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安徽省教育廳關於進壹步落實大學生入伍政策的通知》(四)國家資助學費政策。
1.國家對被征集服義務兵役的大學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或者參軍時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給予補償。
2.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錄取資格,退役後自願復學或錄取的,國家免收學費。
3.直接被征集為士官的大學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或者入伍期間獲得的助學貸款,由國家給予補償。
4.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和學費減免標準,本科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第二,做好大學生退役後的就業創業工作。
1.各高校要認真落實國家和我省關於大學生退役後就業的政策,對根據政策應由學校承擔或提供的後續服務,要積極熱情地提供服務。
2.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後壹年內可視為當年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登記(聘用)手續在原高校再次辦理就業登記手續,戶籍檔案隨遷(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可參加戶籍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原畢業高校就業招聘會,享受就業信息、重點推薦、就業指導等就業服務。
3.對有自主創業意願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高校要以創業意識教育、創業項目指導和企業管理培訓為重點,提高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創業能力。要幫助退役大學生士兵充分利用優惠政策,規避創業風險,改善創業條件,提高創業成功率。
第三,做好大學生參軍優惠政策的宣傳
1.高校要與兵役部門密切配合,把政策宣傳作為征集大學生入伍的重點和重要抓手,集中宣傳鼓勵大學生入伍的優惠政策,匯編成冊,在網上墻公布。積極組織大學生征兵啟動儀式,采取多種方式深入開展宣傳動員活動,使優惠政策入腦入心,提高政策的知曉度和吸引力,有效發揮政策的激勵作用。
2.附上大學新生入學或報到入學時的入伍優惠政策宣傳單。主要內容包括優惠政策匯總、報名流程指南、學生報名要求等。
3.高校要把征兵宣傳納入畢業生就業指導的重要內容,在為畢業生舉辦各種校園征兵活動時,積極與當地兵役部門聯系,設立征兵咨詢臺,宣傳大學生征兵政策,開展征兵咨詢。
4.高校要把廣泛宣傳和精準推廣結合起來,貼近實際,創新方法手段,邀請大學生“進班級、進教室、進宿舍”,與大學生面對面交流。利用校園網、短信、QQ群、微信等新媒體,針對大學生征兵優惠政策、入伍過程、先進事跡等,幫助學生算好參軍入伍的政治賬、成長賬、經濟賬等“三本賬”,打好宣傳“組合拳”。
第四,做好大學生入伍服務工作
各高校征兵工作主管部門和相關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國家和我省出臺的鼓勵和引導大學生應征服義務兵役的優惠政策,做好解釋咨詢工作,確保每壹名有意入伍的大學生全面、詳細了解相關政策,切實維護自身權益。要為申請入伍的大學生提供熱情周到、便捷高效的相關服務。做好網上報名培訓指導工作,及時為應征入伍學生辦理保留入學資格、學籍管理、頒發學歷學位證書等手續,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初審、體檢、政審工作,切實做好學費補償和補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