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由5名以上專家組成。
3.如果專家意見通過,將根據意見進行修改;如果沒有通過,就要重新編制,重新論證。
4.如填寫專項安全方案審批表,專家領導簽字,分包商-施工單位簽字-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字蓋章。
5.填寫施工方案報審表的,由項目部-監理-施工單位簽字蓋章。
6.報送安全監督站備案。
7.技術交底。
8.現場實施。
專家證明批準過程所需的信息如下:
1.安全專項方案備案表及施工單位蓋章(壹式三份);
2.經過論證的專項安全方案;
3.專家論證意見及簽到表(各方簽字);
4.分包合同(如果有);
5.分包商資質證書(同4);
6.監測單位資質證書(僅基坑支護方案要求);
7.監控程序(同6);
8.緊固件檢驗報告;
除非另有說明,以上信息壹式兩份。
專家論證評審
(壹)施工企業應當組織不少於5人的專家組對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和審查。
(2)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組必須提交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施工企業根據論證審查報告進行完善,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方可實施。
(3)專家組的書面論證審查報告作為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的附件。實施過程中,施工企業應當嚴格按照專項安全方案組織施工。
專家論證的會議流程壹般如下:
1.介紹參與者。參與者通常包括:
(壹)專家組成員(參與本項目建設的各方人員不得以專家身份參加專家論證會),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家不少於5人;
(二)建設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
(三)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相關人員;
(四)施工單位的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項方案編制人員和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勘察設計單位的項目技術負責人及有關人員。
2.介紹項目的概況
由承擔該分部工程的施工單位介紹工程概況。如果由總承包商組織施工,總承包商將介紹工程概況。
主要介紹項目的規模和特點,建設場地的周邊環境和建設條件等。,並且介紹要盡量詳細,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可以補充。最好的辦法是參會人員在會前到施工現場查看現場情況,讓參與論證的專家充分了解現場情況。專家組不能到現場的,可以提供現場視頻資料。
3.設計方案由專業設計單位提供的,由設計單位對設計方案進行細化。
4.施工單位闡述專項安全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編制依據、工程概況、施工部署、工程組織、技術措施和計算、應急預案等。
5.與會專家對設計方案和安全專項方案進行了初審,並對項目進行了詢問,各專家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專家論證的主要內容:
(壹)專項方案內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專項方案的計算和校核依據是否符合相關標準和規範;
(3)安全施工的基本條件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情況。
專家組意見提出後,會議將休會半小時左右,以便專家統壹和明確評估意見。
6.復會後,專家組組長宣讀評審最終意見,專家組提交論證報告。對論證內容提出明確意見,並簽署論證報告。該報告是修訂和完善專項規劃的指導性意見。
7.其他當事人對專家評審意見發表看法和意見,有問題可以向專家組提出。
8.最後,會議主持人應明確會議決定的事項,包括方案或設計的修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三十條:國家推行建設工程監理制度。國務院可以規定實行強制監理的建設工程的範圍。第三十壹條實行監理的建設工程,應當由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建設單位與其委托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訂立書面監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