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陵糾結了太多太多的大話題:家國、軍人與文人、背叛與哀痛。終其壹生,他都在國家與個人的沖突中做出艱難的選擇。他的命運也和幾個重要人物有關:漢武帝、李廣、衛青、霍去病、司馬遷、蘇武。
無從下手。
公元前99年秋,漢武帝命二司將軍李廣從酒泉起兵三萬,征討匈奴。此時李擔任騎隊長,帶領丹陽、楚等地五千人,在酒泉、張掖等地教授射箭,防備匈奴。
戰鬥打響後,李陵自告奮勇,帶領五千將士離開居延海,北上單於王庭。三十天後,李陵的軍隊在荀磯山遇到了八萬匈奴兵。李陵在兩座山之間的安祿山上。連戰以壹比十勝出,十天殺萬余人。按照事先的安排,他們邊打邊退,帶領匈奴單於到了中匈南部邊境。魯珀特將軍負責帶領軍隊迎敵。然而,就在離漢邊塞100多裏的地方,漢軍被匈奴堵死,彈藥耗盡。最後只能用短刀輻條當武器,但援軍遲遲不來。
李陵在天上嘆了口氣:“夠了,我們可以擺脫幾十支箭。”可惜上天沒有給李陵翻身的機會。午夜時分,李陵率領十幾名壯士突圍,被匈奴發現,數千騎兵追擊。最後時刻,李陵大叫:“我沒臉向陛下報告!”所以他投降了匈奴。
李陵率領五千將士與匈奴八萬壯烈之敵決戰,堅持了十多天。盡力而為,既不是奇跡,也不是失敗。然而,李陵沒能兌現自己的承諾:“我不會死,但我不會成為壹個堅強的人。”荀集山之戰證明了李陵的軍事才能,但最後卻被打上了漢奸的烙印。
漢武帝得知李陵戰敗投降,非常生氣。所有的大臣都說李陵有罪。只有司馬遷說:“李陵壹向孝順母親,對士兵很有信心。”
他之所以沒有死,是為了找壹個合適的機會報答漢朝。漢武帝大怒,把司馬遷關進監獄。結果司馬遷被判貪汙罪,也就是所謂的“醴陵事件”。
走進死胡同
漢武帝那麽生氣是有原因的。在他眼裏,李陵背負著原罪。原罪是李陵的爺爺李廣。
漢景帝時期,發生了壹次著名的吳楚之亂。總司令李廣奉命跟隨邱和周亞夫抵抗。為表彰李光耀捍衛國梁的英勇表現,王曦梁·劉武授予李光耀將軍軍銜。畢竟缺乏政治經驗的李廣認為梁是兄弟,自己是皇族成員,所以欣然接受了這個獎項。但李廣沒有想到,王曦梁會被私下授勛,接受他的國家為韓江的軍裝是壹種罪過。更有甚者,陛下想把它傳播到王曦梁!
從此漢武帝對李廣產生了惡感。公元前119年,衛青、霍去病領兵出征匈奴,戰事不利。衛青把責任推到李廣身上。壹怒之下,李廣刺傷了自己。後來,李廣的兒子,李陵的叔叔李贛,因打傷衛青被霍去病槍斃。
漢初的皇帝對英雄總是刻薄的。李占功才華橫溢,卻打不過配偶的奔跑。所以李陵的內心總是釋然的,渴望建功立業,復興家風。漢武帝對李陵的想法很不滿意,想給這個年輕人點顏色看看。因此,在這次討伐匈奴的行動中,梁武帝采取了四種策略,推
第壹步,領導。漢武帝特意安排李陵為同為外戚的李光禮效力。李陵自然不想。為了證明自己,他獨自去找了王婷。漢武帝說“我不會騎在妳身上”——我不會給妳配備騎兵。李陵道:“妳雖騎馬,我不用騎兵。”。面對李陵的沖動行為,精通兵法的梁武帝並沒有阻止。而是騙呂伯德說要給李陵配備騎兵,李陵拒絕了。就這樣,漢武帝無疑把李陵和他的五千將士交給了單於屠城。
