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祖國
——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
60年,我們生活的日子炸彈指揮室,60年,中國的土地發生了巨大的變化。2009年,我們偉大的祖國迎來了60歲生日。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飽受戰亂和落後滄桑的中國人民終於又站起來了!中國像壹條巨龍,再次以大國的姿態屹立在世界的東方!
當時中國民生蕭條,經濟嚴重落後,民族事業百廢待興。面對滿目瘡痍的中國,政府和人民沒有退縮,勇往直前。只用了三年時間就恢復了國民經濟,湧現出壹批感人事跡。
經過三年的經濟復蘇,國民經濟得到根本改善,工業生產超過歷史最高水平。然而,當時的中國還是壹個落後的農業國,許多工業品的人均擁有量遠低於發達國家。
為了有計劃地進行社會主義建設,我國政府開始制定發展國民經濟的五年計劃。第壹個五年計劃從65438年實施到0953年,成為中國工業化的起點。
第壹個五年計劃開始時,中國的工業化水平極低。旅行用的自行車,人們稱之為“洋馬”,照明用的火柴,釘東西用的火柴,釘東西用的釘子。因為當時的中國人沒見過這些新奇的東西,也做不出來。他們都來自西方。我沒有經歷過那段艱苦的日子,但從我看過的資料片中,我能充分體會到當時的中國人民仍然生活在極度貧困之中。
神舟七號成功返回艙,三名航天員面帶微笑走出返回艙。神舟七號載人航天飛行取得圓滿成功,實現了中國航天技術發展的標誌性跨越。這是中國人民攀登世界科技高峰的又壹偉大壯舉,也是對偉大祖國60華誕的壹份珍貴禮物和誠摯祝福。
今年是新中國發展史上很不尋常的壹年。面對嚴峻挑戰和困難,中國經濟繼續保持平穩較快發展,各項社會事業穩步推進。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鬥,克服困難,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道路上邁出了新的步伐,取得了新的成就。今年以來,我國發生了雨雪冰凍災害、四川汶川地震等重大自然災害。特別是四川汶川地震發生後,全國人民展開了轟轟烈烈、驚天動地的鬥爭,形成了萬眾壹心、無所畏懼、百折不撓、以人為本、尊重科學的偉大抗震救災精神。這種精神彌足珍貴,激勵著災區人民堅定信心和勇氣,重建美好家園;激勵全國人民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而努力奮鬥。
北京奧運會和殘奧會的成功舉辦,實現了中華民族的百年夢想。中國運動員以優異的競技能力和頑強的拼搏精神奪得金牌總數第壹,創造了歷史最好成績。開閉幕式的表演、運動會的組織、誌願者服務、場館設施和中國人民的精神面貌給世界留下了深刻而美好的印象,贏得了國際社會的高度贊揚,獲得了豐富的物質和精神財富。北京奧運會讓世界更多地了解了中國,中國也進壹步走向了世界。北京奧運會和殘奧會的成功舉辦,標誌著中華民族以嶄新的姿態屹立於世界東方,中國人民正昂首闊步走向更加美好的未來。
在這不平凡的壹年裏,多少悲壯,多少感動,多少夢想,多少榮耀,銘記在中國人民的心中,寫進了歷史的畫卷。我們深切感受到,以胡錦濤同誌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定沈著,總攬全局,駕馭各種困難和復雜局面,戰勝各種艱難險阻,是我們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我們深感改革開放是中國實現現代化的必由之路。回顧過去30年,中國* * *產黨和中國人民以不屈不撓的進取精神和波瀾壯闊的創新實踐,譜寫了中華民族自強不息、頑強奮進的壯麗史詩。中國人民、社會主義中國和中國共產黨的面貌發生了歷史性的變化。“七壹”飛行和奧運會的成功舉辦讓中國人民感到自豪。人們由衷地贊嘆:* *黨好,社會主義好,改革開放好。我們取得了輝煌的偉大成就,也必將譜寫更加壯麗的篇章。中國正站在新的發展起點上。對於中華民族來說,抓住和用好重要戰略機遇期,推動科學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符合億萬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大戰略任務。我們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努力在繼續解放思想上邁出新步伐,在堅持改革開放上取得新突破,在推動科學發展上取得新進展,在促進社會和諧上取得新成效, 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局面、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不懈努力。
