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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經營者市場主體登記的意義

《電子商務法》第10條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登記市場主體。這壹創造性制度有利於實現電子商務經營者在法律和交易上的“正名”,促進電子商務經營者的規範發展,推動建立公開、公平、健康的電子商務市場競爭秩序。市場主體登記是保障電子商務經營者依法享有經營權益,促進電子商務健康發展的應有之義。

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有利於電子商務經營者的資格確認和權益保護。《電子商務法》第九條規定:“本法所稱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和通過自建網站等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該定義將* * *自行車共享、微信業務等新業態、新模式納入電子商務經營者範疇。在此之前,微信業務和其他新型電子商務經營主體的合法性和法律地位壹直存疑,這顯然制約了此類電子商務經營模式的發展:廠商不願意將其產品交給微信業務進行銷售,行政部門不願意審批微信業務的營業執照申請,這極大地限制了此類新型電子商務經營活動的發展及其經營規模的擴大。另壹方面,在電子商務法出臺之前,對於法律地位不明確的從事電子商務業務的主體,當網絡用戶認為其行為構成侵權並通知相應的網絡服務提供者時,此類主體可能會受到沈默、屏蔽、刪除信息等處理。,但他們不能根據自己的合法經營資格提出抗辯。可見,登記為市場主體以取得電子商務經營者資格是法律賦予的權利,是對合法規範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享有的合法權益的法律背書。據此,依法登記為市場主體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可以實現主體資格的確認和經營權益的保護。

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有利於消除電子商務經營領域的“檸檬市場”。依法登記市場主體的要求,是為了確保交易對方能夠知曉與其進行交易的經營主體的真實身份和信用狀況。作為壹種公共物品,信息主體自發提供信息往往導致信息的實際供給低於市場的最優水平。這時候就需要立法介入,實現信息的充分供給,糾正交易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在電子商務領域,電子商務經營者身份和信用信息的缺失,會導致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檸檬市場”。壹方面,不誠信的電子商務經營者面臨著違法成本低、短期投機普遍存在的問題,他們利用法律制度空白逃避履行銷售者的義務,導致產品質量差、消費者安全難以保障等問題嚴重;另壹方面,不法電商經營者的行為對這壹群體整體聲譽的負面影響會部分外溢,由守法的電商經營者承擔,從而導致“劣幣驅逐良幣”的局面,長期來看肯定會限制這種商業模式的長遠發展。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依法登記市場主體,有利於消除信息不對稱帶來的種種弊端,促進電子商務市場建立公開、公平、健康的競爭秩序。

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有利於線上線下經營活動平等對待。《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線上線下互動加快商貿流通創新發展轉型升級的意見》指出,近年來,移動互聯網等新壹代信息技術加快發展,技術驅動的商業模式創新層出不窮。線上線下互動已成為最具活力的經濟形態之壹,是促進消費的新途徑,也是商貿流通創新發展的新亮點。大力發展線上線下互動,對於推動實體店轉型、促進商業模式創新、增強經濟發展新動力、服務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具有重要意義。《電子商務法》第四條規定:“國家平等對待線上線下經營活動,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不得采取歧視性政策措施或者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市場競爭。”實現線上線下經營活動的融合發展,首先要保證線上線下經營活動的平等對待,避免不正當競爭的發生或歧視性政策的存在導致經營活動向線下或線上不當集中。電商運營也是市場行為,要遵守市場交易規則。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將市場主體登記為線下經營者,體現兩者平等對待。

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有利於電子商務經營者切實享受國家相關優惠政策。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新經濟動力的意見》規定,經工商註冊的網商從業人員平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其中,在網絡平臺實名註冊、經營穩定、信譽良好的網商創業者,可按規定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從事電子商務活動的企業,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依法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相關優惠政策,小微企業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可見,依法登記市場主體是電子商務經營者享受國家壹系列優惠政策的前提。同時,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新經濟動力的意見》也提出,切實降低電子商務領域準入門檻,全面清理電子商務領域現有前置審批事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壹律取消。嚴禁違法設定行政許可、增加行政許可條件和程序。同時,進壹步簡化註冊資本登記,進壹步推進電子商務領域“先照後證”向“先照後證”轉變,落實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放寬電子商務市場主體住所登記條件,完善相關管理措施,合理減稅減負。上述精神在電子商務法中也得到了貫徹。由此可見,我國致力於為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寬松的準入政策,為其註冊成為市場主體提供便利的手續,有助於電子商務經營者切實享受國家相關優惠政策,為電子商務健康有序發展註入活力。

電子商務法的出臺,有望充分發揮立法對電子商務運行的引領和推動作用,解決電子商務發展中的突出問題。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登記市場主體,這是立法者著眼於行業長遠發展,充分權衡利弊後做出的理性選擇,必將對促進電子商務健康發展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充分認識這壹制度的積極意義,與消費者和行政監管主體共同努力,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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