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貸款利率為法定的36%,超過36%的年利率屬於,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支持。
此外,貸款利率超過24%,低於36%的,借款人未償還該部分利息的,貸款人要求還款的,不予支持;由償還的,借款人要求貸款人歸還,不予支持。
也就是說,貸款年利率低於24%,屬於司法保護區,24%-36%部分屬於自然債務區;超過36%的利息屬於無效區。
貸款利息超過%多少算違法?
貸款利息超過36%時,屬於該行為,超過的利息屬於無效利息。如果已經支付了壹部分,此時可以收回。貸款利息在24%-36%之間時,屬於自然債務範疇,法律既不支持也不反對;24%以內的貸款利息屬於司法保護區,借款後必須按規定償還。
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中,貸款利息低於24%的,借款人必須按時償還。如果利息太高,貸款人就會得到支持。這時候借款人最好還貸。如果沒有,就強制執行。這壹點要註意。
在實際貸款中,壹般24%以上會被認定為,但很多貸款公司放款時不會有這麽高的利率。在辦理貸款時,借款人必須考慮自己是否有還款能力。如果他後期不能按時還款,壹定要謹慎放貸,防止後期逾期。
借款人需要資金的時候,最好選擇正規的貸款渠道,比如銀行或者正規的小貸機構申請貸款,遇到比較多的貸款利息壹定要謹慎。很多貸款公司後期會線下催款,嚴重影響個人正常生活。
利息多少是違法的。
利息超過以下標準是違法的:
1,年利率超過36%可以定義為違法行為,利息不受保護和支持;
2、各地人民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但最高不得超過同類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這個限度,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3.貸款人不得為高利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如何約定民間借貸的利息
民間借貸的約定利益應註意以下幾個部分:
1,民間借貸年利率原則上不得超過24%,未超過24%的利息應予保護;
2.貸款人放款時,提前從本金中扣除的利息不能計入貸款本金,要求借款人歸還;
3.對於沒有約定利息的民間借貸,債權人在要求還款時不能向債務人索取利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80條。
禁止高息放貸,借貸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利息的支付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未明確利息支付方式,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根據當地或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貸視為無利息。
網貸多少利息合法?
現行法律規定,民間借貸利率的法律保護分為三個層次:
1,年利率不超過24%(每月2分),完全合法,全部受法律保護;
2.年利率超過24%(每月2分)但不超過36%(每月3分)時。
(1)如果債務人已經向債權人支付了24%-36%的利息,但在訴訟中要求債權人返還,拒絕支持債務人的請求,相當於認可了實際支付的利息;
(2)債務人未向債權人支付24%-36%的利息,債權人在訴訟中要求債務人支付的,不支持債權人的請求,相當於不承認未支付的利息;
3、超過36%(每月3分)的利息部分是非法的,應認定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貸款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應予支持。
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貸款人返還超過年利率36%部分支付的利息的,人民應予支持。
第三十壹條沒有約定利息但借款人自願支付,或者以超過約定利率支付利息或者違約金,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以不當得利為由請求出借人返還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請求返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擴展數據:
案例:
最高法規範民間借貸:年息超過36%無效。
人民網上海、北京8月7日電(錢偉、李彤、羅誌都知道)“時移易”。8月6日,最高人民頒布《最高人民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這是民間借貸的最新司法解釋。除了界定民間借貸,肯定企業間借貸的有效性,亮點在於明確了互聯網借貸平臺的責任。
《條例》分別規定了P2P(點對點借貸)涉及居間和擔保兩種法律關系時,是否以及如何承擔民事責任。同時,還調整了民間借貸的利率和利息,明確民間借貸年利率超過36%無效。
第三方機構網貸之家CEO石6日對記者表示,《規定》從法律角度對P2P行業爭論已久的擔保問題進行了明確界定,即認可了P2P平臺作為信息中介的本質定位,接受了行業普遍承諾先行賠付的現狀。36%的劃定可能對民間借貸影響更大。
首次明確P2P平臺擔保責任。
1991年,最高人民頒布了《最高人民關於人民審判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但由於經濟社會的變化,許多規定已經不能適應發展的需要。這壹最新的關於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是為了響應金融市場化改革對形勢發展和司法工作的要求。
比如點對點借貸。近年來,隨著互聯網及相關技術的發展,互聯網金融在中國發展迅速。2013年以來,P2P井噴式發展,不僅數量增加,借貸種類和方式擴大,也引發了層出不窮的問題。
“中國形成了不同於國外P2P網貸模式的新特點,同時也產生了平臺角色復雜、監管主體缺失、信用體系缺失等新問題。”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杜萬華在8月6日的新聞發布會上介紹。
根據《條例》中的規定,借貸雙方通過P2P網貸平臺形成借貸關系,網貸平臺的提供者僅提供媒介服務,故不承擔擔保責任;P2P網貸平臺提供者通過網頁、廣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為借貸提供擔保的,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其提供擔保的,根據出借人的請求,人民群眾可以判定P2P網貸平臺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
後者是壹個附加條款。石解釋,在P2P平臺以各種形式主張承諾賠付的情況下,法律支持出借人要求平臺履行擔保責任。
年利率超過36%的民間借貸無效。
利率是民間借貸的核心問題,也是此次司法解釋的重要內容之壹。多年來,所謂“兩線三區”,明確民間借貸年利率超過36%,是對1991司法解釋的重大修改。
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杜萬華8月6日介紹,隨著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推進,以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作為利率保護上限的司法政策改革勢在必行。民間借貸利率上限如何調整,采取何種模式,固定利率上限如何確定,是審判實踐中壹系列亟待回答的問題。
根據《條例》的規定,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不超過年利率24%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超過年息36%的,超過年息36%的利息視為無效,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返還年息36%以上已支付的利息。
關於24%和36%的兩條線,杜萬華解釋說我們劃了“兩條線三區”。首先,第壹行是民法保護的固定利率是年利率的24%。
這是壹條線;第二行是年利率36%以上的利息約定無效,就是這兩行。分為三個區域,壹個是無效區域,壹個是司法保護區域,壹個是自然債務區域,也就是24%-36%期間的三個區域。
“24%和36%之間的糾紛應由借貸雙方自行解決,既定事實應得到尊重,”石告訴記者。也就是說,不受保護,但當事人願意自動履行,沒有異議。
他補充說,36%的劃定可能會對民間借貸產生較大影響。現實中綜合利率超過36%的情況很多。
此外,互聯網金融平臺懶投資總裁陳告訴記者,要警惕利率過高的平臺,因為過高的利率無法得到保障,可以有效限制吸引投資人的平臺的發展。
最高法稱,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民間借貸規模不斷擴大。隨著借款人的廣泛性和多元化,民間借貸的發展直接導致了大量的訴訟。
2014年,全國審結民間借貸案件1024千件,同比增長19.89%;2015上半年已審結案件52.6萬件,同比增長26.1%。目前,民間借貸已經成為繼婚姻家庭之後的第二類民事訴訟,訴訟標的金額也在逐年增加,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註。
編者按國內互聯網音樂兩大平臺爆發大規模“戰鬥”。
對錯應該由司法機關決定。《互聯網法律評論》特約專家丁濤律師對當今中國互聯網音樂行業的“洗歌”毒瘤進行了深入的法律分析,幫助讀者了解其法律規制的難度,並呼籲包括立法、司法機構在內的所有行業參與者,促進和維護壹個純凈的音樂創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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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大音樂平臺公司為什麽會“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