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貸款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貸款人返還超過年利率36%部分支付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目前,對黨政幹部參與民間借貸是作為正常的投資理財行為,還是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存在壹些認識上的分歧。第二,現有法規不完善。我國《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五)項規定,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性活動的,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這壹規定強調,營利性活動必須是“違反規定的”。但在實踐中,往往很難找出黨員領導幹部參與民間借貸的直接依據。理解和執行有關規定的問題是如何確定營利性活動的範圍。是否可以理解為公務員不得參與任何營利性活動、借貸活動、投資理財活動等。投資理財是現代社會人們獲取財產增值的基本方法和途徑。黨政領導幹部的合法投資理財和民間借貸行為應受到保護。但是,當前壹些黨政領導幹部違規參與民間借貸,有的違規借入巨額資金,極易引發貪汙、挪用公款或受賄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要嚴格區分相關行為的性質,嚴懲違紀違法人員。壹種是以交易的形式收受賄賂。《關於辦理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規定,國家工作人員以委托理財為名,在未實際出資的情況下取得“收入”,或者取得的“收入”明顯高於出資應得收入的,應當認定為受賄。據此,黨政領導幹部為他人謀利,借錢給他人,其“所得”明顯高於應得的收入,應當認定為受賄。第二,資金來源屬於非法所得。黨政領導幹部利用貪汙、挪用公款、行賄受賄、非法集資等非法所得從事借貸活動。,屬於處置違法所得,所得為孳息,也應予以收繳。在認定時,由於行為人用於放貸的款項屬於貪汙賄賂等違法所得,應當認定為貪汙賄賂,其非法獲利行為不能再單獨認定。三是以合法財產向管理服務對象放貸。黨政領導幹部利用合法財產放貸,但放貸對象是其管理和服務對象,數額較大者應受違紀處分。有的黨政領導幹部利用職權為管理服務對象謀取利益,然後將資金借給他們,獲取較高利息(不明顯高於應得收益);壹些黨政領導幹部利用職務之便,借錢給管轄範圍內的管理服務機構,出於逢迎和恐懼,被管理人員給予較高利息,不排除該領導幹部日後利用職權為其謀利。在這些情況下,領導幹部的借貸行為明顯與其職權有關,損害了其職務行為的完整性,與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借貸活動有本質區別。因此,應當作為非法營利活動處罰。四是以合法財產向非管理服務對象放貸。黨政領導幹部利用自己的合法財產放貸,放貸對象不是自己管轄範圍內的人,也沒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影響的,應當根據情況具體分析。首先,如果利率高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的4倍,就是高利貸。嚴重擾亂經濟金融秩序的,可以依照《條例》第壹百壹十二條處理。其次,利率不高於金融機構同期同檔貸款利率的4倍,不能簡單認定為合法的民事行為。在實踐中,還應綜合考慮借貸的規模、頻率、期限等因素,是否影響公正執行公務以及黨政領導幹部造成的社會影響,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對涉及貸款數額巨大、貸款次數多、人數多、持續時間長、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或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行為,應盡快研究並明確處理依據。另外,對於基於壹定的人緣、血緣、地緣關系而借錢給他人的,比如親戚、同事之間的借款,有時會給予正常利息或象征性利息。行為人主觀上缺乏謀取利益的故意,客觀上利益不高,不應以違紀論處。(作者李單位:中央紀委監察部案件審理室)
如何規範黨員幹部參與民間借貸?妳好,高利貸只是民間借貸的壹種,只是利息高,復利計算的原因。有壹些法律規範,大部分是有組織的借貸行為。當壹些老人無力償還時,他們有時會采取暴力催收,從而引發壹些社會問題。
個人不建議借貸或者放高利貸,雖然可以融資,但是也會讓壹部分人吃虧。
市場經濟條件下黨員幹部不壹定要參與民間借貸,但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利息不能太高,不能計算復利,否則可能部分不受國家法律保護。還有就是要關註借款人的資信和資金的使用情況,保證資金的安全。
如何認定工商幹部張某參與民間借貸的行為?根據這種行為的特點可以認定:
(1)民間借貸是民事法律行為。借貸雙方通過簽訂書面借款協議或達成口頭協議,形成特定的債權債務關系,從而產生相應的權利義務。債權債務關系是我國民事法律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壹旦形成即受法律保護。
(2)民間借貸是出借人與借款人之間的合同行為。借款人與被借款人是否形成借貸關系,以及借貸金額、借貸對象、借貸期限,取決於借款人與被借款人之間的書面或口頭約定。只要協議內容合法,都是法律允許和保護的。
(3)民間借貸關系成立的前提是借款的實際支付。借款人與借款人之間是否形成借貸關系,除了約定借款標的、金額、還款期限等內容和含義外,還需要貸款人向借款人交付金錢或其他有價證券,借貸關系才能正式成立。
(4)民間借貸的標的物必須是出借人擁有或者支配的財產。不屬於出借人或出借人沒有支配權的財產形成的借貸關系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5)民間借貸可以有償也可以無償,有償與否由雙方約定。貸款人只有在事先以書面或口頭協議約定的情況下,才能要求借款人在償還本金時支付利息。
如何應對民間借貸的危機?中小企業融資難不僅是中國的問題,也是世界性的問題。如何更好地解決中小企業的借貸和融資問題,民間借貸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也隱藏了壹些問題。在日益突出的矛盾面前,導致了壹個又壹個的倒閉,為民間借貸埋下了隱患。要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必須加快民間借貸的規範化,加大其業務流程的規範化,這對管控風險非常有意義。在不同的情況下,民間借貸的問題也帶來了很多約束。很多民間借貸由於政策限制無法提供更廣闊的服務領域,也缺乏對民間借貸的壹定優惠政策,不利於監管,容易導致風險失控。隨著小貸公司經營風險加大,有必要適當放寬限制,給予稅收優惠政策,使小貸公司更好地服務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然後通過樹立示範效應,讓更多的小貸公司火起來,從而改變整個局面。對民間借貸的不同優惠政策有更多的監督管理制度,也要加快建立,同時要避免偷梁換柱的借貸行為。
如何處理黨政幹部與下屬的不正當性行為?如果下屬不想發生性關系,下屬可以舉報黨政幹部。如果是真的,黨政幹部就犯* * *罪,撤銷壹切權利(就是變成普通人就要坐牢)。如果下屬願意或者不願意舉報,就私下找黨政幹部談話解決此事(比如賠錢和黨政幹部結婚等。)
參與民間借貸會被開除。1.參與合法民間借貸不應該成為被單位開除的理由。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賠償;
二、法律依據:
1.《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八十七條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的計算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直轄市人民* * *公布的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為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期限最長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民間借貸的案子調解不了。最後怎麽處理?收集足夠的證據,直接向法院起訴。建議妳委托當地的律師,因為在法庭上收集證據和律師的建議往往能大大提高妳的勝算!
建議,如何處理有借條的民間借貸糾紛,要看除了具體的借條之外,是否有足夠的證據。如果有足夠的證據,可以在出借人經常居住的法院起訴。
如何處理黨員參加封建迷信活動?1.黨員每年清明節祭奠已故父母或其他親人,每年七月半燒紙錢。我認為這是壹個民間活動,不應該視為封建迷信活動。
2.每次進寺廟,燒香拜佛,求神占蔔,這絕對是參與封建迷信活動。但是,去寺廟參觀、觀賞,並不是封建迷信。
12問題,2016發《黨內政治生活準則》,定性為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也是根據不同程度處理。
我也是黨員。我只去寺廟看看佛教文化和名勝古跡。我從不磕頭、燒香、捐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