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中小企業應該如何做好公司法務管理?

中小企業應該如何做好公司法務管理?

中小企業的核心目標是先活下來。壹切行為都是以業務為導向,企業會緊緊抓住銷售、生產等領域的工作,圍繞市場、運營等業務配置資源。對於純職能工作,如人力資源、審計、合規等。,包括法律事務,以及直接體現法律價值的長期對外投資,關註度會比較低。這也是很多法務人員在企業中感到“不受重視”的根本原因。

中小企業規模小,組織結構相對簡單,內部制度和流程不如大企業完整和完善。即使有相關制度,也不壹定能執行。而且,它的結構、系統和過程經常處於動態和快速的變化之中。表現為中小企業的“亂”、“變”、“快”。這不僅是中小企業的競爭優勢,而且具有靈活性和適應性。當然,有時也會成為中小企業面臨的困境。

中小企業人員少,結構扁平化,員工壹般可以方便地面對面交流。中小企業的“人和”因素很強,創始人、骨幹員工、核心員工之間往往有血緣、家鄉、學校等關系。壹方面,中小企業內部溝通非常直接,沒有官僚主義帶來的官僚主義。另壹方面,中小企業人情味重,組織主要靠“人”來維持。法治氛圍相當薄弱。這也與司法部工作所依賴的“法治管理”環境相違背,無疑增加了法律工作的難度。

中小企業的管理者壹般都是企業家(老板)自己。企業家的想法就是企業的想法。企業家的領導風格決定了企業的管理風格和員工的行為風格。企業的決策權高度集中。即使中小企業成立了董事會,聘請了職業經理人,公司最重要的決策也是由出資最大的壹個或幾個股東做出的。在實踐中,委托代理機制並不總是發揮作用,再加上缺乏有效的內部授權制度和外部市場監管,中小企業的老板們深度介入企業的所有經營活動。

中小企業在與外界交換資源和產品時,往往處於弱勢地位,即市場競爭遊戲的跟隨者。簽訂合同時,中小企業往往是“乙方”,願意接受來自“甲方”的合同文本。對於交易條件的制定和修改,話語權很小,他們甚至願意通過“賒銷”、“預付款”等方式擴大銷售。這將導致中小企業大量應收賬款,從而隱藏法律風險。但是,相對於沒有銷售額和收入,這些風險是值得中小企業去冒的。這提示法務部壹定要有平衡業務發展和風險控制的意識,這可能是中小企業法務部的核心管理密碼。

中小法律部的工作與中小企業的其他職能工作壹樣,都是基於中小企業的業務需求。中小企業的生命線是能夠以合適的價格賣出盡可能多的產品。法務部不直接參與產品(包括商品和服務)的生產和銷售,但負責使企業的生產和銷售合法、合規、盡可能大。

促進企業成長壹般有兩種方式:

壹是通過創新,強化“差異化”競爭力;

第二,通過並購,擴大規模,控制成本,強化“壟斷”競爭力。

“新”或“大”或兩者兼而有之。“大”是指細分領域的“大”,不必做橫向比較。兩者,最難。往往只有壹種占據主要地位,不可能兩者同時強大。這三條路徑是所有企業必須做出的選擇。對於中小企業來說更是如此。要麽不斷創新,要麽在這個領域處於領先地位。

中小企業法律部的工作可以從這方面入手:

首先,中小企業法律事務為采購、銷售、生產等經營活動提供合同起草和審核工作,為勞動用工、知識產權管理等職能活動提供法律咨詢和幫助。這些事務都是日常的法律工作。這些法律工作,又屬於壹般的法律工作。不同行業在工作內容和難度上似乎差別不大。如前所述,“差”更多取決於中小企業的個體業主。

其次,中小企業法律事務為采購、銷售、用工、競爭等引起的合同糾紛、勞動糾紛、侵權糾紛提供訴訟代理。這些事務占據了壹些中小企業法務的主要工作和重點工作。畢竟中小企業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想到打官司的。壹旦卷入訴訟,往往是生死攸關或者觸及企業商業模式的事情。但並不是所有的中小企業都會經常卷入訴訟。這和企業所處的行業、商業模式、行為風格有關。

再次,中小企業數量少,層次少。管理通常通過口頭指示、臨時指示和慣例來傳達。正式的書面系統和流程並沒有在企業中廣泛使用。股東之間的關系往往是清晰的,公司內部治理也不會太復雜。至於大企業經常遇到的內部腐敗、員工欺詐、市場份額壟斷、監管核查等合規問題,中小企業的法務也較少涉及。中小企業合規法律工作不是不存在,而是相對較少。比如壹些監管力度較大的互聯網金融行業,企業雖然小,但相關合規監管工作不能馬虎,否則會導致法律風險。

最後,對於投資並購、IPO上市、資本運作、基礎設施建設等。,中小企業壹般不涉及,所以他們的法律工作不會涉及。中小企業的法務人員通常很少接觸這些領域。這方面的知識要求和技能要求沒那麽高。需要中小企業法律努力的地方,還是那些常規的合同、案件、項目咨詢。但由於人力資源的成本,中小企業所聘請的律師,對法律工作的整體認識,以及這些常規合同、案件、項目的操作,可能都是經驗不足,需要壹些培訓和輔導。這也是中小企業法律部管理的前提條件。

  • 上一篇:職業道德體驗怎麽寫?這三條值得學習。
  • 下一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關於規範人民法院再審立案工作的若幹意見(試行)》的通知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