祝偉大祖國繁榮昌盛,祝中國各族人民幸福安康。
論中國傳統法律文化與社會主義法治
黨的十五大正式將“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確定為治國方略。現代意義上的法治作為壹種治國方式、壹種社會控制模式和壹種價值體系,是西方民主政治的產物。它不僅強調國家通過法律控制社會,而且強調國家本身受法律支配,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對特權的存在。雖然實行法治是當代大多數國家的選擇,但追根溯源,由於傳統法律文化的影響,各國的法治之路或多或少會有所不同。本文試圖從中國傳統法律文化入手,探討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道路上應該正視和思考的壹些問題,以防止我們以浪漫情懷人為地割斷歷史,造成傳統的斷裂。
第壹,傳統法律文化必然會對當代中國的法治產生影響。
馬克思曾經說過,“人們創造自己的歷史,不是隨意的,而是在他們直接遇到和繼承過去的條件下。”中國社會自古以來就是壹個非常重視倫理道德的社會,這種傳統綿延不絕。但是,法治必然要在當代中國實行,這是中華民族崛起的必然歷史過程。壹百多年來,中國壹直在努力建設法治國家,但回顧本世紀的滄桑巨變,中國仍然沒有實現法律的現代化。
從1842到1901的半個多世紀裏,中國在堅持根本政治制度和倫理道德的前提下,做了壹些接近西方法律的改進和補充,這是壹條過於保守的道路。“這條道路的提出者沒有意識到世界已經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沒有清醒地認識到中國法制整體落後的事實,沒有充分認識到世界新秩序的真諦。他們天真地認為,中國的法制不過是壹個大房子,稍加修繕就可以恢復到盡善盡美。”從1905年清末修律到1949年國民政府崩潰,這壹時期的法制現代化進程實際上貫穿著“全盤西化”的原則;但中國* * *產黨成立並取得政權到1978年的法制現代化進程,是以“共蘇”為原則的。這兩個階段的法律現代化都是照搬他國的東西,無視本國實際,以強行急功近利的方式迫使中國法律現代化。事實證明,這是失敗的。嚴格來說,中國真正走上中國特色的法治道路,也不過近壹二十年的時間。相對於中國延續兩千多年的“以禮入法,禮法結合”,“重民不顧刑”,“拒訴倡調”等法律傳統,這種不成功的經驗還不夠紮實。否則,今天的老百姓不會把秉公執法的公職人員稱為“天老爺”,也不會不自覺地把全民族的希望寄托在少數英雄身上。
中國要想在法治道路上趕上西方主要發達國家,就必須加速發展,對西方法律文化采取“拿來主義”,即“取其精華,去其糟粕”。這樣做的前提是,我們必須正視歷史和現實,找出中國法治建設中的哪些弊端與傳統法律文化有關。只有找到癥結,才能對癥下藥。
第二,在依法治國的道路上尋找傳統法律文化的遺產。
當代美國文化人類學家克魯克洪將文化分為兩大結構:顯性文化和隱性文化。在他看來,文化包括有形和無形,有形的是顯性文化,無形的是隱性文化。參照克羅克洪的文化結構理論,法律文化可以分為兩大結構:顯性結構和隱性結構。制度性法律文化屬於主導文化,包括法律法規、法律制度、法律設施三個層面,始終由有權力的人維護和運作,是壹個國家法律文化的表現形式;觀念法律文化屬於隱性文化,包括法律心理、法律意識和法律思維三個層面。它深植於社會之中,是壹個國家法律文化的基礎。只有將二者結合起來,才能促進法律文化的良性發展。在當代中國,占主導地位的社會主義文化也應如此,即社會主義社會的主體應具有與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主義法治相適應的法律心理、法律觀念和法律思想。然而,事實是,當代社會主義中國頒布了大量的法律法規,完善了許多法律制度,完成了大量的法律設施,卻缺乏與之完全相適應的隱性層面的法律文化建設。
