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酒駕屢見不鮮,已經成為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如何杜絕酒駕成為壹大課題,也是交警部門的壹大難題。在我國刑法中,沒有關於酒駕的相關規定,但在事故案例中有提及。刑法具體規定如下:第壹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相關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為依法懲治交通肇事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就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幹問題解釋如下:第壹條。交通運輸人或者非交通運輸人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依照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條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壹)造成壹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三人以上死亡,負同等責任的事故;(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無力賠償的。交通事故造成壹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壹)飲酒、吸毒後駕駛機動車的;(二)駕駛無駕駛資格的機動車的;(三)明知安全裝置不齊全或者安全部件失靈而駕駛機動車的;(四)明知無牌或者報廢的機動車而駕駛的;(五)嚴重超載行駛的;(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第三條交通事故後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壹款、第二款第(壹)項至第(五)項規定的情形之壹,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的行為。第四條發生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壹)造成二人死亡或者五人重傷的,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二)死亡六人以上,負同等責任的事故;(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力支付60萬元以上賠償的。第五條“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交通事故發生後,行為人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導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事故發生後,單位負責人、機動車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教唆行為人逃逸,導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 * *犯論處。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事故發生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藏匿、遺棄被害人,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第七條單位負責人、機動車所有人、機動車承包人教唆或者強迫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以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情形之壹的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第八條在公共交通管理範圍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和本解釋的有關規定處理。在公共交通管理範圍以外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傷亡或者致使公共財產、他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壹百三十四條、第壹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九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在30萬元至60萬元、60萬元至100萬元的幅度內,確定執行本解釋第二條第壹款第(三)項、第四條第(三)項的起點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1998.3.10法釋[1998]4號)第十二條在審理盜竊案件中,應當註意區分盜竊與其他犯罪的界限: (四)在盜竊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與其他犯罪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嚴格依法辦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通知(三)》具有下列情形之壹,同時符合上述(壹)或者(二)規定的,依照上述(壹)或者(二)的規定從重處罰: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潛逃,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隱瞞事故真相的。2.酒駕;3.非駕駛人駕駛機動車;4.駕駛無牌車輛;5.明知機動車關鍵部位有故障而駕駛的;6.其他特別惡劣的情形。
上一篇:自學教材繼承法?下一篇:不同專業的硬核愛情故事,還不趕緊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