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的劃分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關於印發中小企業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發[20165438]300號)執行。
各行業的分類標準是:
1,農林牧漁。營業收入2億元以下的中小企業。其中,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中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小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微型企業。
2.行業。65438+萬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億元以下的中小企業。其中,員工300人及以上、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上,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上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員工少於20人或營業收入少於300萬元的企業。
3.建築行業。營業收入8億元以下或總資產8億元以下的中小企業。其中,營業收入6000萬元及以上、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中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上、總資產300萬元以上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營業收入低於300萬元或者總資產低於300萬元。
4.批發業。員工不足200人或營業收入不足4億元的中小企業。其中,20人及以上、營業收入5000萬元及以上的中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及以上,營業收入654.38+00萬元及以上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員工少於5人或營業收入654.38+00萬元的企業。
5.零售業。員工不足300人或營業收入不足2億元的中小企業。其中,50人及以上、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從業人員少於10人或營業收入少於10萬元的企業。
6.運輸行業。中小企業是指員工少於1000人或營業收入少於3億元的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營業收入3000萬元及以上的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上,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上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員工少於20人或營業收入少於200萬元的企業。
7.倉儲業。員工不足200人或營業收入不足3億元的中小企業。其中,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營業收入654.38+0萬元及以上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員工少於20人或營業收入654.38+0萬元的企業。
8.郵政業。中小企業是指員工少於1000人或營業收入少於3億元的企業。其中,員工300人及以上、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營業收入654.38+0萬元及以上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員工少於20人或營業收入654.38+0萬元的企業。
9.住宿業。中小企業是指員工少於300人或營業收入100萬元的企業。其中,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從業人員少於10人或營業收入少於10萬元的企業。
10,餐飲行業。中小企業是指員工少於300人或營業收入100萬元的企業。其中,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從業人員少於10人或營業收入少於10萬元的企業。
11,信息傳輸行業。中小企業是指員工少於2000人或營業收入少於100萬元的企業。其中,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從業人員少於10人或營業收入少於10萬元的企業。
12,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中小企業是指員工少於300人或營業收入100萬元的企業。其中,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從業人員10及以上,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員工少於10人或營業收入少於50萬元的企業。
13,房地產開發與運營。中小企業營業收入低於200萬元或總資產低於654.38+000萬元。其中,營業收入654.38+00萬元及以上、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中型企業;營業收入654.38+0萬元及以上、資產總額2000萬元及以上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營業收入低於654.38+0萬元或總資產低於2000萬元的企業。
14,物業管理。從業人員少於1000人或營業收入少於5000萬元的中小企業。其中,300人及以上、營業收入654.38+00萬元及以上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員工少於100人或營業收入少於500萬元的企業。
15,租賃和商務服務。中小企業是指員工少於300人或總資產為65438+20萬元的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資產總額8000萬元及以上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總資產100萬元及以上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從業人員少於10人或總資產少於100萬元的企業。
16,其他未列行業。員工少於300人的中小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擁有10名以上雇員的小型企業;雇員少於10人的微型企業。
擴展數據:
中小企業是指在中國依法設立的人員規模和經營規模相對較小的企業,包括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
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的劃分標準,由負責促進中小企業綜合管理的部門會同gwy相關部門,根據從業人員、營業收入、總資產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報gwy批準。
這類企業通常可以由壹個人或幾個人出資,用工和營業額都不大。所以大部分都是業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幹擾較少。
中小企業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載體,在增加就業、促進經濟增長、科技創新和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2019年9月2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苗偉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2019年要完成對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欠賬清理過半的目標任務,同時建立長效機制,防止前者欠賬不清、後者欠賬不清;還將推動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擴大小微企業信貸規模,開展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專項行動。
為促進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實施促進大中小企業融合發展行動計劃,實施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和信息化推進工程,提升中小企業專業能力和水平;
此外,通過企業管理人才素質提升工程,每年組織中小企業領軍人才培訓10000人次以上,提升中小企業管理水平。
不同國家、不同經濟發展階段、不同行業對它的定義不同,它是隨著經濟發展動態變化的。
各國壹般從定性和定量兩個方面來定義中小企業。定性指標主要包括企業的組織形式、融資方式和行業地位,定量指標主要包括從業人數、實收資本和總資產。
定量指標比定性指標更直觀,數據選取容易。大多數國家都用量化標準來劃分。比如美國國會2001頒布的美國小企業法,將中小企業的數量定義為不超過500名員工。英國和歐盟把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作為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