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09 06,17:00來源:王寶整理發布0篇文章。
核心提示:這部法律作為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支撐作用的重要法律,重點規定了社會保險的原則、各類保險的覆蓋範圍、社會保險待遇項目和享受條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基金監管以及各項社會保險的繳納和征繳等內容。
1年7月,新中國成立以來的第壹部社會保險法將實施。
這部法律作為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支撐作用的重要法律,重點規定了社會保險的原則、各類保險的覆蓋範圍、社會保險待遇項目和享受條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基金監管以及各項社會保險的繳納和征繳等內容。
《社會保險法》有很多“亮點”:突出了被保險人的合法權利。在保險制度的設計和實施中,它始終著眼於保護被保險人的權利和提供政府服務。許多具體的制度是為保護被保險人的權利而設計的...因為這部法律涉及到每個人的利益,所以被稱為“民生法”。
更讓我們關註的是,這部法律賦予勞動者更多的合法權利,對於更好地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本文梳理了《社會保險法》中與勞動者關系最為密切的條款,希望能夠幫助勞動者更好地掌握這部即將出臺的《民生法》。
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費用或被處以3倍罰款。
《社會保險法》的目標:建立無缺陷、覆蓋無遺漏、無縫銜接的社會保障體系,讓全體人民在養老、醫療等方面有基本保障、無後顧之憂。它的正式實施標誌著“全國社會保障”已經跨越了理念,進入了實施階段...
“老板不給我們上社保怎麽辦?”為了解決這個最困擾勞動者的問題,《社會保險法》賦予了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必要的強制征繳手段,包括查詢用人單位存款賬戶、從用人單位存款賬戶直接劃轉社會保險費、申請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拍賣與社會保險費等值的財產等。對此,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提醒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仍預計不繳納的,處所欠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查看詳細信息
如果繳費不足15,可以通過兩個渠道享受長期養老金待遇。
“累計繳費15年,是養老保險參保人領取養老金的必要條件之壹。”長期以來,退休時繳費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只能選擇壹次性領取個人賬戶,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他們的養老生活缺乏穩定和長期有效的保障。在這方面,《社會保險法》有了很大的完善和拓展,增加了兩種方式:允許個人繳費到15年;轉新農保或者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兩種方式都可以使參保人得到長期的養老保險待遇。
幹了20多年,退休只拿了6.5萬的補償金。
昨日,李先生在熱線中向記者講述了自己的經歷和擔憂。李先生今年54歲,在雜誌社工作了20多年。壹開始單位不給保險,李先生也沒在意。“那時候我年輕,工資也不低。我根本沒把養老保險當回事。”李先生說,後來雜誌社統壹給員工上了養老保險,但由於年齡原因,他距離退休不到15年,即使上了保險也無法按月領取養老金。這種情況下,李先生沒有辦理參保手續,單位說等他退休了再給壹些補償。2006年,李先生辦理了醫療退休手續,並獲得壹次性補償金65000元。
“現在物價上漲很快,這些補償款幾年內就會用完。用完了怎麽辦?”年紀越來越大的張先生感覺自己的生活越來越沒有安全感。“河北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金2010,達到1450元。如果他能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每年也能有1000多元的養老金,基本生活有保障。
繳費15年是享受長期待遇的“門檻”。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最低繳費15是被保險人每月領取養老金的必要條件。省人社廳副廳長張瑞書表示,最低繳費年限15主要有三方面考慮。首先,中國人口預期壽命已經達到73歲。為了實現養老保險制度的收支平衡和長期可持續發展,有必要設定壹個最低繳費年限;其次,不管怎麽就業,繳費年限都是累計的,大部分人都能輕松達到15年;最後,從國際經驗來看,大多數實行繳費型養老保險制度的國家,都要求根據繳費與待遇之間長期基金平衡的精算結果,規定壹個最低繳費年限。查看詳細信息
專家解讀社會保險法新亮點:最難養老保險
歷時16年,歷經四次審議,社會保險法於7月11日正式實施。《社會保險法》作為社會保障領域的第壹部國家法律,還不夠完善,只是壹個起點。隨著細則的出臺,實際上會改變很多人的生活狀態。而其更大的意義在於,為中國實現“從社會保險到全面社會保障”邁出了最堅實的壹步。
外地人在北京參保可以在北京退休嗎?北京市外地戶籍女職工什麽時候可以享受生育保險?這類問題都要靠社會保險法的實施來尋找答案。
1年7月,社會保險法***12,第98章,近10000字。這10000字,關系到太多人的切身利益。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6月底,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覆蓋2.45億人,城鄉基本醫療保險覆蓋125萬人,工傷保險覆蓋153萬人。剛剛試點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也覆蓋了近6000萬人。
幾易其稿,終於出現在世人面前的社會保險法,在保障老百姓待遇方面有了很多新的改進或提升。
“特別是解決繳費不足15年人員的養老待遇、跨地區從業人員社保關系轉移接續、醫療費用即時結算、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工傷待遇先行支付等問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下簡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在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時表示。
然而,《社會保險法》也留下了許多未完成的地方。比如公務員養老保險、社會保險費統壹征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等都需要進壹步落實。查看詳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