉外學校管理辦公室,優化中外合作辦學行政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進壹步加強中外合作辦學的統籌規劃、行政審批、綜合協調、指導推進、宏觀布局和質量監管。在浙江省開展了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審批權下放試點,並及時進行總結、指導和監督;廣東、福建兩省探索中外合作辦學“部省聯合審批”機制取得重要進展;江蘇省蘇州市獨墅湖科教創新區建成了高等教育國際化示範區。這些實驗區在中外合作辦學管理體制和機制創新方面邁出了可喜的步伐。

四是建設中外合作辦學理論隊伍,努力推進中外合作辦學的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近三年來,中外合作辦學的理論研究越來越受到重視。改變了理論研究“無用、不足”的局面;中外合作辦學基礎理論研究不斷加強,基礎性、前沿性、戰略性問題研究初步形成壹系列成果,具有標誌性、示範性;壹些科學可行的應用研究成果為教育決策和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及項目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理論和專業支持。以教育部理論研究基地和政策咨詢平臺廈門大學中外合作辦學研究中心為代表的中外合作辦學研究,在咨詢、育人、服務社會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3)存在的問題

經過30多年的發展,中外合作辦學積累了許多寶貴的辦學經驗,逐步走上了高水平示範性發展軌道。這些進步是重大的。同時,在辦學過程中還存在壹些問題。

壹是引進優質教育資源的整體水平有待提高。《教育規劃綱要》實施三年來,高水平、示範性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不斷增加,這壹勢頭將持續下去。同時,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長期積累的深層次矛盾正在逐步解決,但這是壹項十分艱巨的任務。比如,在《中外合作辦學條例》頒布之前,各部門、各地方審批的項目繁雜,引進資源水平低或者沒有實質性引進,嚴重影響了中外合作辦學的整體水平。今後,在嚴格審批和監管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新申報或新設立並舉辦的項目的同時,也要對以前舉辦的項目進行清理、整頓和規範。

二是部分機構和項目的辦學行為有待進壹步規範。比如,壹些中介機構參與安排中外合作辦學,並以此謀取利益,嚴重幹擾了中外合作辦學的正常秩序,影響了其品牌形象和誠信;此外,壹些國外教育機構以中外合作辦學為盈利手段,以數量擴張為目的設立“連鎖店”,無法保證優質教育資源的引進,也不利於提高辦學質量和水平。

三是學科結構有待進壹步優化。雖然壹些低水平重復辦學如工商管理學科得到有效控制,但學科和專業過於集中的問題仍需加強和調整。例如,在884個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中,部分國家急需專業所占比例過小,如國際法,占比不足1%,不能滿足國家在對外開放中需要大量精通國際法的法律專業人才的新形勢。下壹步將加強中外合作辦學審批和監管過程中的調控,不斷適應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新需要。

四是高水平示範性中外合作辦學宣傳力度有待加強。目前,中外合作辦學的輿論正在向好的方向轉變,很多媒體朋友也在悄悄傳遞中外合作辦學的正能量,做出了很大的貢獻。但由於種種原因,壹些中外合作辦學的報道仍存在壹概而論、捕風捉影的現象。比如有些報道失實,混淆中外合作辦學的概念,模糊中外合作辦學的政策邊界,對中外合作辦學進行虛假宣傳,把中外合作辦學的虛假標簽戴在頭上。今後,要加強對高水平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的發現、總結、宣傳和推廣,紮實推進高水平示範性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建設。

㈣考慮下壹步措施

當前,中外合作辦學面臨新的發展機遇和壹系列新的發展課題。教育部將圍繞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中外合作辦學總體發展目標和具體要求,堅持以引進優質教育資源為導向,以提高教育競爭力為重點,以培養高素質、國際化人才為目標,積極開展中外合作辦學,滿足人民群眾對高質量、多樣化教育的需求。

第壹,擴大開放,提高質量。中外合作辦學作為推進教育改革發展、提高國際化水平的戰略舉措,應當納入國家、地方和學校教育總體發展規劃。積極引進優質教育資源,努力提升學校整體實力,加快培養高素質國際化人才。堅持壹手抓發展,壹手抓規範。規範辦學秩序,提高辦學質量。

