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應納稅額的公式為
1,應納稅額=應納稅額*稅率(低於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最低應納稅額的,按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最低應納稅額征收);
2.自用車輛稅率計算:價外費用*10%,其中價外費用不含增值稅;
3.進口車稅率計算:應稅價值=(海關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4.購置稅為所收車價(不含稅價)的10%,公式為:新車購置稅=購車價(含稅價)/1.13 * 10%。
買車要交購置稅的原因
1,有利於合理籌集建設資金。通過開征車輛購置稅參與國民收入再分配,國家可以更好地將部分消費資金轉化為財政資金,為國家籌集更多資金;
2.有利於規範政府行為。開征購置稅,不僅有利於理順稅費關系,進壹步完善財稅體制,也有利於規範政府行為,遏制亂收費;
3.有利於調節收入差距。對消費環節消費應稅車輛的用戶征收車輛購置稅,更能體現“兼顧公平”原則和“納稅能力原則”;
4.有利於合作打擊走私,維護國家權益。車輛購置稅可以平衡進口車和國產車的稅負,體現國民待遇原則;其次,車輛購置稅在車輛上牌時征收,具有源頭控制的特點;最後,對進口應稅車輛征收更高的稅並限制其進口將有助於保護國內汽車工業的發展。
5.需要註意的是,車輛購置稅只需要在購買新車時繳納,即二手車不需要繳納購置稅。但如果購買新車(免稅車)時沒有繳納購置稅,新車車主在交易二手車後需要繳納購置稅。
可免征購置稅的車型如下:
1.依法應當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館、國際組織駐華辦事處及其相關人員的車輛;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裝備訂購計劃的車輛;
2.具有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消防救援車;
3.帶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特種作業車輛;
4.城市公共交通企業購置的公共汽車和電車;
5.(新能源汽車/留學生購買國產車)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可以規定以其他方式減征或者免征車輛購置稅,並報NPC常務委員會備案。
綜上所述,汽車購置稅是我國對購買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壹種稅,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現行汽車購置稅法的基本規範。車購稅是指買車時要繳納的稅。購置稅為汽車售價的65,438+00%(不含稅)。車購稅的納稅人為購買(包括購買、進口、自產、收受禮品、中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稅率為10%。汽車、摩托車、電車、拖車等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第五條
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車輛的應稅價值乘以稅率計算。
第六條
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壹)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稅價值,為納稅人向銷售者實際支付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
(二)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完稅價格加關稅和消費稅;
(三)納稅人生產自用的應稅車輛的應稅價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含增值稅;
(四)納稅人通過捐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按照購買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應稅價值,不含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