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1:黨員的義務是什麽?黨員的八項義務: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四川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專業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能力。
(二)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帶頭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群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而努力奮鬥,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3)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壹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
(4)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的法律,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
(五)維護黨的團結統壹,對黨忠誠老實,言行壹致,堅決反對壹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反對兩面派行為和壹切陰謀詭計。
(六)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敢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
(七)密切聯系群眾,向群眾宣傳黨的主張,遇事與群眾商量,及時向黨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群眾的合法利益。
(8)弘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倡導* * *生產道德,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壹切艱難險阻的時候挺身而出,英勇鬥爭,不怕犧牲。
問題2:簡述我國黨員的義務和權利。(壹)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專業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能力。(二)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帶頭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群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而努力奮鬥,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三)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壹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四)自覺遵守黨的紀律,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五)維護黨的團結統壹,對黨忠誠老實,言行壹致,堅決反對壹切派別組織和集團活動,反對兩面派和壹切陰謀詭計。(六)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敢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七)密切聯系群眾,向群眾宣傳黨的主張,遇事與群眾商量,及時向黨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群眾的合法利益。(8)弘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倡導* * *社會主義道德,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壹切艱難險阻的時候挺身而出,英勇戰鬥,不怕犧牲。權利(1)參加黨的有關會議,閱讀黨的有關文件,接受黨的教育和培訓。(二)參加黨的會議和黨報黨刊對黨的政策的討論。(三)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四)在黨的會議上批評任何黨組織和黨員,負責任地向黨揭發和揭露任何黨組織和黨員違法亂紀的事實,要求對違法亂紀的黨員給予處分,要求撤換不稱職的幹部。(五)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6)黨組織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處分或作出鑒定時,本人有權參加並為其辯護,其他黨員可以為其作證和辯護。(七)如果對黨的決議和政策有不同意見,可以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聲明保留,可以向黨的上級組織乃至中央提出自己的意見。(八)向黨的上級組織乃至中央委員會提出要求、申訴和控告,要求有關組織給予負責的答復。從中央到中央的各級黨組織都無權剝奪黨員的上述權利。
問題3:黨員的義務是什麽?根據黨章,黨員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黨的基本知識、科學、文化、法律和專業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能力。
(二)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帶頭進行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群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而努力奮鬥,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三)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壹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
(四)自覺遵守黨的紀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守保守黨和國家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
(五)維護黨的團結統壹,對黨忠誠老實,言行壹致,堅決反對壹切派別組織和集團活動,反對兩面派和壹切陰謀詭計。
(六)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敢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
(七)密切聯系群眾,向群眾宣傳黨的主張,遇事與群眾商量,及時向黨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群眾的合法利益。
(8)弘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倡導* * *社會主義道德,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壹切艱難險阻的時候挺身而出,英勇戰鬥,不怕犧牲。