二是深化改革,加強省級統籌。建立健全以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為主體的中外合作辦學分級管理體系。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加強質量管理。建立中外合作辦學信息披露制度,保護受教育者合法權益。

第三,大膽探索,多元化發展。探索引進海外高端、優質、特色教育的有效途徑,重點發展理科、工科、農科、醫學。根據國內外人才需求,引進國外有質量保證的高校合作辦學,培養外向型、復合型人才。

四是分類指導,突出重點。不同類型的學校應根據自身定位和發展目標開展中外合作辦學。國家鼓勵在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領域開展中外合作辦學。

在高等教育領域,新興、稀缺、薄弱專業鼓勵中外合作辦學。列入“211”和“985”工程的高校,要從建設我國高水平大學的目標出發,開展高質量、高水平的中外合作辦學。職業教育領域中外合作辦學應當增強為先進制造業、現代農業和現代服務業培養高技能人才的能力。普通高中應當圍繞國家課程計劃和教育目標的實施開展中外合作辦學。

五是典型示範,擇優支持。認真總結辦學經驗,發現壹批辦學思路清晰、辦學成果顯著、管理制度完善、社會聲譽良好的中外合作辦學學校和項目,加強宣傳,發揮示範作用。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中外合作辦學改革發展試點,先行先試,探索總結典型經驗,服務國家發展。

目前,中外合作辦學在我國仍處於探索階段。由於發展時間短、開放面廣、實踐經驗少,不可避免地存在壹些問題和爭議。對此,要有清醒的認識,充分認識到中外合作辦學的復雜性;還要有發展的眼光,堅持通過發展解決實踐中遇到的各種問題。要堅持依法治教、依法管理,促進中外合作辦學健康有序發展,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人力資源強國做出應有的貢獻。

四、中外合作辦學中應關註的主要問題

根據中外合作辦學的相關情況,在中外合作辦學學習時,建議特別註意並認真了解以下六個方面:

壹是關註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是否經過合法批準。最重要的是查看辦學人能否提供審批部門出具的同意辦學的文件。其中,通過省市復審的新批準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含內地、港澳臺)名單已通過教育部中外合作辦學監管信息平臺、教育部網站、教育部涉外教育監管信息網公布。妳可以到上述網站查詢相關信息,確認妳所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是否合法。

第二,關註辦學的實際情況,尤其是教育教學質量。要通過問學生等方式了解辦學的實際情況。在質量方面,要註意決定和影響中外合作辦學質量的幾個關鍵因素,如學生的錄取標準;師資配備,包括是否有壹定數量和比例的較好的外教;教什麽樣的課程;在哪裏辦學,是否有良好的教學環境和條件,是否有足夠的圖書館、實驗室、操場等教學輔助設施可供使用,等等。另外要關註和了解畢業生的就業情況(如果已經有畢業生的話)。除了了解就業率,還要關註畢業生在哪些單位和公司工作,必要時向相關單位確認相關信息。

第三,註意學校的招生宣傳是否與實際辦學情況相符。重點關註學校招生公示的地點、特色、教師授課、收費項目及金額(以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所在地省級政府批準為準)、招生人數等。

第四,註意招生標準。按照規定,我國實施高等教育必須在同壹地區同壹批次計劃內錄取,降低批次錄取是違反國家規定的。外國教育機構學歷、學位教育的錄取標準不得低於外國教育機構在本國的錄取標準。壹般來說,錄取標準比較低,錄取的學生水平參差不齊,辦學質量難以保證。只有錄取標準高,辦學質量才能更好。

第五,關註招生計劃。根據規定,授予中國高等學校學位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招生,必須納入高等學校國家招生計劃。對在國外教育機構開展學歷、學位教育的,相應數量的招生計劃也已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準。

六、重視中外合作辦學的評估認證。在教育部加強中外合作辦學管理、規範合作辦學秩序、提高教育質量、維護學者利益的措施中,開展學校評估和加強合作辦學證書認證是兩項重要措施。我們可以通過教育部建立的中外合作辦學信息平臺上發布的這兩方面的內容,詳細了解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的評估認證信息,從而做出更加合適的辦學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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