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廠房原公司有環評需要重新做嗎?
也許壹些企業領導人會想當然地認為,既然他們以前做過環境影響評估,就沒有必要重新進行評估。如下例所述,由於對環保的疏忽和無知,違法行為受到嚴懲。
企業搬遷租賃廠房,不僅僅是廠房的變更,還涉及到具體的工藝流程和設備。壹般來說,除了貿易和咨詢企業,大多數企業在搬遷租賃工廠時需要做壹個新的環境評估。因為企業租戶很難找到生產業務和生產設備相同的原公司,且設備數量和排汙指標相互壹致。
根據項目類別、環評等級等要求。,分別制作報告和報表進行審批,登記表自行歸檔。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十九條
未經依法環境影響評價的開發利用規劃,不得組織實施;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不得開工。
第六十壹條
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的,由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並可以責令恢復原狀。
案例壹:租賃廠房新建項目未辦理環評手續。
湖南凱瑞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於2018年6月開工建設電池R&D、組裝生產項目,2019年4月投產。2019年4月6日,耒陽市環保局接到市民投訴“耒陽市凱瑞達新能源無牌無證,生產鉛酸蓄電池廢水直排”,立即指派相關工作人員到現場調查核實。
現場檢查發現
,
該公司租賃了壹個車間來建造壹個電池組裝項目。
車間占地800平方米。壹層用於組裝生產,二層用作倉庫。主要設備包括壹套鉛鋅溶解設備、兩套焊接機床、兩套電解液罐裝機和壹個測試平臺。現場檢查沒有發現企業配制的電解液。經調查詢問得知,電解液購自市場,現場調查未發現有廢水排放跡象。
處理處罰:
公司電池組裝項目未辦理相關環保審批手續。
耒陽市環保局已經發了。
責令停止建設(生產)的決定
,並請求
立即拆除所有生產設備和設施。
。由於該企業未辦理環評聽證手續,屬於違法生產,環保局已致函耒陽市三甲街道辦事處。
禁止它
。
案例二:廠房出租方有環評,出租方公司未辦理環評就被責令停產整改。
鎮江達索聯軸器公司(以下簡稱“達索公司”)成立初期,按照有關規定通過了環保部門的環評審批和驗收工作。然而,2065438+2008年6月,丹徒區環保局工作人員發現該公司事後對生產設備和工藝進行了整改。
"更新"
。
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位置、生產工藝或者防止汙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化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提交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但汽水並未申報,也未取得相關手續。
2015蘇打公司將部分車間租賃給鎮江新航精密鑄造有限公司加工鋁合金鑄件。這家公司
不僅沒有相關的環保審批手續
而且在鑄造過程中蠟的重復使用和長期存放會產生氣味,在鋁合金鑄件的切割過程中也會產生壹定量的氣味。
灰塵汙染
。
另外,純堿公司熱處理車間含氨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到環境中,氣味刺鼻;工廠的廢水、廢液也不經處理直接排入雨水管網;公司的黑化工藝最初是委托外廠,後來
私人建築
黑色著色車間,以及
沒有辦理相關環保手續。
,也
沒有建設配套的環保設施。
。
針對鎮江新航精密鑄造有限公司存在的問題
環保手續不全,環境汙染等問題。
丹徒區環保局已經責令該公司
立即停產整頓。
在未完成環保手續前,不得恢復生產,公司環境違法行為同時進行。
立案調查
。
鎮江達索聯軸器有限公司
涉嫌環境違法
丹徒區環保局環境監察人員已將該公司黑化車間
密封
(封存電表等。),並要求其妥善安全保管罐內酸、堿、鹽,委托有資質的單位盡快回收處置;公司生活和生產管理廢水未經有效收集直接排入雨水管網。
非法活動
,然後發出。
秩序整頓
通知和
立案調查
。同時,責令該公司限期整改固體廢物堆場,建設符合環保要求的固體廢物堆場和危險廢物倉庫,並
固體廢物管理的環境違規行為
立案調查
。
案例三:租賃廠房因套用原環評被罰款。
浙江省溫州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執法人員陪同浙江省生態環境執法交叉檢查組檢查浙江格爾減速機有限公司時,發現該公司規模較大,工業設備齊全,產值較高,但公司環保設施簡陋,甚至
部分工藝未建設相關汙染物控制設施。
、油漆廢氣、廢水、有害固體廢物等汙染物。
直接排放環境
,造成環境汙染。
檢查人員當場要求企業提供環評和審查材料,以檢查環評和現狀是否符合要求。但企業提供的是浙江歐邁特減速機有限公司的環評和審查材料,但廠址是壹樣的,工藝和設備非常相似,沒有廠名變更記錄。這到底是怎麽回事?
平陽分局執法人員對該公司進行了徹底調查,最終查明了原因。浙江奧美特減速機有限公司於2014在現址進行了環評並通過審批。浙江格爾減速機有限公司經過幾年的生產,搬遷到現址生產,改變了部分工藝,增加了設備。
企業負責人認為地址壹樣,技術設備基本相似。既然環評做了,就沒必要再做了,所以壹直生產,直到找到為止。
執法人員對該公司套用環評排汙的“換馬甲”作風進行了嚴肅查處。生態環保部門在查處環評的基礎上,查處其他違法行為。
違反環評審批
、
違反“三同時”制度
、
委托無資質單位處置危險廢物。
分別處以5.6萬元、6.5萬元、28萬元的高額罰款。同時,非法排放廢氣依據的是《大氣汙染防治法》。
實施扣押
之後,根據“兩高”司法解釋的規定,該公司危險廢物違法犯罪回收線索為
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
“沒想到這個事情這麽嚴重。我以為我之前做過環評,現在不需要重新評價,對汙染防治也不了解。由於他們的疏忽和無知,企業在環保方面受到了嚴厲的懲罰,他們今後壹定會更加重視,不會再犯錯誤。”企業主管人事後遺憾地說。
相關問題回答
1.環評手續齊全的企業整體租賃的,租賃後不改變項目規模和生產工藝。原企業的環評可以用嗎?
《
《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位置、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止汙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化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提交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生態環保部門只管理建設項目,項目實施運營主體的變更不屬於生態環保部門的管轄範圍。
(來源:安徽省生態環境廳)
2.租賃他人廠房經營新產業是否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原國家環保總局《關於出租他人房屋新建產業管理有關問題的批復》(環函2004號。[2001]123)提到,建設單位無論是通過民用建築新建設施,還是通過租用他人房屋從事壹些影響環境的經營項目,都應當符合《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目錄》規定的要求。
環保部門還應當根據《目錄》規定的項目類別和分類標準,判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資的項目是否屬於《目錄》規定的建設項目,並根據其對環境的影響程度,要求建設單位辦理相應的環保手續。
如果項目是“對環境影響較小的建設項目”,根據前述規定和目錄,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但應填寫環境影響登記表。
其投資建設單位不得以未進行民用建築而租賃他人場所經營為由,拒絕履行環境影響登記的法定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