第二,沒有幫助。如果以這五千步為誘餌,伏擊自己後方的精銳部隊,把對方誘入自己的包圍圈,消滅對方的主力,那麽這種軍事戰略當然是非常合理的。然而,預定的增援部隊沒有出現,指揮官盧博德無疑應該受到軍事法庭的審判。奇怪的是,漢武帝並沒有懲罰陸鳥。而是在第二年派呂伯德去匈奴,讓他聯系李陵。漢武帝自己也說呂伯德不救李陵是“漢奸”,但還是派這個“漢奸”去接李陵。可見不是“漢奸”,而是“漢奸”皇帝本人。
第三,以身作則。漢武帝派來迎接李陵的將領都是精挑細選的。除了李陵的兩個死敵李廣利和盧博德,還有龔山傲。公孫敖依附於李廣利,自然對李陵沒有同情。果然,回到部隊後,龔寫道:“我軍有壹次抓到壹個俘虜。據犯人說,李陵成了匈奴最得力的左右手,傳授兵法,準備侵華,所以不能見他。”
第四步,休息。漢武帝聽到孫敖的指控後非常生氣。在沒有任何調查的情況下,他下令殺害李陵的家人。李玲的母親、妻子、孩子和兄弟全部遇難。李家世代忠厚,如今卻以“隴西士大夫以李為恥”而告終。家破人亡,李陵最後的退路徹底斷絕。
死亡比死亡更容易。
如果李陵死了或自殺了,他就會成為壹個永遠的英雄。如果李陵壹心壹意加入匈奴,成為“漢奸”,那就很簡單了。但他卻走上了不歸路,終日飽受良心的煎熬。
李陵初到匈奴時,“氣得不得了,痛得不得了。”而不為漢朝所容的李陵卻受到匈奴單於的對待,不僅把女兒許配給他,還立李陵為天子。公元前90年,李陵奉單於之命,率領三萬匈奴兵追擊疲憊不堪的漢軍,再次來到荀磯山。然而,英勇善戰的精銳騎兵正在等待勝利。經過九天的戰鬥,他們終於沒有回來。李陵的軍事能力和對稷山地形的熟悉程度加深了,這不奇怪嗎?
趙涵即位後,侍郎霍光和上官桀是李陵的好朋友,於是派李陵的老友作為李政的特使去匈奴勸說李陵回國。可汗設宴款待了任等。李陵和另壹位軍事指揮官陪同。任不能和李陵私下交談,就用自己的眼光看著對方,常常抓緊刀圈,俯下身子托著腳,意思是該回韓國了。幾天後,李陵和蘆偉設宴招待中國使節。他們都穿著胡夫的衣服,把頭發做成圓錐形的發髻。喝了三巡酒,任在他面前啞口無言,只好含沙射影地說:“漢朝實行大赦,中國很高興。皇帝年輕力壯,兩位大臣霍光、上官桀都是輔佐朝廷的權貴。”李玲沈默了很久,撫著頭發說:“我穿好了!””過了壹會兒,趁著上廁所的機會,任急忙對李陵說,“唉!邵青,妳在受苦!霍光和上官桀向妳問好。請回到妳的家鄉,擔心他的財富。"李陵看著他的老朋友說:"老兄,回去容易,但我怕丟面子。”壹句話徹底斷絕了他重回漢朝的可能。
但當蘇武歷經劫難終於回國,李陵為他買酒時,他內心的矛盾在壹句歌詞中表露無遺:“長途跋涉,穿越大漠,領兵稱王,為匈奴而戰。退路被切斷,刀箭被毀,將士皆死。我的名聲已經被毀了。我的老母親去世了。她雖然想報恩,但又能去哪裏呢?”他不是不想回家。他真的無家可歸了!
