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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秦的滅亡?是法律的殘酷還是其他原因?記得課本上說秦朝的法律太殘酷,這是秦國滅亡的原因之壹。

傳統觀點認為秦朝死於嚴酷的法治和無休止的暴力。綜上所述,我認為原因如下:

1之後,秦國的法治實行了100多年,逐漸僵化。第壹,陳勝世家史籍中記載陳勝和光武延遲駐軍期,法令逾期,陳勝和光武造反。但是,暴雨應該是減免的有力理由,但陳升和光武認為這是不可能的。我國學者寧翰林曾指出:秦代刑法之失,在於不區分情節,只要發生刑法規定的後果,都要受到懲罰。

2.秦滅六國後,國家面臨的形勢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曾經在壹個角落有效的制度不可能在全國遍地開花。這壹點從光武駐軍的陳勝就可以看出。春秋戰國時期,國家疆域狹小,人民來往邊境的路程較短,守衛邊境的時間也不長。但是秦朝以後國家太大了,這個制度就會有問題。漢朝吸取秦朝的教訓,允許百姓用錢戍邊(為此付出三百文錢的叫“過衛”,自己戍邊的叫“練衛”)

3.秦官員的執法過於粗暴。秦國是壹個耕者有其田,以戰養戰,以戰功獎勵的國家。本應在統壹後盡快結束的軍事管制制度被無限期延長。秦朝的地方官大多是軍人(比如滅韓的將軍叫內世騰,後來又叫秦壽漢)。他們缺乏執法素質,而且他們的方法往往很粗魯。比如護送陳勝和的兩個都督,隊長怒訪桂,闊。也正因為如此,陳勝起義後,“凡患秦官各縣,皆以其長官罰之,並殺以響應”,甚至秦王朝的壹些官員也曾表示要追隨起義,伐秦(如吳壽齡),但百姓仍未原諒他們。

4.秦國政府的失敗和本土力量的不足。陳勝和光武只是起義後的壹群亡命之徒,但就是這樣的亡命之徒,在起義後,帶著幾百人,可以“攻大澤鄉,集而攻之”在這種情況下,指揮官鸚哥把他的士兵轉向東方。攻、釵、苦、柘、譙皆降。撤退。“這說明秦政府經營失敗,本土力量欠缺。

5、從陳勝和光武到傅肅和項燕作為號召來看(先不說後者的國家是被前者的父親割出去的),很明顯民眾只是痛恨那些官員和暴政,對秦朝沒有特別的惡感,政治宣傳失敗。

6.秦朝徭役太嚴重,還伴隨著民族歧視。稍加觀察,我們發現秦末的劉邦、項羽、英布等梟雄,幾乎都是關東人,幾乎都有在關中服徭役的經歷。就秦始皇陵附近的民工瓦當發掘來說,記載的籍貫幾乎都是關東地區的郡縣。秦朝修建直路、伐匈奴所需的糧草,大部分來自關東地區。記得有壹段時間的探索發現,據說秦代匈奴人的糧草都來自同壹個地方,運糧車隊要兩次翻越太行山,三次翻越黃河,每65.5石糧食中只有1石能到達前線。由此可見關東經濟被掠奪的程度。

7.秦國統壹的過程帶有殖民征服的政策,讓關東人民深受其害。秦國攻打壹個地方,就奪取這個地方,遷徙到秦國的民居。《史記·秦本紀》記載,秦王二十壹年“錯攻魏河內。魏縣安邑,秦是人,遷河東賜爵,赦罪者遷之”;“二十六年,恕人感動。侯健的復相。二十七年,錯攻楚。饒命者遷南陽”;三十四年,秦、魏、漢同屬壹郡,南陽免遷之”;等等,等等,等等這也是為什麽秦末的劉邦、項羽、英布等梟雄幾乎都是關東人,而且幾乎都有在關中服徭役的經歷。而且秦國關中地區人民只受嚴法之苦,不受徭役之苦,經濟也沒有受到很大損失。這就是為什麽秦末大起義之後,所有的爆發點都在關東,而關中地區卻從未發出過壹絲壹毫。劉邦入關只有三章,令百姓皆大歡喜;楚漢戰爭,劉邦占領關中,糧食供應極其充足。

8.是秦領導人素質的變化。秦強調以君權為基礎的法治,而皇帝的個人素質對國家的發展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很明顯,秦始皇死後,即位的二帝的才華遠不如秦始皇(雖然據史書記載,二帝即位後的春天遊歷了各郡各縣,不出四個月,就到了浙北的渤海,回來了。如果這壹記錄屬實,無疑將創造古代交通條件下的高速紀錄。這似乎說明秦二世並不是壹個無能的國王,但顯然,即便如此,二世的個人閱歷和火候顯然不足以擔負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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