釘子戶的措施是1:住院,離家出走,找不到人。在拆遷的每壹個環節,盡可能延長時間,反復給他。時間就是勝利。
2撤:面對政府和暴力機關,醫院120-殯儀館,單個拆遷戶是軟弱無力的。註意:要用言語來戰鬥,而不是打架。跟他們鬥,必然吃虧。拿走所有房產文件,拒絕簽署任何文件(當然還是可以寫上他們反對憲法,批判他們是法西斯之類的譴責文字。),拒絕任何所謂的?安排?。收集所有證據,不要簽任何東西。尤其是江蘇,伸張正義的日子已經不遠了。
3把握:妳的拆遷對手壹定有很多弱點,抓住它們。尤其是那些他們經常違反的?公開公平公正?拆遷原則:比如對於壹些有背景的拆遷戶的巨額補償費用,妳可以要求同等待遇!
4走訪:壹是去上級部門或者直接去北京上訪。第二,找人大代表,這也是壹股不可忽視的力量。要想取得滿意的效果,需要人大代表的支持。給街坊每個人分配壹個任務,就是找到人大代表,讓他們在妳寫的信訪材料上簽字。這意味著政府相關機構必須以某種態度進行回復,這種回復有時可以作為有利的證據;希望大家能想辦法說服他們。第三,找律師咨詢。律師在接觸過程中,有時會陷入矛盾。為了代表案件,他們必須展示他們的優雅。如果他把案件的所有解決方案都講了,妳可能就不邀請他了。如果妳不告訴他,妳可能不信任他,所以妳最好想出解決這些矛盾的辦法。我也在探索具體的方法。
談心:告訴他們妳支持拆遷,但是反對違法拆遷,必須把違法的問題理順了才能進行。記住,永遠不要談賠償,永遠不要。就說說他們的違法亂紀,說說他們名字不規範,言語不通順。我們必須要求他們解決所有違法亂紀的問題(如何在不違法亂紀的情況下進行拆遷),才能談拆遷。壹定要逼他們主動和妳談條款。如果不滿意,他們會壹直和違法拆遷鬥爭,絕不會先談條件。以上五個字的公式要貫穿整個拆遷過程,合理及時的使用。
拆遷隊內部人員的談判技巧:1階段的公告階段。
拆遷公告出來的時候,把拆遷公告的內容看清楚,拍照保存證據。作為拆遷公告,是拆遷的法律依據。公告還顯示,其具備拆遷條件,已取得拆遷許可證。拆遷公告壹般包含建設項目名稱、拆遷人、拆遷實施單位、拆遷安置補償標準、拆遷期限、拆遷範圍、項目及工程編號、規劃規劃編號、土地位置及土地批準文號。妳可以查看壹下公告是否缺少這些要素,尤其是拆遷許可證五個要素中的三個:立項、規劃、土地審批。如果它不見了,妳應該小心。妳也得看清楚拆遷通知的日期和有效期。如果過了有效期還沒拆,他必須補辦。現階段對策要點是裝聾作啞;後面鼓勵。
談判技巧第二階段:談判與協議階段。
房屋拆遷以土地為中心,需要了解拆遷後建設的項目是開發為公用事業還是商業用途,土地性質是劃撥還是出讓,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必須符合國土部9號令頒布的劃撥土地目錄,不符合該目錄的將對劃撥土地進行問責。命令第4條國土資源部11(2002年7月1日起施行)明確規定:商業、旅遊、娛樂、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必須以招標、拍賣或掛牌方式出讓。沒有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土地,這個項目是違法的,追究國土局領導責任是違法的,拆遷行為不成立。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不得作為拆遷人,也不得接受拆遷委托。另外還要了解拆遷實施單位的資質,是否超資質拆遷,是否持證上崗(三級資質3萬平方米以下),拆遷資金是否到位。
這也是拆遷雙方互相試探,互相摸底的階段。拆遷補償也很靈活,拆遷戶要耐心,示弱,采納?拖?字訣,迫使對方主動提高賠償水平。別著急~,妳著急他們也會高興的~;沈住氣,讓他們著急!!!!!不能隨便簽,因為壹旦簽了就等於認可了。壹定要盯緊自己的心理價位,不到萬不得已不要降價。妳沒有偷也沒有搶,只是爭取妳的合理要求。妳壹定要冷靜?心理素質壹定要好,壹定不能怕他們的恐嚇。要知道拆遷是壹種心理戰,就看妳有多少耐心了。拆遷工作人員的意思無非就是照顧欺騙,拿著證件欺壓人,利誘人,強迫人嚇唬人等等。,用輪炸,甚至有時間用流氓混混。很多拆遷戶受不了這樣的心理折磨。投降吧!能熬過這壹關的人是基本。合格?釘子戶。我們必須堅信,我們應該制造更多的麻煩,付出更多;大驚小怪;沒有麻煩,就沒有付出。團結就是力量!要註意的是,這裏不應該有領導搗亂,因為最優秀的人往往是對方行賄的對象。如果是行賄,大家就像散沙壹樣團結不起來。有事情可以私下討論,單獨談,談完後再集體討論。團結壹致,互通信息,非常重要。如果妳有想法,最好用掛號信寄,因為妳對對方說的壹切都是可以依賴的。如果對方不理妳,妳可以告訴他,不是妳不和他們商量,而是妳不和我說話,把球踢給對方。我應該通過掛號郵件把它寄送到哪裏?拆遷辦,建設局,對方,信要留在最下面,信要蓋縫戳,信封和信件也要蓋縫戳。現階段對策要點是漫天要價;滿意了就簽字。
談判技巧第三階段:聽證、調解、行政裁決。
1,明白要不要分開管理。現在很多拆遷管理部門和拆遷實施單位是兩塊牌子,壹個班子。兩者都有?運動員?,又來了?裁判?,沒有做到政企分開。這是違法的!
2.對方會在裁決通知書壹出就給拆遷辦、建設局和對方發掛號信,復印後將裁決通知書連同掛號信壹起退回裁決機關,要求看5份文件和拆遷許可證,對比是否有矛盾。記住!這是妳的權利!如果不能拿出來,就是有問題。妳不能打開它!這五個文件是:(1)建設項目批準文件;壹般情況下,項目由當地計劃委員會批準。(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附紅線圖);壹般由當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壹般由當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四)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指拆遷人對未來將要進行的拆遷活動所作出的計劃和方案。(五)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由拆遷人開立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專用賬戶,壹般由拆遷人、金融機構、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三方監管。
地方政府不得違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規定,以政府會議紀要或文件代替法律法規確定的拆遷許可要求和規劃變更,擅自擴大拆遷規模。詳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控制城市房屋拆遷規模嚴格拆遷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4]46號)。
不要以為拆遷管理部門發拆遷許可證,五證就壹定齊全。現在很多項目證照不全,發的是拆遷許可證。妳怎麽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