李玲的壹生是壹個悲劇。他因壹戰而出名,也因壹戰而出名;在他認為自己很忠誠之後,他投降了;他想美化門,但他的家人被消滅了;雖然他在國外過著富裕的生活,但他內心的障礙總是難以清除。李陵獨自生活在《胡兵》中,直到公元前74年去世。
李陵使人堅強勇敢,惜才,悔衰,慨嘆經歷,怒其難報國,壯誌難酬,口難辯。可悲的是,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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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陵投降了。
李陵是西漢著名的將軍,李廣的孫子,李廣的名字叫費將軍。擅長騎射,漢武帝認為是李廣的遺風,命令他帶800騎兵在沙漠中勘查地形。勝利後,任命他為騎隊長,指揮五千將士部署在酒泉、張掖。公元前89年,李陵主動帶領5000步兵與匈奴單於率領的主力會師。李陵叫了壹輛馬車去軍營。當他去戰鬥時,他“在背後拿著戟盾和弩。”匈奴軍逼近,“數千弩散而倒。”首戰告捷。匈奴調集援軍,繼續進攻。李陵用弩射可汗,讓可汗差點被箭射中。最後匈奴把漢軍圍困在山谷裏,箭都射出去了,漢軍卻沒有糧食,只有“統治者的刀”,無法有效反擊。李陵感嘆,如果有幾十支箭,就能突破。最後突圍,只有十幾個人跟著,李陵的副手韓延年死了。李陵哀嘆:“我沒臉向陛下報告!”所以他放下武器投降了。
戰敗的消息傳回長安,李陵卻下落不明。漢武帝希望李陵英勇就義,召見李陵的母親和妻子,安排魔術師當面看他們的臉是否“沒有血色”。結果術士說沒看見,武帝很生氣。消息傳來不久,李陵投降匈奴,漢武帝更加憤怒。庭審中,太師命司馬遷為李陵辯護,被漢武帝以“誣告”閹割。漢武帝派了壹個叫龔的將軍去匈奴,沒有成功。龔報告說,被俘的俘虜說,李陵教匈奴如何對付漢軍,所以漢軍打不贏。漢武帝下令讓李陵家“以家治族”,他們的母親、兄弟、妻子、兒子都被殺了。後來漢朝與匈奴復交,李陵問漢朝的使臣為什麽要殺他全家。使者把原因告訴了他,李玲蓮很委屈。原來,另壹個投降匈奴的漢人軍官徐力正在幫助匈奴訓練。李陵派人刺殺許立泄憤,從此再也不想回家。作者以同情的口吻講述了這個悲慘的故事。
那麽李陵繼續戰鬥而不向敵人投降是犯罪嗎?殺害梁武帝的家人有法律依據嗎?如果他後來被匈奴釋放,回到家鄉,還會被調查嗎?
第壹次世界大戰中迫使人們死亡的法律。
根據湖北江陵張家山漢墓出土的竹簡記載的漢初法律,可知李陵在戰場上投降敵人是死罪。出土的漢代《李陵傳》明確規定,駐守邊防哨所的士兵,凡兵變而主動投降敵人的,或在敵人進攻時不投降的,應與企圖兵變而逃離戰場的人同等對待:“壹律斬首。他的父母,妻子,同壹個孩子,都離開了市場,壹點都不缺。”我把腰劈成兩半,全家人承擔責任。也就是說,漢武帝在得知自己投降匈奴後,可以依法處置家人,不需要造反,也不需要幫助匈奴訓練。
張家山漢墓出土的盜法被認為是漢初及後二年的法律,很可能是由漢初法律改編而來。商鞅變法的時候,秦國就已經立法規定“強奸犯與斬首者同賞,非強奸犯與投降者並罰”,可見戰場上投降已經是重罪了。其中載有壹篇秦國的講話稿,說有壹部國王頒布的《太傅憲法》,規定“以子弒父,以臣弒君”之罪,不能赦免。即使國家頒布大赦,“妳兒子進城死了也不要管。”
這些法律似乎是從漢朝繼承下來的。漢武帝時期,李陵的祖父李廣被匈奴打敗,受傷後被俘。李廣帶著匈奴的馬匹和弓箭逃到漢,最後還是被捕入獄。他被控“輸得太多”、“被魯所生”,被判斬首。後來,他憑借自己的頭銜和拿騷贖回了自己作為庶人。
所以實際上秦漢的法律是要求士兵為朝廷拼死壹戰的。即使失去戰鬥能力,也要為國捐軀,絕不被對方俘虜。
最著名的水滴:於進和龐德
