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訴人、訴訟代理人。
(1)按每個辦案階段收取計件費。
1.偵察階段收費標準為2000-15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收費標準為每件2000-15000元。
3.壹審階段收費標準為每件4000-45000元。
(2)二審、死刑復核、再審、審判案件,按照壹審階段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3)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按照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數個罪名或者犯罪事實的,可以按照所涉及的罪名或者犯罪事實,對其逐案起訴。
(二)代理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贍養費、扶養費、救濟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民事、行政訴訟案件,代理安全事故、環境汙染、征地拆遷補償(賠償)等涉及公共利益的群體訴訟案件,代理公民請求國家賠償。
(1)根據試用階段確定收費標準。
1.計件工資每件3000-15000元。
2.收費標準按投標金額的比例。
65438+萬元以下(含65438+萬元),10%(最低收費3000元);
654.38+萬元至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6%;
654.38+0萬元至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4%;
10萬元以上,2%。
根據當事人爭議標的金額的不同,費用應當累進收取。
(二)再審和上訴案件,按照壹個審判階段確定的收費方式和收費標準分別收取律師服務費。
(3)計時收費標準,100-3000元/有效工作時間。
(四)收費標準不限。
(五)代理多個階段案件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從第二階段起酌情減收費用。
(6)下列刑事案件,經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可以按照不高於規定收費標準5倍的標準收取費用;協商不成的,按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1)案件法律關系復雜,律師處理時間明顯長於同類案件;
(二)案件涉及疑難專業問題,律師專業水平明顯高於同類案件的;
(3)重大涉外案件和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
前款規定不適用於計時收費案件。
第二,勝訴後可以交律師費嗎?
1.壹般情況下,律師需要先交律師費。還有壹些案件,勝訴後可以賠付。這種方式被稱為“風險代理”。
2.風險代理與其他收費方式的最大區別在於,委托人不支付或只先支付少量代理費,然後在勝訴時按照壹定比例支付給律師作為報酬,最高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金額的30%。如果妳輸了官司,律師就拿不到律師費。這意味著律師在壹定程度上要和委托人壹起承擔風險。
3.特別註意:並不是所有的案例都可以采用風險委托的模式。根據《律師收費服務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以下情況不能實施風險代理:
(壹)婚姻和繼承案件;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和工傷賠償金的;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等。
3.請律師打官司有什麽好處?
1.在民事訴訟中,律師可以為當事人寫起訴狀、舉證、申辯,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法規上的幫助,依據法律法規為當事人爭取更大的合法利益,最大限度地減少當事人的損失。
2.在證據缺失的情況下,專業律師可以引導當事人通過合法合理的途徑獲得對案件有作用的證據。更省心省力。壹旦指定了律師,很多工作都可以由律師來完成,所以妳不需要太擔心案件,不需要因為案件而影響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