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強了氣候變化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的制定。針對近年來出現的新問題,中國市政府提出了樹立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戰略思想,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壹系列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措施進壹步加強。2004年,國務院通過了《中長期能源發展規劃綱要(2004-2020)》(草案)。2004年,國家發改委發布了我國第壹個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2005年2月,全國人大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明確了政府、企業和用戶在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中的責任和義務,提出了包括總量目標制度、發電並網制度、價格管理制度、成本分擔制度、專項基金制度、稅收優惠制度等壹系列政策措施。2005年8月,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做好近期建設節約型社會工作的通知》和《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幹意見》。2005年2月,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印發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和《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2006年8月,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
2.相關制度和機構進壹步完善。中國市政府成立了由17個部門組成的氣候變化對策國家協調機構,在氣候變化相關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協調等領域開展了各項工作,為中央政府各部門和地方政府應對氣候變化提供了指導。為切實履行中國政府對UNFCCC的承諾,從2006年開始,5438+0。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協調局組織編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氣候變化的初次國家信息通報,並於2004年底正式提交《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十次締約方會議。近年來,中國政府不斷加強與氣候變化密切相關的能源綜合管理,成立了國家能源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能源工作的領導進壹步加強。為了規範和促進中國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的有序開展,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於2005年6月5438+10月頒布了修訂後的《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運行管理辦法》。
3.高度重視氣候變化研究和能力建設。中國市政府高度重視並不斷提高氣候變化相關科學研究的支撐能力,組織實施了“全球氣候變化預測、影響與對策研究”、“全球氣候變化與環境政策研究”等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實施了“中國重大氣候和天氣災害形成機理及預測理論研究”、“中國陸地生態系統碳循環及其驅動機制研究”等國家攀登計劃和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項目,完成了“中國陸地和近海生態系統碳收支研究”等重大知識創新項目,實施了“中國氣候和海平面變化及其趨勢與影響研究”等重大項目。編制了氣候變化國家評估報告,為國家制定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政策和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談判提供了科學依據。中國政府有關部門還開展了壹些清潔發展機制能力建設的國際合作項目。
4.加強氣候變化的教育和宣傳。中國政府壹貫重視環境和氣候變化領域的教育、宣傳和公眾意識。20世紀初的《中國265438+可持續發展行動計劃》中明確提出:積極發展各級各類教育,提高全民可持續發展意識;加強人力資源開發,提高公眾參與可持續發展的科學文化素質。近年來,中國加大了氣候變化問題的宣傳教育力度,舉辦了各種氣候變化講座和報告,為中央和省級決策者舉辦了多次氣候變化培訓班,舉辦了“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等大型研討會,並開通了提供全方位氣候變化信息的雙語政府網站“中國氣候變化信息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個人
氣候變化是壹個舉世矚目的科學問題,也是壹個與公眾生活密切相關的社會問題,影響了公眾的日常生活和健康。公眾在應對氣候變化和實現低碳發展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他們對氣候變化的關註和認知是政府氣候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公眾也是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者。如果要成功減排,實現低碳發展,需要數十億人類改變行為,因為公眾的日常個體行為對全球氣候有重要影響。只有當公眾意識到氣候變化的嚴重後果時,他們才會願意改變他們的態度和日常行為。因此,廣泛動員全社會,自下而上推動公眾參與,是不斷深化應對氣候變化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