本質上,法治也是壹種文化。起源於西方。古希臘社會是壹個位於半島上,從事海上運輸的社會。整個社會不是壹個擴大的家庭,而是壹個斷了血緣關系的城邦商業社會。後來到了羅馬時代,簡單商品的生產高度發達。商品經濟文明的歷史運動使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的關系更趨於理性的契約關系。在這樣的社會裏,沒有至高無上的王權,公民擁有盡可能多的權利,而這些權利中最重要的是管理城邦的權利。
中國古代王權至上。所謂“遍天下,豈是王者之地?”中國古代只有壹個人的權利,其他人的權利都消失在個人權力的陰影下。因此,中國沒有發展權利和民主的觀念,也失去了發展法治的機會。
現在當我們用壹種完全異質的法律文化去改造壹種有著根深蒂固的社會基礎和文化土壤的法律觀念和法律制度時,這種異質文化在實施中遇到的困難是顯而易見的。
(壹)中國傳統法律文化強調國家本位主義,忽視個人權利和自由。
“中國古代社會”以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為主導,小農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在這個小家庭中,按輩分形成了壹個相對獨立的寶塔形等級結構”。這種家族式的宗法等級制度需要國家的認可和支持,壹個由無數宗法家庭組成的社會必然會建立起壹個寶塔形的“大家”。所以,中國古代的政權結構很大程度上就是這種家族制度的模擬和擴展,也就是說,以皇權為中心的國家權力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壹切在精神上支持和擁護這種典型的專制統治的思想和理論,無論是強調以“權”“術”治理人民的法家的國家專制和中央集權,還是以“仁”“孝”治理天下的儒家德治,也都受到統治者的青睞,這些理論和觀念受到國家強制力的保護。在這種背景下,民族本位主義有了堅實的經濟基礎和生存環境。
強調國家利益、要求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註重團結是中華民族的美德,但如果這種妥協沒有限度,就會否定人作為社會主體的人格。尊重人的權利、自由和個性,正是法治所追求的。
許多歐洲學者和思想家在分析中國為什麽曾經輝煌卻悲慘落後時,都壹致認為是個人自由的缺失導致了這個偉大民族的衰落。因為無條件服從這種束縛人的理智、天賦和情感的幼稚做法,必然會削弱整個國家的實力。如果教育只是壹種人為的形式,如果虛假和規則充斥並束縛著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那麽國家的作用有多大!人類思想的精神有多麽崇高的作用啊!當人們審視中國的歷史進步,研究中國的活動時,誰不驚訝他們在許多方面壹無所成!這是壹個只有壹個人工作以避免錯誤的小組。這裏所有問題的答案都是現成的。人來人往,妳推我拽,就是為了避免破壞國家幼稚尊嚴的風俗習慣。無論是戰鬥精神還是思考精神,都與這個整天睡在火爐裏,從早到晚喝熱茶的民族無關。"
今天,民族利己主義的法律傳統雖然在制度層面上被否定了,但它仍然在壹定程度上控制著人們的思想,直接導致了權利的不尊重和我國公民維權意識的淡薄。在“國家利益高於壹切”的口號下,中華民族的人民習慣了服從和寬容,無形中導致了對法律的輕視、疏遠和不信任。所以他們很難真正作為納稅人來監督政府的行為,自然要求政府保護他們的權利,不驕不躁地和政府對話。
(2)中國傳統法律文化是工具主義文化,忽視民主參政。
直到今天,壹些社會主體仍然有法律就是懲罰的觀念。這是因為在中國古代,“刑為主,不管刑”,法律只是君主統治臣民的工具。它壹方面與專制政權壹起造就了人們膽小、無知、懦弱、奴性的人格,另壹方面又與禮教相結合,要求人們按照禮教的規則行事,“追求和諧的境界”,培養人們“忍為重”、“和為貴”的法律心態。在這樣的文化傳統下,人們更服從既定的法律法規,更少追究法律是否侵犯了他們的自然權利。他們對選舉權等基本權利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參與和討論國家事務的觀念淡漠。
受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影響,中國普通民眾往往秉持“寬以待人,寬以待人”的心理。除非彼此有深仇大恨,或者對方犯下了十惡不赦的罪行,壹般情況下是不會訴諸法院的。所有立場都是溫和公正的,很少明確表態,怕惹麻煩。
(3)傳統法律文化中的等級觀念和等級秩序忽視了平等。