歷史上最著名的投降經歷是東漢和三國時期的於禁和龐德。在東漢末年的混戰中,曹操集團得以在混亂中崛起。曹操是壹個很大程度上善於“叛逆”的人,而宇金是壹個當戰俘的將軍。原來他是黃巾軍的步兵。1993隨青州黃塔軍投降曹操。曹操的謀士王朗很欣賞他,向曹操推薦他,說他“有大將之才”。曹操真的很信任他,從此立下赫赫戰功。龐德是馬家軍在關中的將軍。他跟隨馬騰、馬超已經很久了。25年,曹操攻漢中,敗馬超。龐德也率軍向曹操投降。
29年,劉備大將關羽從荊州開始北伐,攻打曹操的戰略要地樊城。樊城主帥曹仁派於禁和龐德分別鎮守樊城外圍。關羽趁著夏季暴雨,挖了漢江大壩,“淹了七軍”。禁軍營被淹,關羽大軍乘船猛攻。我別無選擇,只能放下武器投降。龐德的兵營也被洪水淹沒。龐德堅守堤壩,部下建議投降,全部被龐德斬首。經過壹場激戰,他的士兵不是死了就是投降了。龐德乘船撤退。船翻了,掉進了水裏。他被關羽的軍隊俘虜了。龐德的哥哥在劉備的軍隊裏。關羽親自勸降,任命他為大將軍。龐德大叫:“我寧做國鬼,不做賊。”於是關羽殺了龐德。
曹操壹聽,大叫道:“我們在壹起快三十年了。雖然有困難,但我們不如龐德!”當時曹操在王維稱帝,其實就是改朝換代。當他征服這個國家時,他是“任人唯賢”的,甚至吸引了“不仁不孝”的人。現在情況不同了,我們應該為他的新王朝樹立壹個忠誠的榜樣。P
曹操聯系孫權攻打關羽,救了範丞。孫權的軍隊殺了關羽,攻占了荊州。為了對付劉備與曹操的夾擊,孫權會等待曹操曾經的部下回歸曹操。這些戰俘到了鄴城,曹操已死,曹丕繼位王維。曹丕遇到了“白胡子、形容枯槁”的於禁。看到曹丕,他“哭”了。表面溫和的曹丕仍被奉為“安遠將軍”,但奉命先去參觀曹操陵墓,並提前在陵墓中繪制了龐德戰鬥、鞠躬、投降的壁畫。當我看到這幅壁畫時,我感到羞愧而死。
北宋史學家司馬光在《秦律年譜》中說,司馬光被禁時,“敗不能死,而生於敵國。”曹丕回來,可以廢了他,殺了他,但這樣侮辱他,有損君主風度。
從法典中消失的嚴重罪行
壹戰逼死士兵的法律在後世也延續了很長時間,尤其是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軍閥混戰愈演愈烈,法律堅持不投降原則。還有“十大重罪條款”,即“第壹,叛國,第二,叛國罪,第三,第四,血統,第五,邪惡叛國,第六,抗命,第七,不敬,第八,不孝,第九,不義,第十,內亂”。犯這十條重罪的人不能被赦免,官僚貴族不能享受“八分贖”的特權。“打倒”被列為第四重罪,僅次於直接謀反罪和叛亂罪。
但到了隋朝,北齊的“十重罪法”被改編為“十惡法”,而“唐律”卻被刪除了。唐律繼承了隋朝的“十惡”,其中沒有“衰”字。“投敵”這種重罪沒有明確規定。此外,後世朝廷的官典大多沒有關於“降級”的具體規定。
這壹立法改進的原因不難找到。從歷史教訓來看,秦漢時期的苛法實際上並沒有阻止士兵在戰爭無望時放下武器。因為在同時期的法律中,關於接受投降和不殺投降的規定也很明確,尤其是在戰時,當武裝組織“投降接受叛亂”時,投降者會拔刀相助作為獎勵。如果妳自首,回到妳原來的部門,妳將受到嚴厲的懲罰。尤其是懲罰親人,會堅定投降的決心,幫助敵人戰鬥到底。所以隋唐以後的統治者在積累了足夠的歷史經驗之後,就把這個罪名從官方法典中刪除了。
但是後世的統治者還是希望自己的士兵為自己效力,或者需要用死刑來逼迫自己的士兵。因此,這壹罪名被歸類為“軍令”制度。古代軍隊出征時,將領有相當大的處置自由,可以發布“軍令”。《戰國策·魏策》明確規定軍令不受《資治通鑒》約束。"每個軍事命令都是暫時的,不受壹般法律的約束."違反軍令的士兵可以直接受到總司令的懲罰。只有在“軍歸”之後,違法犯罪行為才是法律本身規定的,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法律沒有規定,就是“不合作罪”。另壹種策略是在壹些專門的法規中加以規定,有時甚至超過秦漢時期的嚴厲程度。比如明朝十四年頒布的軍令規定:“凡向敵人投降者,壹律斬首,並無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