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醫學”微信官方賬號
6月65438+10月21日,山東省日照市東港區政府官方“東港發布”發布《關於醫生李某某網上直播婦科手術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涉事醫生李某某被日照市中心醫院刑事拘留,提請逮捕,依法依規註銷其執業醫師資格證,予以辭退。
此外,對區政府、區衛計局和涉事醫院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管理責任的11相關人員進行了嚴肅問責,對負有直接管理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的人員予以免職。
李博士會被終身封殺嗎?
東港發布的通報稱,李某某喪失職業道德,突破醫德底線,行為十分惡劣。
根據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第五十八條:
嚴重違反醫師職業道德和醫德規範,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予以撤銷或者責令停止非法執業活動,並終身禁止從事醫療衛生服務或者醫學臨床研究五年。
“生命-班龍對醫療衛生服務或醫學臨床研究”是新版《醫師法》中最新增加的內容,這意味著我國的醫生與律師、教師等群體壹樣,建立了“生命-班龍”制度。但新版《醫師法》要到2022年3月1日才正式實施,這也意味著李某某將不適用新版《醫師法》的規定,因此不會被終身禁賽。
北京大學醫學人文學院醫學倫理與法律系教授王躍在接受《醫學界》采訪時表示,如果這個案件發生在3月1之後,他認為完全可以啟動終身禁賽機制。“我覺得這樣的麻醉師會被終身禁賽。”
王躍教授表示,醫生的失誤通常分為兩類,壹類是技術上的過錯,壹類是倫理上的過錯,即專業技能不足導致的醫療損害和職業道德缺失導致的醫療損害。這兩者應該明確區分開來。對於倫理上的過錯,應該啟動終身禁賽機制,甚至將來完善刑法,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對於技術過錯,要寬容,因為醫生是在壹次次失敗的過程中成長起來的,所以要弱化對醫生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追究,在民事上對因技術不足而受傷的患者進行賠償。
醫生直播中的風險
在全民直播的背景下,很多醫護人員也開始了自己的直播生涯。
中國衛生法學會常務理事鄧認為,應該嚴格規範醫生的直播行為。“雖然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醫生不能進行網絡直播活動,但醫生的壹些行為在直播過程中可能存在違法違規的潛在風險,因此需要嚴格規範醫生的直播行為。”
如果直播的內容只是對公眾和患者進行醫學科普,宣傳必要的醫療健康知識,鄧認為應該支持和提倡,但是直播診療活動存在大量的風險和問題。他寫了壹篇分析:
■把病人放在鏡子裏的形式雖然生動,但存在侵犯病人隱私的法律風險。因為疾病本身對於患者來說就是壹種隱私,只要不涉及公共利益,醫生就不應該把它傳播出去,任何壹個現場圖片都有可能泄露患者的信息。
■網上咨詢不排除部分醫生存在“作秀”的心理,診療的專業性和效果會大打折扣,更容易引發醫患糾紛。醫生不僅在現場與患者對話,還會時不時地在直播間與網友互動,難免會出現診斷錯誤。壹旦出現差錯,不僅耽誤了患者的治療,還會導致官司。此外,醫生通過直播方式將個別患者的診療方案亂上傳至網絡,容易誤導其他患者,造成延誤治療、用藥錯誤、病情加重等不良後果。
■醫療機構工作時間以外的醫生在線直播會診,也可能違反《醫師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醫生脫離其註冊醫療機構的管理,與其他直播平臺簽約,獲得在線治療的報酬,這就涉及到醫生是否為個人行醫,以及其職業收入的合法性問題。
在王躍教授看來,即使是醫生用於學術交流和學習的手術演示,也應該錄制而不是直播。“醫生很容易把診斷、治療、手術當成個人秀。圍觀之下,會幹擾醫生的規範操作和冷靜決策,這顯然是違背倫理和法律原則的,因為病人是最重要的原則。"
對於醫生直播的選擇,鄧也從規避風險的角度給出了建議:醫生應避免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多關註特殊醫療用途的配方食品、保健食品、保健品、非植入性的醫美產品、與健康相關的日用品。
鄧認為,直播行業需要建立統壹的標準,以確保產品質量和患者安全。比如,在合理用藥咨詢、科普直播中,直播者不得夾帶私貨,不得泄露產品和品牌名稱;其他健康相關產品方面,直播方不得承諾臨床療效。相關醫療機構應盡快出臺醫學指南,為直播產品的評價和呈現提供醫學和科學依據;相關行業協會應盡快制定行業自律公約,配合網信辦、衛健委、市場局等監管部門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