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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員工年假的法律法規

法律主觀性:

作為企業,要合理安排員工帶薪年休假,只有尊重員工的權利和福利,企業才能增強凝聚力,快速發展。壹、《勞動法》關於職工年休假的規定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帶薪年休假的假期分類如下:1。職工工作滿1年但不滿10年的,休5天年休假;2.已滿10年但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3.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二。公司不安排年假怎麽辦?用人單位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或者經與員工本人協商不能休完年休假的,除支付員工正常工資收入外,還應當支付員工相當於日工資兩倍的年休假工資。職工因勞動合同期滿或者解除勞動關系離職時不享受年休假待遇的,用人單位可以將職工的勞動合同延期至職工休年休假後,在職工休年休假後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手續。員工不得在不同單位之間重復享受年休假待遇。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中載明勞動者享受的年休假,並將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存入勞動者檔案。經依法批準實行彈性工作制的職工,年休假不需要支付三倍工資,但用人單位應當根據職工的工作量和工作業績,科學合理地確定職工的勞動報酬。實行年薪制的人員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申請實行彈性工作時間。此外,兼職員工不享受帶薪年假。3.探親假和年假沖突嗎?不,它是。1,探親假和年假是兩種不同的福利待遇,但是壹般的企業和公司是沒有探親假的,因為不是強制性的,只有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才有探親假。2、探親假,是指員工有權保留自己的工作崗位和工資,與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共同生活。就是員工依法探視,不和自己住在壹起;公休日不能相聚的配偶或父母帶薪休假。3.年休假是指職工依法工作滿壹定年限的帶薪連續休假。年假包括基本年假和補充年假。具體時間由國家根據I的不同類型和勞動的嚴重程度規定。希望以上內容有所幫助。

法律客觀性:

我國勞動法原則上規定了帶薪年休假,但沒有規定帶薪年休假的休假時間和具體操作辦法,而是指定國務院制定相應的具體辦法。65438+2007年2月7日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已經通過《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自2008年6月6日+2008年10月6日起施行。從此,員工帶薪年假有了法律保障。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員工享受年休假。員工在休年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待遇。第三條職工工作滿1年以上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第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年不享受年休假: (壹)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二)員工請假超過20天且單位未按規定扣減工資的;(3)工作滿1年以上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超過2個月的;(四)工作滿10年但不滿20年的職工患病超過3個月的;(五)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超過4個月的。第五條單位根據生產和工作的具體情況,並兼顧職工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假可在1年內集中或分段安排,壹般不跨年度。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需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跨1年安排。需要註意的是,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年休假。職工應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職工日工資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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