縱觀我國傳統法律文化,雖然有“君犯法與庶人同罪”的說法,但實際上,在漫長的封建傳統中,存在著“大夫不刑,庶人不禮”、“八分”、“八議”、“準五服使禮”等等級制度,嚴格區分官職、住房、輩份、年齡、地位的差異。所以,天賦人權,人人平等的觀念,在今天的普通人心目中還是不可接受的。即使在普通的民事生活中,權力仍然大於法律,掌握國家行政、司法和立法權的人及其親屬也享有特權待遇。這直接導致了權力腐敗的滋生。
此外,由於中國古代社會是由血緣關系形成的社會形態,人情大於法律,親情大於法律,這也成為法治建設道路上的羈絆。
第三,中西結合,取長補短。
中國要崛起,歷史回不去了。我們真的沒有耐心去慢慢培養法治的歷史土壤。因此,需要人工培育與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主導文化相適應的隱形文化。
(1)理性看待道德。
在道德上,中華民族的溫柔、穩重、熱情、善良、誠實守信、犧牲精神等美德為中外所稱道,但我們在發揮道德優勢的同時也要理性對待人性。人畢竟是社會中的人,趨利避害是人的本能。自我犧牲、無私、專業化只是社會少數精英人士的高尚情操,不能要求普通人這樣做,因為普通人真的做不到這壹點。如果壹個制度是建立在人性善的基礎上,那它只是壹個理想,這個制度就失去了本來的價值。如果強迫人們接受和遵守這種制度,人性就會扭曲,最終的後果不是讓人虛偽就是讓人盲目。因此,在繼承傳統美德的同時,我們應該借鑒西方國家的法治理論,尊重人,給予人充分的自由。同時,也要勇敢面對人們的不良習慣,從制度上加以約束。
(2)認真對待私權。
法治要想真正深入人心,就必須在解決人類的終極關切上下功夫。幾千年來,法學在西方壹直是壹門顯學,法治也壹直是西方社會的熱門話題,這與自然法對人類終極關懷這壹西方法治主要價值理念的關註密不可分。中國的法理學長期以來是建立在工具主義傳統法律文化下的義務基礎之上的。中國的“法治”早已令人毛骨悚然,很難成為中國人的自願行為。是因為中國的法治沒有對人的終極關懷給予足夠的重視,不能成為人們追求幸福和身心愉悅的壹種生活方式。
當前,在法治建設的良好環境下,我國應該在制度的支持下,在日常教育中普及權利觀念。在不損害國家根本利益和基本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壹方面要教育當權者尊重公民權利,另壹方面要鼓勵公民積極行使權利,爭取權利,維護權利。只有這樣,國家的各種制度才能有的放矢。
(3)充分培養民主平等。
民主僅僅意味著人民是自己事務的主人。西方使用的“民主”有以下不同含義:壹是全體公民按照多數人統治程序直接行使政治決策權的政府形式,通常稱為直接民主;其次,公民不是親自,而是通過他們選出的、對他們負責的代表行使政治決策權的政府形式,稱為代議制民主;第三,在旨在確保全體公民享有某些個人或集體權利的憲法約束範圍內,行使多數人權利的政府形式被稱為自由民主制或憲政民主制;第四,任何壹種旨在縮小社會經濟差異(尤其是私有財產分配不均造成的差異)的政治社會制度,除了競選公職、言論出版自由和法治之外。人民平等是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人都應受到法律的平等保護和平等對待。平等的權利是不可剝奪的,不可剝奪的。平權的目的是讓每個人都享有最大限度的選擇自由,充分實現人的各方面才能。同時,平等權意味著享有個人不可剝奪的基本權利的自由,因此也同樣享有不受其他人或個人侵犯的自由。如果西方的這種優秀傳統要在中國開花結果,我們首先應該鼓勵年輕人和老年人之間建立合理的家庭關系。要孝敬父母,同時父母也要放開手腳,讓孩子自己處理自己的問題。父母應該給孩子以引導和幫助,而不是命令、強迫和批評。其次,要培育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機制,為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創造良好條件。在選拔公職人員的方式上,從過去的“暗箱操作”轉向“陽光操作”。公選註重人才的自我選拔,允許人才工作的單位和部門推薦,發動群眾民主推薦,鼓勵人才自薦,為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創造了機會。這樣,人們的傳統思維方式就通過外部環境逐漸改變,從而使我們的隱性法律文化迅速適應顯性層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