問題4:黨員的義務是什麽?黨員的義務是什麽,是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的根本行為準則?所謂黨員義務,是指黨員對黨應盡的責任,是黨員標準和條件的體現。從本質上講,黨員義務的規定是為了保證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使黨成為壹個堅強的戰鬥集體。從規定的角度來看,黨員義務是黨員應當或禁止從事某種行為的壹系列基本規則。黨員義務的內容是相對確定的,但不是壹成不變的。它隨著黨的事業的發展、黨的領導和自身建設的豐富實踐經驗而日趨完善。如黨的十六大新修改的黨章,在第壹章第三條第壹項關於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增加了認真學習“三個代表”的內容。同時,將第三條第四項中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的表述改為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利於進壹步增強黨員幹部依法辦事的觀念。
黨員義務是要求黨員遵守的強制性規範。如果黨員不履行或違反其義務,黨組織將對黨員采取必要的措施。黨員的義務受到全體黨員的約束,這種約束沒有國家法律效力,但這種約束力對全體黨員具有同等效力。只要是黨員,不論黨齡,黨內職務,對黨的貢獻,都是壹樣的。也就是說,無論是誰的黨員,都必須毫無例外地履行黨員義務。
黨員義務是黨員先進性的具體化。黨章第壹章第二條規定,黨員是中國的生產者黨,是中國工人階級具有* * *覺悟的先鋒戰士。黨員,中國的* * *生產黨,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惜壹切代價,為* * *生產主義的實現而奮鬥終身。黨員,中國的生產者黨,永遠是勞動人民中的普通壹員。除了法律和政策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權限外,所有* * *黨員不得謀取任何個人利益和特權。如何理解這個原則,如何判斷和衡量壹個黨員是否具備當先鋒戰士的條件,是否發揮了先進作用,發揮得怎麽樣?判斷和衡量的基本尺度是黨員的義務。黨員履行義務有助於黨組織和人民群眾評判黨員、監督黨員。因此,明確黨員的義務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加強黨員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和措施。
黨章規定黨員的八項義務是:
壹、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專業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能力。
第二,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帶頭進行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群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而努力奮鬥,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第三,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壹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
四、自覺遵守黨的紀律,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
第五,維護黨的團結統壹,對黨忠誠老實,言行壹致,堅決反對壹切派別組織和集團活動,反對兩面派和壹切陰謀詭計。
第六,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敢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
第七,密切聯系群眾,向群眾宣傳黨的主張,遇事找群眾商量,及時向黨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群眾的合法利益。
第八,弘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倡導* * *社會主義道德,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壹切艱難險阻的時候挺身而出,英勇戰鬥,不怕犧牲。
問題5:黨員的責任和義務是什麽?黨的十五大通過的黨章第四條對黨員權利具體規定如下:(1)出席黨的有關會議,閱讀黨的有關文件,接受黨的教育和訓練。(二)參加黨的會議和黨報黨刊對黨的政策的討論。(3)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4)在黨的會議上批評任何黨組織和任何黨員,揭露和向黨負責任地報告任何黨組織和任何黨員違法亂紀的事實,要求懲處違法亂紀的黨員,要求罷免或更換不稱職的幹部。(五)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被選舉權。(6)黨組織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處分或作出鑒定時,本人有權參與並為其辯護,其他黨員可以為其作證和辯護。(七)如果對黨的決議和政策有不同意見,可以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聲明保留,可以向黨的上級組織乃至中央提出意見。(8)向黨的上級組織乃至中央提出要求、申訴和控告,要求有關組織給予負責的答復。從中央到中央的各級黨組織都無權剝奪黨員的上述權利。黨員的義務* * *產生黨員的義務是黨章對黨組織和黨的事業的責任。黨員的義務只能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制定的黨章規定,不能由任何黨組織和黨的領導人隨意提出。中國* * *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黨章第三條對黨員的義務作出了八項具體規定:(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專業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能力。(二)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帶頭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群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而努力奮鬥,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3)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壹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4)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的法律,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五)維護黨的團結統壹,對黨忠誠老實,言行壹致,堅決反對壹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反對兩面派行為和壹切陰謀詭計。(六)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敢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七)密切聯系群眾,向群眾宣傳黨的主張,遇事與群眾商量,及時向黨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群眾的合法利益。(8)弘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倡導* * *生產道德,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壹切艱難險阻的時候挺身而出,英勇鬥爭,不怕犧牲。這些黨員義務是每個黨員對黨的責任,是黨員標準的具體化。每個黨員都要認真履行自己的義務,努力做壹名合格的黨員。
問題6:黨員繳納黨費的義務是什麽?
