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勝男指出,《米月傳奇》的改編是她自己完成的,沒有其他編劇的協助,因此她對《米月傳奇》簽下王小平擔任編劇的事實提出質疑,也對否認電視劇《米月傳奇》改編自原著的說法提出質疑。
蔣勝男:我自己改編了所有的劇本。
關於《米月傳奇》的創作,蔣勝男說她從2009年開始寫這部小說,並在晉江文學網上發布了壹些章節。2012年8月,鄭曉龍執導的制片人曹平女士聯系蔣勝男,詢問是否可以與她合作影視改編。姜表示願意,於是與東陽市影視文化有限公司簽訂了電視劇劇本創作合同,合同簽訂時明確約定“本作品為乙方原小說(未發表)的改編作品,根據著作權法第十五條規定,乙方有權發表、出版原小說。”但制片方表示小說“未出版”,所以沒有和蔣勝男簽訂原著小說改編的授權合同,只簽訂了《米月傳奇》的創作合同。
簽訂《劇本創作合同》後,蔣勝男開始改編原著小說的電視劇本。蔣勝男回憶道,“從2012年9月提交大綱、多樣性大綱、人物傳記,到2014年3月底全部53集劇本交付,所有劇本都是自己改編的,有的還按照制片方審核的要求修改了好幾遍,期間沒有合改編。”
然而,當《米月傳奇》開始宣傳時,《米月傳奇》電視劇的官方海報署名為“編劇:王小平蔣勝男”。蔣勝男說:“我改編劇本時,王小平女士只是提出了廖廖作為導演對劇本的審核意見。怎麽才能把劇本寫在同壹個專欄裏?當時我以為,我不想因為這些外界因素毀掉我精心培育的劇本。同時,制片方也表示,這是考慮到王小平女士的特殊身份。這個時候和制片方正式談判也會影響拍攝,為了大局我只能承受這份委屈。”
蔣勝男提起訴訟
事情並沒有到此結束。蔣勝男在文章中寫道:“制片方召開《米月傳奇》發布會前,通知我出席,但前提是編劇簽名必須改為‘原編劇:蔣勝男;總編劇:王小平。這壹次制片方直接把王小平變成了總編劇,而我只簽了原編劇。我拒絕參加記者招待會以示抗議。但發布會還是以這種形式宣傳。”
此時,蔣勝男決定起訴。“最終,我決定公開聲明,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此之前,我希望雙方將所有證據提交法院依法裁決,以解決他們之間的糾紛。但兩被告王小平、東陽華爾影視文化有限公司以涉及商業秘密為由,拒絕向法院提供拍攝劇本和拍攝拷貝,導致侵權訴訟中止。更何況,在華爾影視2015年9月和2010年6月的第三版和第四版中,已經明確表示該劇是‘改編自蔣勝男同名小說’。最近,王小平女士仍然在媒體上宣傳這部劇是她自己的“原創”,這令人難以置信。忍無可忍之下,我只能選擇將相關過程公之於眾,以求壹見。”
制作方發表聲明稱原作者歪曲事實。
昨日,《米月傳奇》制片方發表聲明稱:“蔣勝男依法享有言論自由權,但蔣勝男的解釋歪曲事實,侵害了電視劇《米月傳奇》相關合法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聲明稱,“根據協議,蔣勝男應按照權利人的要求提交劇本,直至權利人滿意,權利人有權雇傭他人創作劇本。因蔣勝男交付的《米月傳奇》劇本不符合協議及權利人要求,權利人委托王小平女士擔任《米月傳奇》總編劇。電視劇《米月傳奇》簽訂的法律合同不存在侵權、違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