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是指著作權法認可的文學、藝術、科學領域中具有獨創性並可以以某種形式復制的作品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權人在法定期限內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這種權利是排他性的。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未經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權人授權、許可、轉讓或者以繼承法規定的方式,任何人無權行使,否則屬於侵犯著作權的行為。
(2)
專利權是指發明人或者其受讓人在壹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專有權或者專有權。專利權是壹種獨占權,壹旦超過法律規定的保護期,就不再受法律保護。專利的三大特征是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3)
商標權是商標專用權的簡稱,是指商標註冊人依法支配其註冊商標並禁止他人侵犯的權利,包括其註冊商標的專用權、受益權、處分權、續展權和禁止他人侵犯權。商標權是具有經濟價值的無形資產,可以用來還債,即依法轉讓。
(4)
商業秘密的特征:
首先,保密
商業秘密必須是不為公眾所知的信息,這是商業秘密的本質特征。不為公眾所知並不意味著不為所有人所知,而是為權利人及相關人員以外的其他人所知。比如企業內部接觸到商業秘密的員工、合作企業知道該商業秘密,並不代表該商業秘密為公眾所知。
第二,價值
商業秘密能夠給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包括現實經濟利益和潛在經濟利益。商業秘密的價值通常是權利人在市場競爭中優勢地位的保證。壹旦侵權發生,權利人的利益必然受損。
第三,信息
商業秘密的信息性意味著它們是商業活動中的技術信息或商業信息。
第四,保密性
保密性是商業秘密的本質屬性。權利人必須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確保商業秘密不為公眾所知。
動詞 (verb的縮寫)實際
商業秘密必須是可用於商業的方案或信息,具有現實或潛在的使用價值,並且是客觀具體的。體現在:配方、圖案、程序、方法、工藝、剪輯、流程、設計等。商業秘密必須能夠應用於某些行業。沒有實用的商業信息和技術信息,就不能稱之為商業秘密。抽象的概念、原則、原理,如果不能轉化為具體的、可操作的方案,就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5)
財產權和知識產權的區別如下:
1,權利的對象或客體不同。物權的客體是動產、不動產和其他真實的物理“物”。知識產權的客體是沒有物質實體的思想或情感的表達,是壹種客觀存在,是壹種非物質的虛擬“物”。
2.雖然財產權和知識產權都是絕對權,但知識產權在排他性、獨占性、排他性上明顯弱於財產權。財產所有人對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只要不侵害他人利益,不危害公共利益和國家利益,不違背公認的社會秩序和善良風俗,就是絕對的、排他的。其他人無權采取與物權人相同的行為,法律上也沒有具體的制度來限制物權人的權利。知識產權權利人,主要是創造性智力成果的權利人,在行使其財產權時,不僅要考慮和遵循與財產權人相同的約束,而且要明確規定對知識產權的限制,主要是“合理使用”、“法定許可使用”、“強制許可使用”等制度。也就是說,法律賦予權利人的權利,不能由權利人以外的人來形式化。但是,知識產權不是這樣的。法律原本賦予創造性智力成果的權利人以權利,但其他人可以在同樣由法律規定的“合理使用”、“法定許可使用”、“強制許可使用”等制度的支持下,依法行使原本屬於知識產權人的權利。也就是說,法律既賦予了權利人某些權利,也賦予了權利人以外的人某些權利。這種情況在物權法中是不存在的。
3、財產權往往可以通過事實占有來實現,而知識產權必須依靠法律保護。物權的客體通常是有形的物質實體,具有特定性,通常能被權利人實際占有和支配。物權人占有和使用其標的物時,有效排除了他人同時占有和使用其標的物的可能性。然而,知識產權的客體只是壹種結構和形式。壹旦設計出來,就不依賴於特定載體的存在。只要公開了,權利人就很難實際控制和占有。也就是說,作為壹種表現形式,只要找到能夠支撐其存在的載體,就可以被復制,從而在理論上具有無限可復制性的特點。因此,知識產權的獨占性和排他性不同於財產權。這也是知識產權極其脆弱的原因。
4.當知識產權和財產權發生沖突時,知識產權通常會讓位於財產權。財產權和知識產權可以在壹個實物中共存,但附於特定物質載體的知識產權也可以從其所附載體的財產權中分離出來。在這種情況下,財產權和著作權分別屬於不同的主體,著作權人行使權利必須以接觸或使用原作為前提,這必然與財產權發生沖突。當兩者不能就此達成壹致時,版權就因為產權的對抗而無法實現。
5.知識產權的術語不同於財產權的術語。知識產權在壹定時期內是法律明確規定的。當期限到期時,這些權利將被取消。物權中沒有這樣的法律規定,物權的期限與物的自然生命相競。
知識產權作為壹種財產,在質和量上都不同於財產權。物作為勞動產品,其價值的定性規定性取決於人的勞動,定量規定性取決於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物也受市場供求關系的影響,但畢竟不是無價的,不能用相對價值原理來表示價值和衡量價值。我們也不能確定任何創造性智力成果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作為菜市場,知識產權的價值是通過人們對其客體、結構和形式的使用來體現的。人們對它的任何使用都需要借助壹定的物質載體。正是從兩者的關系中,我們發現了知識產權的價值和大小。換句話說,知識產權價值的定性規定性是通過其載體價值的折射而轉化的。知識產權的價值取決於其客體被社會利用的程度和範圍。因為創造性的智力成果和工商標記可以無限復制自己,它可以通過大量出售自己獲得財產利益。如果需要,這種收入可以在相同或不同的地方重復獲得。使用的結果不會降低屬性,而是增加屬性。這和產權也有很大的區別。
(6)
《馳名商標認定和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壹條規定?,?在判斷是否可能損害馳名商標註冊人權益時。,?應該考慮商標的獨創性和知名度?法律。生意?那又怎樣?,?當馳名商標的獨創性和馳名程度決定其保護範圍時:
1,原創性很強的商標?,?它的保護範圍應該更廣?,?可以擴展到更多類別甚至所有類別;為了更少的原創商標?,?它的保護範圍應該比較窄?,?我們可以只關註與我們使用的商品相關的類別嗎?法律。
2.對於馳名商標?,?它的保護範圍應該更廣?,?可以擴展到所有類別;對於低調商標?,?其保護範圍應該比馳名商標窄?法律。?
3.生活資料商品中使用的馳名商標?,?其保護範圍應該更廣;對於生產資料商品上使用的商標?,?壹般情況下,保護範圍應該比生活資料類商品使用的商標窄?法律。
4.在公認的馳名商標中?,?有些是由幾部分組成的。,?甚至包括幾個商標。,?它們的保護範圍應該根據各個部分的突出程度和受歡迎程度來確定?法律。生意?確定範圍的原則同上?法律。
5.對於那些顯著性弱的馳名商標?,?在對其進行保護時,應充分考慮其因使用而產生的顯著性?,?特別是壹些特定的字體在使用中產生了強烈的凸顯?法律。生意?那又怎樣?,?絕不允許他人使用與馳名商標相同的字體?法律。
6.在判斷商標近似性時,要考慮被判斷商標指定的商品與馳名商標核定的商品之間的關系?法律。生意?對於在類似或相關商品上申請註冊的人?,?在判斷是否近似時,要嚴格把握;對於在非同類商品上申請註冊的?,?判斷近似的標準應該寬松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