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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養老保險報銷建設

壹、國家層面的重大財稅決策、法律和政策

1.中央深改組和中央政治局分別審議通過了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

中央深改組和中央政治局分別於6月6日和6月30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

中央認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財稅制度在治國安邦中壹直發揮著基礎性、制度性和支撐性作用。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財政工作和財稅改革,在建立符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的財政體制方面進行了不懈探索。新壹輪財稅體制改革是事關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深刻變革,是立足全局、著眼長遠的制度創新。

中央認為,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統壹、完整、規範、開放、透明、高效的現代金融體系,有利於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壹,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重點推進三個方面的改革:完善預算管理制度,強化預算約束,規範政府行為,實現有效監督,加快建立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現代預算制度;深化稅制改革,優化稅制結構,完善稅收功能,穩定宏觀稅負,推進依法治稅,建立有利於科學發展、社會公平、市場統壹的稅收制度,充分發揮稅收在籌集財政收入、調節分配、促進結構優化等方面的功能作用;調整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進壹步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合理劃分政府間事權和事權,促進事權和事權、辦事和花錢相統壹,建立事權和事權相適應的制度。新壹輪財稅體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點工作任務,2020年基本建立現代財政制度。

中央強調,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涉及中央與地方、政府與企業、部門之間的權利調整,是牽壹發而動全身的攻堅戰。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全面貫徹黨中央的決策部署和要求,增強大局意識,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部署,註重統籌協調,把握好工作節奏,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改革取得成功。

2.預算法修改進入三審。

4月23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了預算法修訂草案三審稿。三審稿在完善全口徑預算制度、細化預算公開、完善轉移支付規定、規範地方政府舉債等方面都有較大進步。

與二審稿相比,三審稿在將“規範政府收支行為”寫入立法宗旨、完善政府支出監督方面有了很大進步。比如13條明確了不支出未納入預算的原則,有利於防止財政資金的濫用和浪費。

三審稿細化了預算公開規定,強調了事業單位運行經費、政府采購等重要支出。此外,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壹直是預算法修改的難點。第三稿擬適度放開地方政府舉債權限,但同時設置多道“防火墻”規範政府舉債行為。

二是民生領域的重要舉措

3.建立全國統壹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2月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建立全國統壹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制度模式、籌資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與合並前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保持基本壹致。籌資采取個人捐款、集體援助和政府補貼的形式。根據基礎養老金標準,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補助。地方政府為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繳納部分或全部最低養老保險費,鼓勵慈善機構等社會組織為參保人員提供資金支持。

會議要求,整合資源,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的銜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增加財政投入。大力推廣全國統壹的社會保障卡,改善管理服務,方便群眾。要嚴格監管基金,嚴肅查處虛報、貪汙、挪用等違法行為。,發揮制度的保障作用,讓億萬老年人有個安穩的心,有個基本的生活。

4.中央財政今年安排專項資金10億元,用於支持重點區域大氣汙染治理。

03年2月1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以霧霾頻發的特大城市和區域為重點,以PM2.5、PM10控制為突破口,抓住能源結構、尾氣排放、揚塵等關鍵環節,不斷出臺有利於標本兼治、帶動全局的配套政策措施,下大力氣防治大氣汙染,努力實現重點區域空氣質量逐步改善。

會議呼籲發揮價格、稅收和補貼的激勵和引導作用。對煤層氣發電給予稅收政策支持。中央財政設立專項資金,今年安排6543.8+00億元,對重點區域大氣汙染防治實行“以獎代補”。制定重點行業能效和汙染物排放強度“領跑者”標準,鼓勵達標企業。完善新能源汽車購買補貼政策,加大黃標車和老舊車淘汰力度。大力支持節能環保關鍵技術和相關產業發展。

5.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覆蓋全國50%以上的縣(市)。

3月2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今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點任務:繼續加大投入,註重發揮市場作用,實施醫療、醫保、醫藥聯動,加強公共衛生服務,推動醫改向縱深發展,惠及百姓,激勵醫務人員,保障資金可持續。壹是推進全民醫保體系建設。做好基本保障與社會保險的銜接,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機制,建立疾病應急救助體系。建立醫療信息系統,推進異地就醫即時結算。二是加快公立醫院改革。今年,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將覆蓋全國50%以上的縣(市)。合理控制大型公立醫院規模,優化醫療資源布局,完善分級診療、雙向轉診,為患者就近就醫創造條件。三是有序放寬社會力量辦醫準入,在醫保、職稱評定、等級評定等方面給予同等待遇。落實醫生多點執業政策。降低合資合作醫療機構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四是完善基本藥物制度,穩定優化鄉村醫生隊伍,提高邊遠艱苦和少數民族地區鄉村醫生待遇。五是規範藥品流通秩序,嚴厲打擊違法行為,防止藥品價格虛高。會議強調,醫改是壹個長期復雜的過程,要因地制宜積極探索,讓人民群眾享受到醫改紅利。

6.支持小微企業和大學生創業就業。

4月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了進壹步減輕稅負、幫助小微企業成長的措施,提出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範圍上限減半,年應納稅所得額由6萬元進壹步大幅提高,政策期限延長至2016年底。

