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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勝區教育局內部結構

黨政機關的職責

協助局領導做好政務和事務工作,組織協調機關日常事務。負責公務接待、後勤服務和辦公自動化建設;指導和協調教育系統的安全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政務督查、工作調研和信息交流;辦理NPC代表和CPPCC委員的建議;管理機構的固定資產;負責機關的印刷工作。

壹是做好各種會議的組織準備、文件精神的貫徹落實和專項工作,並督促檢查工作。

二、負責起草、審核各種文件,起草領導講話,搞好文字綜合,做好文字和政策。

三、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安排公務接待和各項活動。

四、協助局領導做好幹部考核工作。

五、協助局領導做好調查研究工作,負責信息收集和上報、

六、開展機關管理、政務公開和後勤服務。

七、做好保密工作。

八、抓好思想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業務建設和環境建設。

九、負責收據的登記、流轉和監督。

十、負責會議紀要和印章的保管。

十壹、負責車輛管理。

十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事管理辦公室的職責

壹是制定教師隊伍建設的長遠規劃,編制教師需求計劃,招聘大專以上學歷人員,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和教師聘任工作。

二、協助局領導負責教育系統教職工的調配、考核、獎懲。

三、協助局領導分管教育系統的組織工作。

四、負責本系統的勞動管理、計劃和統計,負責職工轉正定級、調資、退休工作。

五、負責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和年度考核。

六、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幹部年報統計等日常工作。

七、負責教育系統教師教齡津貼和知識補充的審批。

八、負責本地區中小學教師的管理、培訓和進修。

九、指導學校內部人事和分配制度的改革。

十、協助紀委做好教育系統的廉政建設工作,處理教育系統內部教師違紀違法案件。

十壹、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計劃財務部的職責

壹、負責制定本地區的教育發展和年度計劃。

二、協助局領導指導協調全區中小學布局調整、薄弱學校改造和中小學危房改造及相關工作。

三、指導全區的校園規劃、校舍建設,協助局領導組織實施校園規劃和校舍建設。

四、統籌管理財政性教育收費、教育專項資金和各類政府性基金。

五、負責編制學校(單位)教育預決算,統籌管理國家和省專項撥款和助學金的使用。

六、負責全區教育統計和教育經費統計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七、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和管理學校公用經費標準和學生收費標準。

八、協助局領導編制學校(單位)基建投資計劃並監督實施。

九、負責監督管理學校(單位)的財務和固定資產。

十、指導區域教育後勤管理和改革。

十壹、指導和監督機關和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

十二、對學校(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進行日常審計;以及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基建專項審計、維修工程、校辦產業。

十三、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德育辦公室的職責

壹是貫徹落實上級黨政部門關於加強和改革學校德育和團隊工作的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加強中小學德育和團隊工作的實施意見。

二、組織指導中小學德育和團隊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組織德育和隊幹部培訓。

四、組織指導德育綜合改革實驗和團隊工作。

五、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德育和團隊工作的典型經驗。

六、開展德育、團隊工作檢查評估。

七、表彰和獎勵德育和團隊工作先進集體和個人。

八、配合和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幼兒教育、家長辦學規範、團隊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九、組織指導國防教育和雙擁工作的檢查評估。

十、負責學校衛生、藝術教育。

十壹、負責對系統各單位黨支部黨建工作的指導和考核。

十二、負責全系統黨員的組織和管理。

十三、負責向局黨委提交年度工作報告。

十四、負責指導教育幹事開展社區教育活動。

十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基礎教育辦公室的職責

壹、協助局領導負責全區基礎教育的統籌管理,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決定,參與制定全區基礎教育發展規劃,促進全區基礎教育發展。

二是貫徹義務教育法,全面實施九年義務教育,鞏固九年義務教育成果,提高九年義務教育質量;在中小學推廣普通話,規範語言文字。

三是組織實施國家和自治區關於中小學、幼兒園課程和教材建設的政策法規,負責全區中小學教材教輔的初審,負責免費教材的摸底、統計、發放和上報工作。

四、協助局領導貫徹國家和自治區關於在中小學和幼兒園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方針政策,制定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具體措施,加快我區素質教育的進程。

五、負責規範學籍管理、教學設備、中小學布局調整、薄弱學校改造和市級以上標準化學校建設。加強對學校管理和辦學行為的引導,堅持依法治校。

六、負責全區中小學新生入學情況的調查、診斷、統計和招生工作。負責完善全區義務教育檔案,完成基礎教育各項指標的統計和上報。負責畢業證書的審核和發放。

七、實施《幼兒園管理新綱要》,加強學前教育行政管理和學前教育評估。

八、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負責加強對本地區職業教育的指導,協調各部門的工作,並加強對職業學校的宏觀管理和業務指導。抓掃盲和掃盲後的鞏固提高,抓好農牧民文化技術教育。

