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口頭協議的內容
(1)概念:口頭約定是約定的壹種,但有明顯的局限性。是指沒有書面形式的口頭達成的協議,壹般沒有法律效力。口頭協議相當於書面合同。法律規定某些種類的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否則必須有第三方的證明或供詞。
(2)優點:方便、快捷、省時,沒有太多格式要求。
(3)缺點:可變性強,穩定性差,取證難,證據保存難。
口頭協議也是壹種重要的合同形式。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書面形式外,人們可以口頭訂立合同或協議。
口頭約定,只要其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壹方沒有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了國家利益;雙方沒有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雙方不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沒有損害公眾的利益;訂立合同的主體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如果意思表示真實,本合同成立並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
二、口頭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麽?
口頭合同是指當事人通過直接對話或電話交談等通訊手段訂立合同。它廣泛應用於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與人們的日常生活用品密切相關,如在自由市場購買食物和商店購買衣服。這也是近代實行契約形式不優先原則的重要原因。合同的口頭形式不需要雙方同意。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法律沒有規定具體合同形式的,可以采取口頭方式。口頭合同不適合使用。口頭合同屬於不必要合同,是指當事人用語言表達意思,而不是用文字表達合同內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沒有規定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的情況下,只要當事人協商壹致,可以采用口頭形式。口頭合同在即時結算交易中非常常見。其特點是簡單易操作,缺點是發生合同糾紛時取證困難,難以分清是非。
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電報、電傳、傳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有形地表達內容的數據電文。,並且可以隨時檢索,都被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主要條款和示範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下列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3.違反口頭協議算不算違約?
違反口頭約定被認為是違約,因為口頭約定也是合同的形式之壹,當事人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依法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五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應當采用特定形式。
第壹百三十六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行為人未經法律規定或者對方同意,不得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符合下列條件的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 *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