4月1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2013年底到期的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政策延長至2016 12 31,並予以完善。壹是取消享受優惠政策的行業和人員範圍限制。凡招用已登記失業壹年以上人員的,可享受稅收優惠。二是提高個稅抵扣上限。對於從事個體經營或企業吸納就業的,除了國家給予的固定稅收抵扣外,地方政府還可以按規定給予比過去更大的稅收優惠。三是增加減稅種類,將地方教育附加納入減稅範圍。四是簡化程序,將稅收優惠政策管理由審批改為備案,努力營造更好的創業就業環境。

4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進壹步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在執行原有政策的基礎上,出臺以下新措施:壹是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延長至2015年底。小微科技企業招用壹定比例的高校畢業生,可申請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貸款,享受財政貼息。二是啟動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落實和完善創業扶持政策,幫助更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在電子商務網絡平臺經營“網店”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金融貼息政策。三是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離校實現靈活就業,辦理實名登記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兩年內給予壹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四是加大對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幫扶力度,將目前僅限於城鄉低保家庭畢業生的求職補貼擴大到殘疾畢業生。第五,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時,要在政府網站上發布信息,對應聘者進行公示。六是簡化高校畢業生跨地區、跨所有制單位落戶手續。

三、下放權力,支持創新,發揮市場措施的重要作用。

7.建立鐵路發展基金。

4月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深化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籌集和落實建設資金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壹是設立鐵路發展基金,拓寬建設資金來源。吸引社會資本投資,使基金總規模達到每年2000-3000億元。二是創新鐵路建設債券發行品種和方式,今年向社會發行6543.8+050億元,對鐵路債券投資實行所得稅優惠政策。三是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積極支持鐵路建設,擴大社會資本投資規模。四是中央財政對鐵路承擔的公益性和政策性運輸任務在壹定時期內給予補貼,逐步建立規範的補貼制度。五是加強統籌協調,確保在建項目順利實施,抓緊推進已批準項目全面開工,盡快開展後續項目前期工作,確保鐵路投資穩定增長和鐵路建設加快進度。

8.大幅增加國家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促進新興產業發展。

5月2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加快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大幅增加國家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促進新興產業發展。會議決定,成倍擴大中央財政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資金規模,加快建立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完善市場化運作長效機制,實現引導資金有效回收和滾動使用,解決創新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

9.建立涉企收費負面清單管理制度。

5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進壹步降低和規範涉企收費,減輕企業負擔,部署落實金融支持實體經濟。會議確定,首先是繳納稅費。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務或體現壹般性管理職能的收費項目。將暫免小微企業管理、登記、許可類行政事業性收費改為長期措施。根據法律規定,具有稅收性質的收費基金項目將納入相應稅種。二是建立涉企收費清單管理制度,所有收費都將納入清單,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清單之外的壹律不收費,清單內的逐步減少。三是清理規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需要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實行目錄管理。嚴格規範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收費。四是新設立的涉及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必須有法律法規規定。建立企業負擔舉報反饋機制,嚴查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

10.四檔增值稅稅率合並為壹檔,減輕相關企業稅負約240億元。

6月1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將自來水、小水電發電等特定壹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四檔稅率合並為壹檔,按現行簡易計稅辦法執行3%的稅率。每年將為相關領域企業減輕稅收負擔約240億元。

11.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7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對獲準在中國境內銷售(含進口)的純電動汽車和符合條件的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燃料電池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和公布車輛目錄。讓更多人選擇綠色出行,為可持續發展增添能量。

四。支持科技創新和職業教育的重要政策

12.中央政府對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進行了重大調整。

65438 10月2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改革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方式,使財政科研資金突出扶優扶強,流向能夠創新、善於攻關的優秀團隊和符合經濟社會重大需求的項目,提高資金配置效率。壹要把政府引導支持和企業主體作用有效結合起來。財政資金積極支持基礎前沿、戰略高技術、社會公益和重大關鍵技術研究,建立財政投入與社會資金的匹配機制,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面向市場的項目,突出企業為主體,自主確定研發方向和要素配置。鼓勵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從事基礎和應用研究,促進科技、科技與產業融合,推動成果產業化、市場化。二要簡政放權,簡化審批流程。建立公開透明的申報、立項、評審和審批制度,完善績效評價、動態調整和終止機制。加強資金監管,建立科研信用“黑名單”制度,杜絕多報、重復資助現象,消除行政性立項、分基金的弊端,把資金用到刀刃上。第三,要註重調動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完善科研人員收入分配政策,健全與崗位職責、工作績效和實際貢獻密切相關的分配激勵機制。推進科技評價和獎勵制度改革,鼓勵科研院所、高校和企業創新人才雙向交流。完善和落實促進科研人員成果轉化的收入分配政策,落實鼓勵科技創新的稅收政策,讓創造性智力活動得到應有回報,讓科技創新的核心要素真正活起來。

7月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進壹步決定,在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和自主創新綜合實驗區選擇部分中央級事業單位,開展為期壹年的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試點。允許試點單位通過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轉讓和轉化科技成果。,收益全部留給單位自主分配,以激勵更多為科技成果創造做出重要貢獻的機構和人員,進壹步調動科技人員的創新積極性。

13.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

2月2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對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作出部署,要求各級政府完善財政投入機制,制定實施職業院校辦學標準,加強督導評估。加大對農村和貧困地區職業教育的支持力度,完善資助政策,積極推進個人直補。完善就業和就業政策。讓職業教育不斷為國家和社會創造人才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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