九、負責組織教育幹事和教育管理人員開展教育理論和政策的培訓和學習,負責全區中小學、鄉鎮和街道辦事處“兩基”檔案的建設和管理。

十、組織協調各部門制定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學前教育的評價標準和評價體系,加強全區教育教學質量管理。

十壹、完成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學校安全管理辦公室的工作職責

壹、負責本系統的政治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校園秩序和校園周邊環境的綜合治理工作。

第三,處理學校突發事件。

第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

五、負責交通安全的日常工作。

六、指導中小學和幼兒園保衛幹部隊伍建設。

七、負責本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的職責

認真學習貫徹《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全面負責我區民辦教育管理工作。

壹、負責我區民辦教育(中小學、幼兒園、文化藝術培訓班等)的審批、設立、常規檢查、評估和年審工作。).

二、負責國家民辦教育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的宣傳教育。

三、負責協調和組織政府有關部門對我區民辦教育進行督導檢查和綜合評估。

四、負責組織民辦教育的舉辦者和教師開展教學觀摩和教學研究,逐步提高民辦教育質量。

五、指導和協調民辦教育的管理和招生工作,制定和分配民辦教育招生計劃(範圍、數量)。

六、指導民辦教育建立教師業務和人事檔案,並幫助進行人事管理;指導和檢查民辦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

七、指導和監督民辦教育做好安全和社會保障工作。

八、負責協助處理民辦教育辦學過程中的群眾來信來訪等突發事件。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會的工作職責

壹、學習、宣傳、貫徹工會的方針政策,做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依法維護教職工的民主權利,組織教職工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負責教代會的籌備和組織工作,承擔教代會的工作組織和日常工作,監督和協助學校行政落實教代會決議。深入群眾,廣泛收集合理化建議,總結本學期工作計劃,審定工會預算和各種報告。

三、制定工會學年和學期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審批工會經費預算和各種報表。

四、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鼓勵教職工提高業務水平,開展各種有益於教職工身心健康的活動。

五、堅持工會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管理,負責工會的組織建設。審批工會會員候選人。

六、關心群眾疾苦,協助和督促行政幹部做好慰問老弱病殘人員和系統扶貧工作。

七、完成上級工會、黨支部和學校教代會委托的工作。配合黨政做好思想宣傳教育工作,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

八、搞好工會自身建設,定期召開工會委員會,搞好工會積極分子的建立和培養。

九、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和工會財產。

十、做好婦女和計劃生育工作。

十壹、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勤工儉學辦公室工作職責

首先,起草整個地區的工作計劃、總結和發展規劃。

二、監督檢查各學校勤工儉學的實施和完成情況。

三、檢查學校勤工儉學財務收支和收益分配情況。

四、及時統計、匯總上報各類勤工儉學報表。

五、負責全系統勤工儉學年度目標考核、驗收、表彰和獎勵工作。

六、協助局領導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國家勤工儉學優惠政策。

七、加強調查研究,做好學校勤工儉學項目選擇的指導工作。

八、負責勤工儉學相關費用的收取和上交。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育研究中心的職責

東勝區中小學教育研究中心是專門的教育研究機構,簡稱教研中心。肩負著全區教育教學的研究、指導、評價、管理和服務職能;承擔全區小學、幼兒園幹部和教師的培訓和研究任務。教研中心在區教育局的領導下工作。教研中心下設繼續教育處(教師培訓中心)、電教實驗儀器站和教研室。

教研室包括中學教研室、小學教研室、幼兒園教研室、體育教研室、美術教研室。

壹、教研室的職責

(1)主要功能:研究中小學、幼兒園的教育現象,尋求解釋和解決問題的過程;指導課程教學,對學校教研、學科教研、教師教研、學生學術能力進行評價;組織開展教育教學和科學研究活動;促進學校的快速發展、教師的專業發展和學生的和諧發展。

(2)基本職責

1.根據中小學幼兒園需求,研究教育思想、教育理論、課程設置、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和學科教學評價。

2.根據我區實際情況,制定並實施教學研究計劃和教學進度計劃,提出實施新課程和使用新教材的意見,為教體局決策提供依據。

3、根據我區實際情況,組織編寫地方教材和教輔材料。

4.組織多層次、多形式的教研活動,幫助教師落實新課程標準,學習和掌握新課程標準和新教材的精神,不斷改革教學方法,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率。

5、組織和承擔國家、自治區和自治區基礎教育科學規劃課。總結推廣教學經驗,組織教學改革實驗,探索教學規律,推進教學改革。

6.組織、指導和幫助教學部門、教研組和教師開展學科教研活動。

7.組織學科教學示範指導、檢查和質量評估,研究考試方式改革。

8.深入教研壹線,真誠服務學校和教師,促進學科教學水平提高和教師專業發展。

9.加強教研團隊建設。提高教研組的準入門檻,建立科學的準入機制和內部管理機制,努力打造壹支區域性的專兼職教研組。

10,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繼續教育辦公室(教師培訓中心)

