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受教育權:
受教育權是公民的壹項基本權利。學生有受教育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幹涉其正常的學習和生活。學生的受教育權體現在平等的上學權、上課權和選擇教育的權利。
我校學生享有在學籍管理範圍內學習的權利,有權在當前形勢下獲得學校提供的盡可能好的教育。任何人不得隨意停止學生上課。
我校學生有權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項活動,使用我校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和圖書資料。
我校學生有自主選課的權利,各類競賽輔導應本著自願、公開、公平的原則選人用人。
第二,安全和健康權:
我們的學生有權在安全和諧的環境中生活、活動和學習。學校有責任在硬件和管理上采取相應措施,不允許學生在校舍和教學設施內從事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動。
我們學校的學生有被尊重和公平對待的權利,教師應該尊重學生的人格尊嚴。不允許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學校應當維護學生的身心健康,學生有權接受心理健康咨詢。
第三,獲得公正評價的權利:
我校學生有權獲得對其學習成績和品德的公正評價,並在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有權根據條件參加各種評比。
第四,上訴權:
當我校學生認為自己的合法權利受到侵犯時(如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對紀律管理和處理不當,侵害學生人身健康和尊嚴,損害學生名譽;學校或老師私拆學生信件;對學生評價不公等造成的嚴重後果。)有權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我們學校的學生因為違反紀律受到了學校的處分。如果對處罰不服,可以要求學生處組織學生維權委員會進行仲裁復議。
附:學生權益受損時:(1)通過班主任與當事人溝通。(2)通過政教處向校長反映或直接通過校長郵箱向校長反映。(3)通過學生維權委員會向相關處室或校長反映。(4)如對上述渠道不滿,可向上級部門反映,直至訴諸法律。
動詞 (verb的縮寫)監督權力:
我校學生有權對宿舍、食堂、浴室、圖書館的服務質量進行監督,有權提出建議和批評。
我校學生有權通過正常渠道對學校管理人員和教職工的管理、工作、教學等提出民主意見。
不及物動詞參與管理和活動的權利:
我校學生有權通過學生會參與學校管理,管理自己;有參加選舉和根據條件被選為學生幹部和學生代表的權利。
我院學生有權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申請組織和加入相關學科、文學、藝術、體育等方面的法律社團。
我校學生參加體育鍛煉、課外活動和學校、班級、社團組織的活動;有利用業余時間進行社會實踐和勤工儉學活動的權利;
七、隱私權:
我校學生有保守個人隱私的權利,未經其許可,學校不得公布學生家庭信息、考試成績等涉及學生隱私的信息;除公安機關需要外(通過壹定的法律程序),未經學生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檢查學生的身體、抽屜、櫃子等個人物品。
八、通信自由的權利
我們學校的學生有權在適當的時間和地點與他們的家人和同學交流和交談。學校內任何個人和部門不得私自開拆、毀棄、扣留學生的私人信件或攔截電話。
九、產權:
我校學生的人身財產不受損害,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侵占學生的財產。
學校收費要依據相關政策。代管費每學期要結算清楚,多交少交,並向學生公布;班會費的賬目必須由學生保管,並定期公布。
我校學生違紀違規使用的物品由教師和行政人員交由我校政教處保管,貴重物品在學生認識到錯誤後由家長領回。
十、憲法和公民的其他相關權利。
學生的義務
第壹,努力學習:
我校學生要樹立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努力學習的誌向,努力學習,積極進取,提高素質,全面發展。
我校學生要努力學習,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掌握良好的學習方法,學會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按時上課,遵守課堂紀律;上課認真聽講,敢於提問,敢於發表自己的意見,積極回答老師的提問;做好預習和復習,獨立思考,按時完成作業;遵守考試紀律,考試不作弊,不幫助他人作弊。
二、遵紀守法,服從管理,接受教育:
本校學生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的規章制度。(參見學生的相關規章制度)
我校學生應服從學校領導、教師和行政人員的管理和教育,不得與教師和行政人員爭吵。對教師和行政人員的管理和教育有意見的,壹定要通過正常渠道反映和糾正。
我校學生應正確看待違紀處理,認真反思,以實際行動予以糾正。
第三,維護集體利益和榮譽:
我校學生應維護集體的榮譽和利益,維護鐘燕新安江校區學生的形象。認真做好集體交給妳的工作;各盡所能,積極為學校和班級爭光,不做對學校和班級有害的事,不抹黑學校和班級。
第四,遵守社會公德,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
我們學校的學生應該誠實守信,熱愛勞動,愛護公共財產,保護環境。
我校學生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按時作息,文明休息,不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做好自己的事,照顧好自己,學會保護自己;註意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我校學生在上課、集會或各種活動中應舉止得體,不應影響正常秩序。
五、正確處理人際關系:
我校學生要講禮貌,樂於助人,正確處理人際關系,不與社會不良青年交往,不把無關人員帶入學校。男生女生要適當交往,不要走得太近。
我校學生應遵守尊師公約,尊重教師,尊重教師的勞動成果,服從教師的正確管理和教育。團結同學,正確處理同學關系;我們應該孝敬父母,聽從父母的教育,盡力承擔家務,體諒父母,適度消費。
六、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和公益勞動:
我校學生應積極利用課余時間參加各種形式的社會實踐活動和公益勞動;積極參加體育鍛煉;積極參加學校和班級組織的各種活動。
保證家長能看到學校讓學生帶回家的各種文件、報告、通知。
八、同不良現象作鬥爭,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我校學生應認真指出並積極制止不良言行;遇到安全和其他事故隱患時及時報告;在學校調查相關事件時,要積極配合,及時提供相關線索,不做偽證。
九、按有關規定向學校繳納相關費用的義務。
十、憲法和其他有關公民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