問題7:黨的八項義務是什麽?黨員的八項義務。
(壹)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專業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能力。
(二)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帶頭進行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群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而努力奮鬥,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三)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壹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
(四)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
(五)維護黨的團結統壹,對黨忠誠老實,言行壹致,堅決反對壹切派別組織和集團活動,反對兩面派和壹切陰謀詭計。
(六)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敢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
(七)密切聯系群眾,向群眾宣傳黨的主張,遇事與群眾商量,及時向黨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群眾的合法利益。
(8)弘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倡導* * *社會主義道德,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壹切艱難險阻的時候挺身而出,英勇鬥爭,不怕犧牲。
黨員的八項權利
(1)參加黨的有關會議,閱讀黨的有關文件,接受黨的教育和培訓。
(二)參加黨的會議和黨報黨刊對黨的政策的討論。
(三)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
(四)在黨的會議上批評任何黨組織和黨員,負責任地向黨揭發和揭露任何黨組織和黨員違法亂紀的事實,要求違法亂紀的黨員受到懲罰,撤換不稱職的幹部。
(五)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6)黨組織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處分或作出鑒定時,本人有權參加並為其辯護,其他黨員可以為其作證和辯護。
(七)如果對黨的決議和政策有不同意見,可以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聲明保留,可以向黨的上級組織乃至中央提出意見。
(八)向黨的上級組織乃至中央委員會提出要求、申訴和控告,要求有關組織給予負責的答復。
從中央到中央的各級黨組織都無權剝奪黨員的上述權利。
問題8:黨員,中國的生產者黨,應該履行什麽義務?十六大黨章第壹章第三條規定,黨員必須履行以下八項義務:
壹、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代”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專業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能力。
第二,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帶頭進行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群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而努力奮鬥,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第三,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壹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盡自己的責任,多做貢獻。
四、自覺遵守黨的紀律,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
第五,維護黨的團結統壹,對黨忠誠老實,言行壹致,堅決反對壹切派別組織和集團活動,反對兩面派和壹切陰謀詭計。
第六,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敢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
第七,密切聯系群眾,向群眾宣傳黨的主張,遇事與群眾商量,及時向黨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群眾的合法利益。
第八,弘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倡導* * *生產道德,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壹切艱難險阻的時候挺身而出,英勇鬥爭,不怕犧牲。
問題9:黨員的基本義務是什麽?黨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黨的基本知識、科學、文化、法律和專業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能力。
(二)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帶頭進行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群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而努力奮鬥,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三)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壹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
(四)自覺遵守黨的紀律,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
(五)維護黨的團結統壹,對黨忠誠老實,言行壹致,堅決反對壹切派別組織和集團活動,反對兩面派和壹切陰謀詭計。
(六)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敢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
(7)密切聯系群眾,向群眾宣傳黨的主要主張,遇事找群眾商量,及時向黨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群眾的合法利益。
(8)弘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倡導* * *社會主義道德,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壹切艱難險阻的時候挺身而出,英勇戰鬥,不怕犧牲。
新黨章規定了黨員的哪些權利和義務?黨員的義務包括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專業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能力。
2.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帶頭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群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而努力奮鬥,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3.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壹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
4.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嚴守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
5.維護黨的團結統壹,對黨忠誠老實,言行壹致,堅決反對壹切派別組織和小團體活動,反對口是心非和壹切陰謀詭計。
6.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敢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
7.密切聯系群眾,向群眾宣傳黨的主張,遇事與群眾商量,及時向黨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群眾的合法利益。
8.弘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倡導* * *社會主義道德,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壹切艱難險阻中挺身而出,英勇戰鬥,不怕犧牲。
黨員的權利包括
1.參加黨的有關會議,閱讀黨的有關文件,接受黨的教育和培訓。
2.在黨的會議上和黨報黨刊上參與討論黨的政策。
3.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
4.在黨的會議上批評任何黨組織和任何黨員,揭露和報告任何黨組織和任何黨員違法亂紀的事實,要求懲處違法亂紀的黨員,要求罷免或更換不稱職的幹部。
5.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被選舉權。
6.黨組織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處分或鑒定時,我有權參與並為之辯護,其他黨員可以為他作證和辯護。
7.如果對黨的決議和政策有不同意見,可以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聲明保留,可以向黨的上級組織乃至中央提出意見。
8.向黨的上級組織乃至中央提出要求、申訴和控告,要求有關組織給予負責任的答復。
從中央到中央的各級黨組織都無權剝奪黨員的上述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