繼續教育辦公室是負責培訓中心教師和東勝區幹部、校長、中層幹部、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職能部門。

(1)主要功能

負責中小學短期培訓項目的開發、組織、實施和管理以及校本培訓的指導,目的是服務於中小學教師的終身發展。

(2)基本職責

1,根據教師培訓的方針政策和中小學教師發展規劃,制定教師培訓的相關辦法。

2、根據小學校長和教師培訓的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制定小學校長和中小學教師培訓計劃和教學大綱。

3.根據教師培訓的方針政策和中小學教師發展規劃,制定中小學教師培訓計劃,開展中小學教師培訓的理論研究和政策研究,為教育行政部門提供決策咨詢服務。

4.根據教師培訓的方針政策和中小學教師發展規劃,建立東勝區中小學教師培訓人才庫。

5.負責全區直屬中小學教師整體培訓,開展各類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組織“培訓者培訓”活動。

6.指導東勝區中小學校本培訓。

7.組織編寫中小學教師培訓的教材和資料。

8、做好培訓中心教師和中小學教師培訓學籍管理和備案工作。

9、做好培訓項目的驗收。

10,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視聽實驗儀器站

電化實驗儀器站是規劃和組織中小學實驗儀器、設備建設和電化教育的職能部門。

(1)主要功能

電教實驗儀器站服務於學生、教師、教育的發展,培養師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服務於加快新課程改革和推進素質教育。

(2)基本職責

1,根據教師培訓政策和中小學教師發展規劃,制定信息技術教育發展規劃和計劃,組織並參與相關業務培訓。

2、開展學校實驗室、電教和圖書管理隊伍建設,做好實驗儀器和藥品的準備和發放工作,協助學校建立和完善實驗室、實驗教學等制度,並監督實施。

3、負責檢查本地區中小學實驗教學的開展情況(包括師資力量、課程設置和教學水平),指導學校開展實驗教學研究活動。

4、負責規劃教育技術設備(機房、多媒體教室、語音室、校園網等。).

5.組織電教和實驗教學質量檢查,並進行相應的檢查、監督、指導和評估。

6、負責中小學電教軟件和常規電教設備、信息資源的建立,為學校提供實驗、電教、遠程教育改革信息,* * *享受資源。

7.組織全區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的研究與實驗,開展課件制作、電化教學論文評價與交流,組織全區各校師生信息技術技能競賽,負責全系統大型活動的剪輯與制作。

8、做好東升教育網站的建設和維護,協助農村中小學完善現代遠程教育。

9.配合招生考試中心完成網上誌願填報。

10,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配合教研室的教學科研工作。

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的職責

壹、負責全面貫徹上級招生考試機構文件和招生會議精神,擬定東勝區大中專招生實施意見。

二、負責東勝區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具體組織高校招生、信息采集、體檢和考試。

三、負責東勝區成人高考、成人自學考試、教師資格考試、初中入學考試、中專考試報名。

四、負責東勝區高考工作的檢查和指導。

五、負責全區高校招生政策法規以及信息查詢和招生宣傳。

六、負責制定加強考風考紀的相關措施,切實抓好考試工作,協助查處違反招生紀律規定的案件。

七、負責東勝區初中畢業生的指導工作。

八、負責東勝區征兵政治審查和國家征兵飛行員考試報名審查。

九、完成教育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不斷總結工作經驗,積極開展工作,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

教育學會的工作職責

壹是開展群眾性的教育科學研究、教育教學改革實驗和學術交流活動。

二、普及教育科學知識,介紹國內外教育科學研究動態、教育教學改革的優秀成果和經驗,為教育決策提供科學分析、信息反饋和建議。

三是組織教育科研成果和教育教學改革實驗成果的鑒定和推廣,積極組織學術講座,普及教育理論,推廣教育改革經驗。

四、研究、編寫教材,出版學術書刊,選擇系統內各種專題,開展業務咨詢、政策咨詢、法律咨詢。辦好東升教育,不斷提高辦刊水平和對外影響力。

五、協助教育行政部門開展繼續教育培訓活動,提高教師專業水平。

六、舉辦各種研討會,開展調查研究,組織研究和教育評估活動。

七、組織會員和教育工作者認真總結經驗,撰寫論文,負責發送優秀文章參加有關部門或高等院校組織的學術交流或論文評選。

八、負責系統內外的宣傳協調工作,不斷總結和發現引進先進典型等相關工作。

東勝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職責

壹是負責全區教育督導工作的統籌規劃和教育督導制度、方法、評估標準的制定與實施。

二、負責督促本區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履行教育職責。

三、負責督導各級中小學、幼兒園及其他教育機構全面推進素質教育。

四、負責監督義務教育、掃盲教育,保障義務教育經費。

五、負責向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反饋督查情況,督促落實對存在問題提出的整改措施。

六、完成區政府和上級教育督導機構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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