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紅木新國標正式實施。
根據1,2012年8月發布的《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6個月後,不符合本標準的產品停止在市場銷售”。《條件強制性條文》第六章和第七章明確規定紅木家具產品必須有保證文件,即使用說明書、紅木家具產品質量明示卡和產品合格證,並詳細規定了紅木家具產品質量明示卡應涵蓋的內容。因此,從2月1日起,沒有“壹書壹證”的紅木家具產品將不予銷售。
中國家具協會理事長朱長嶺介紹,“紅木家具”只是中國傳統硬木家具的約定俗成的稱呼。“大約在20世紀90年代,由珍貴的熱帶雨林制成的家具,如紫檀木和黃華麗,開始在市場上被稱為紅木家具。其實就是中國的傳統家具,以明清為主。隨著‘紅木家具’的說法越來越廣泛,新國標以此標準命名。”
據了解,此前《紅木家具》的標準已經出臺。比如行業推薦標準《深色名貴硬木家具》QB/T 2385-2008,國家推薦標準《紅木》GB/T 18107-2000。前者包括深色名貴硬木家具的術語和定義、命名和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誌、使用說明、包裝、貯存和運輸,主要在技術上限制“紅木家具”;後者規定了“紅木”的類別、樹種、材質,5屬8類33種木材,以及“紅木”所包含的木材種類。
規範產品和保護消費者權益
據了解,由於紅木家具的高投資屬性,紅木家具的材質成為消費者和商家關註的焦點,導致紅木家具市場發展參差不齊,魚目混珠現象較為嚴重。《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的誕生,是紅木家具市場繁榮發展和市場亂象出現的必然選擇。
記者在居然之家的紅木館和壹些紅木店看到,很多商家都掛上了國家標準《紅木》中規定的“5屬8類33種”的名稱,以示品牌產品的真實。
在《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誕生之前,“新國標”中是否增加紅木樹種範圍成為行業和市場關註的焦點。《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明確規定:“在選擇紅木家具材料時,應在科學認識和利用傳統硬木樹種材料的基礎上,不斷擴大利用新樹種資源,包括不太為人所知的樹種資源,並應以木材的物理力學性質作為科學選擇的重要依據。”這說明“新國標”並沒有規定紅木家具的材料必須符合“5屬8類33種”。朱長嶺解釋:“《條件》重點規範紅木家具產品的質量和命名,壹方面是為了防止假的出現,另壹方面是為了防止以次充好,充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市場訪問
“新標準”的實施情況喜憂參半。
65438 10月27日,記者發現,不少商家的產品已經配有《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要求的產品說明書、紅木家具產品質量明示卡、產品合格證。居然之家紅木館副經理馮新華表示,自《條件》頒布以來,該店壹直在督促和指導商家盡快制作和展示產品質量證明文件。“有些商家還在考慮內容的細節。到2月1,基本上所有商戶都會按規定到位。”
記者看到了幾家店家制作的擔保文書,這些標誌形式和紙張都不壹樣。比如有的壹頁打印三份文件,有的準備三份文件;有的商家會在索要時才展示,有的會直接把產品合格證貼在家具不顯眼的地方。擔保文件的內容基本上是按照條件表述的,而有些條款非常簡短。比如第七張規定的“產品塗層快遞”和“產品裝潢快遞”,就被很多商家刷到了壹邊。
紅木館友聯店的銷售人員表示,產品命名和分類是消費者在詢問和查詢保證書時最關心的內容。“對於其他內容,消費者不太在意。其實對於這些‘身份證’,購買家具自用、消費經驗不多的消費者更在意。以收藏和投資為主的客戶對紅木家具的材料和工藝比較了解,問的也不多。”
在健翔橋附近的“仿古紅木”家具店,當記者詢問店主其產品是否按照“新國標”配有相應的保修文件時,店主表示不知道此事。她說:“如果消費者購買幾萬塊的大件家具,我們會提供相應的材料檢驗報告,而其他文件沒有;如果買的產品太小,就沒有檢測報告。”業主還特意提到,紅木家具的保護文件是對材質負責,其他的都不重要。
記者隨後隨機采訪了兩位消費者。對於紅木新國標,他們表示“聽說過這個”,但具體內容和要求並不清楚。但同時他表示,如果商家能主動提及並普及相關信息,他們非常願意知道,“他們會更信任商家的品牌。”
■行業聲音
還原紅木家具的使用價值和文化價值
●中國家具協會理事長朱長嶺
1年2月以後,沒有“身份證”的紅木家具產品將無法上市。誰來監督“新國標”的實施,也是市場關心的問題。按照國家現行體制,標準在生產領域是否執行由技術監督局監管,市場部分由工商部門負責。至於《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兩者的權力範圍如何分配和執行,無人知曉。國標只是行為規範,監管是壹部分,企業才是國標的執行者。國家標準的意義在於引導企業合法生產,規範市場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增強消費者的消費意識。相反,我希望這個國標逐漸被行業和市場遺忘,因為它規定的內容是企業應該遵守的基本行為準則。當大家都不再提,文明合法的消費生產意識深入人心,這個市場就會進入良性發展階段。另外,希望這個標準能夠引導人們更加關註紅木家具的質量和工藝,減少紅木家具的“唯材論”,還原紅木家具本身的使用價值和文化價值。
“新標準”規範了紅木家具的命名和分類。
上海航冠紅木家具有限公司董事長助理袁鐵義
事實上,將《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稱為“紅木新國標”並不恰當。紅木GB/T 18107-2000是針對木材和樹種的標準,而條件是針對紅木家具產品的,針對的主體不盡相同。在《條件》出來之前,紅木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就用《深色名貴硬木家具》QB/T 2385-2008來要求自己。在營銷的過程中,會根據消費者的需求提供家具材料檢驗報告,這是符合紅木GB/T 18107-2000的,所以這兩個標準的執行是重疊的。
在我看來,紅木家具材料方面,還是要認同《紅木》規定的33種材料。《紅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最大的意義在於規範了紅木家具的命名和分類,規範了壹些不規範的小企業的行為,保護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使消費者行為更有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