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中意外受傷如何處理?
案例:6月11日,齊某與某旅行社簽訂北歐13天出境遊旅遊合同,後壹方將相應合同交給B旅行社。2011 6月10日下午,在前往瑞典斯德哥爾摩卡爾斯塔德的途中,由於大巴司機駕駛不當,導致大巴發生側翻,齊在此次事故中多處骨折,出行被迫中斷。齊在北京起訴,要求甲、乙旅行社承擔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失費等* * *共計1.8萬余元。法院審理後認為,齊某在旅遊過程中乘坐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受傷,旅行社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甲旅行社未經齊同意將合同交給乙旅行社,雙方應承擔連帶責任。判決支持了齊的大部分訴訟請求。
法官提示:據統計,在法院審理的境外旅遊訴訟中,因人身傷害事故引發的糾紛占了近壹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旅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規定,旅行社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旅遊者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旅遊者有權請求旅行社承擔責任。未經旅遊者同意轉讓旅遊業務的,旅遊者也有權要求轉讓方和受讓方承擔連帶責任。
本案中,齊某與甲旅行社簽訂出境遊服務合同,甲旅行社在未經齊某同意的情況下將旅遊業務轉讓給乙旅行社。旅遊過程中,齊某的身體因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而受到損害,甲、乙旅行社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根據法律規定,因旅行社相同原因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旅遊者有權選擇要求旅行社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在民法理論中,這被稱為民事責任競合。從有效保護旅遊者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旅遊者主張侵權責任比承擔違約責任更有利。因為從賠償的角度來說,遊客主張侵權責任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但起訴違約的法院不支持精神損害賠償。但壹般來說,選擇侵權責任之訴比選擇違約之訴更難,所以旅遊者選擇違約之訴還是侵權之訴,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貴重物品丟失了怎麽辦?
案例:2011年3月3日,孟、宋(均為1938出生)與某旅行社簽訂出境遊合同,前往美國旅遊,約定住宿標準為當地某三星酒店兩人標準。2065 438+01 5月6日下午,孟夫婦入住紐約某酒店。5月7日上午7時左右,孟夫婦前往壹樓餐廳就餐時,財物丟失。隊長李協助向當地警方報案。孟、宋在報案時向警方提供的丟失物品有:現金2500美元、數碼相機等物品。回國後,孟、宋將某旅行社告上法庭,認為該旅行社未盡到安全提示義務,所住酒店未達到我國三星級酒店國家標準,要求旅行社賠償遺失物品損失。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孟某、宋某個人財物損失的關鍵是由於其自身保管不當,但考慮到雙方均為70多歲的老年人,旅行社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其對老年遊客充分履行了安全提示義務,且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其提供的酒店符合當地三星級標準。故判決某旅行社承擔補充責任,賠償原告孟、宋人民幣3000元。
法官提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旅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規定,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旅行社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旅行社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本案旅行社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其明確提醒老年人在入住酒店期間保管好個人物品,也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其提供的酒店符合當地三星級標準。因此,旅行社存在過錯,應當依法對其財產損失承擔補充責任。但由於財產損失的關鍵是孟夫婦沒有妥善保管,孟夫婦要自己承擔大部分責任。因此,在國外旅遊時,遊客應盡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如果貴重物品丟失,壹定要第壹時間聯系導遊或領隊,並報警,確定失物的事實和數額。
購物時不告知境外郵寄物品的稅怎麽辦?
2010年9月,高某與某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期間,高某在捷克布拉格的店鋪購買了價值142043元的水晶制品,後高某用聯邦快遞將貨物全部郵寄回北京。貨物到達北京海關後,由於貨物價值較高,海關要求高繳納稅費15815元。繳納稅費後,高某起訴至法院,主張購買商品的店鋪為購物行程中指定的地點。旅行社沒有告知寄回國內的稅務信息,違反了告知義務,要求旅行社承擔稅費。法院審理後認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和雙方合同中的約定,不能推斷旅行社的告知義務包含物品的出入境稅。故判決駁回了高的訴訟請求。
法官建議,在旅遊合同中,應根據合同中的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確定旅行社的告知義務範圍。壹般來說,涉及到的是觀光、住宿、交通等旅遊服務,直接關系到旅行社的資質和行程,以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事項。對於壹些特殊的對象,比如老人或者攜帶貴重物品的人,旅行社需要給予更加詳細具體的告知,但是對於出入境稅費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如果旅遊合同中沒有約定,則不屬於旅行社告知的範圍。因此,遊客在出國旅遊前,應詳細收集和了解這類信息,大致了解相關情況,提高風險意識,避免額外支出。
法官提醒,上述案例只是出國旅遊中常見的糾紛。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作為遊客,我們還應該註意以下幾點:
第壹,選擇與有資質的旅行社簽訂規範的書面合同,並仔細閱讀合同內容,對自己不理解的條款要求旅行社解釋清楚,避免個別旅行社利用文字遊戲來玩遊戲,誤導遊客。
二是遊客在出國旅遊過程中,應服從旅行社和導遊的安排,盡量避免脫團單獨活動。如果確實需要單獨活動,他們必須事先獲得導遊或領隊的許可。
三是旅行社以強迫購物、縮短行程等方式違反合同的。,遊客應妥善保存相關證據材料,選擇適當方式理性維權。
(來源:人民政協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