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要求國家是法治國家,社會是法治社會,政府是法治政府。建設法治政府是歷史發展的必然,有其深刻的經濟、政治和社會背景。
建設法治政府是抓住和用好重要戰略機遇期,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客觀需要。本世紀頭20年是我們必須牢牢抓住並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在新形勢下,要加快發展,特別是經濟再上壹個新臺階,有許多問題需要認真研究和解決,特別是壹些問題:壹是降低經濟活動中的行政成本;二是最大限度地激發人們的創業熱情,用各種制度和機制構建壹種只要努力就能成功的社會預期;三是打破行政管理形成的壟斷,更加合理高效地配置資源;第四,維護統壹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確保政令暢通,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違法行為得到及時懲處,等等。就政府而言,解決這些問題最根本的途徑是轉變職能,改革體制,從嚴治政,依法行政。加快發展、富民強國,必須把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作為政府的基礎性、全局性工作。從這個意義上說,建設法治政府是壹項具有戰略意義的重大決策。
建設法治政府是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內在要求。首先,確保我們的政權不變質、不變色,是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首要任務。在我國,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尊重和保障人權,是由我國的性質決定的。行政權力是壹種超越個人的公共權力,是壹把雙刃劍,它可以是維護公眾利益的有效工具,也可能是侵犯公民個人權利的手段。要保證行政權力的設立和運行真正符合人民意誌,人民當家作主,最根本的就是要用法律法規來規範和制約行政權力,真正做到依法“治官”、“治權”。其次,提高執政能力和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是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政府工作涉及國家事務、經濟文化事業和社會事務的許多方面,任務重,要求高。這就要求我們加快政府管理理念、管理機制和管理方式的創新,不斷提高科學判斷形勢、應對復雜局面、依法執政和統籌協調的能力。最根本的是提高依法辦事的能力和依法行政的水平。第三,及時化解矛盾,妥善處理糾紛,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環境,是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環節。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各種社會矛盾和糾紛層出不窮,復雜多變。如何及時化解矛盾,妥善處理糾紛,是政府必須認真對待的壹項長期任務。經驗證明,糾紛和矛盾的解決,只有納入法制軌道,才能及時合理,後遺癥少。
建設法治政府是社會進步的重要標誌。依法治國、依法治國不僅對於促進經濟發展、推動政治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而且因為它是人們社會生活的壹部分。所以,壹個文明的國家,壹個進步的社會,必須有壹個完整的、執行良好的法律體系,這個法律體系才能真正規範和制約公共權力的獲取和運行。
第二,建設法治政府,必須深化行政體制改革。
進壹步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制度保障。因此,我們需要抓緊做好四項工作。
第壹,轉變政府職能,落實“三個優先”原則。“三個優先”原則是行政許可法確定的壹項重要原則。其基本內涵是,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能夠自主解決的、市場競爭機制能夠調節的、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通過自律能夠解決的事項,行政機關不得解決。
第二,遵守信賴保護原則。信賴保護原則主要是指:行政機關發布的信息必須全面、準確、真實;行政機關發布的政策和決定應當保持相對穩定,不能壹蹴而就;確需變更的,應當盡可能給予相對人合理預期,相對人因此遭受損害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予以補償。歸根結底,遵守信賴保護原則是化解風險、分散責任的有效途徑。
第三,公開透明。凡是需要老百姓知曉和執行的政策和決定,都要公開;任何老百姓關心的、需要他們遵守的政策,在制定和執行時都要聽取老百姓的意見,這是保證決策科學合理的保證,也是決策得到老百姓認可和執行的基礎。還有壹個公開透明的要求,就是行政機關的信息資源要盡可能地被享有,這是樹立規則權威、克服部門保護主義、精簡機構、提高行政效率的基礎。
第四,創新管理方式。有必要實施以規則為導向的管理模式。其具體要求是:在直接管理和間接管理之間,應強調間接管理;靜態管理和動態管理之間,重點是動態管理;在事前管理和事後管理之間,應強調事後管理;在管理和服務之間,強調服務。面向規則的管理要求具有間接性、選擇性和協商性的特征。如果政府管理模式體現了這壹特點,就會最大限度地減少管理模式不當帶來的問題。
第三,建設法治政府,必須提高制度建設質量。
衡量系統建設質量的標準是壹個復雜的動態系統。從實際情況看,這壹制度至少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符合法定權限和程序,維護法制統壹。“如果法律不公平,那就不好。”立法應嚴格遵守憲法和上位法,避免條塊分割和矛盾。(2)遵循和反映經濟社會發展規律,包括制度調整的事物規律,為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服務。(三)堅持以人為本,充分發揮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任何制度都應該有利於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得到大多數人的認可,而不是相反。這是該制度得以實施並充分發揮其效力的社會基礎。(4)制度內容具體、明確,具有可操作性,能有效解決實際問題;內部邏輯要嚴密,語言要規範、簡潔、準確。
提高制度建設質量,首先要從實際出發,突出重點,科學安排立法項目。什麽立法要從實際出發,總結實踐經驗,把握立法規律。要統籌城鄉、區域、經濟社會、人與自然、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的發展。在繼續加強經濟調節和市場監管立法的同時,要更加重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立法。需要明確:制度是為了解決問題,但要解決的問題必須客觀存在,不能主觀臆想;必須是循環出現的,不是偶然的;必須是普遍的,而不是個別的。對於需要制度調整的事項,也需要“當時立法”。要特別註意不要訴諸制度,尤其是法律制度,避免法律對社會的過度幹預。
其次,要總結經驗,把握規律,保證制度的科學性。只有在總結實踐經驗、把握規律的基礎上,才能保證制度建設的質量。因此,需要妥善處理好以下幾個關系:(1)正確處理公共利益與公民合法權益的關系。制度建設必須維護公眾的利益,這樣才能從根本上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最大利益。同時,也要註意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實現公共利益與公民合法權益的平衡。為此,必須切實維護壹切合法的勞動收入和合法的非勞動收入,維護為祖國繁榮昌盛做出過貢獻的各界人士的合法權益。(2)正確處理權力與責任的關系。責任是行政權力的核心。制度在賦予行政機關必要的行政權力的同時,必須規定其相應的責任,並有嚴格的程序來保證。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規範和約束行政權力,確保權責統壹,確保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規受追究、侵權受賠償。(3)正確處理強制和引導的關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需要特別重視制度的導向作用。為此,我們的制度建設應該著眼於為人們提供壹個判斷是非、承擔風險、分配解決問題責任的規則。要鼓勵和引導市場主體以合同等自治形式規範和約束自己的行為,激發其積極性和創造性。(4)正確處理立足現實與改革創新的關系。當前,我們正處於新舊制度的過渡期,制度建設要立足現實、著眼未來,把制度決策與改革決策緊密結合起來,體現改革精神,用制度引導、推動和保障改革順利進行。要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不斷探索,努力在體制、機制、制度上創新。(5)正確處理實體與程序的關系。實體和程序都很重要,相輔相成。當前,制度建設應改變重實體、輕程序的現象。應努力研究如何通過設定程序來限制權力的行使,確保權利的實現。
第三,要改進工作方法和機制,進壹步提高公眾參與制度建設。因此,需要建立以下制度:(1)公開征求意見和聽證制度,保證制度能夠很好地反映群眾尤其是基層的意見,這也是保證制度能夠得到很好實施的基礎;(2)系統的成本效益分析系統,其中成本主要指實施系統所需的成本;(3)專家咨詢制度;(4)爭議協調制度;(5)定期清理系統,旨在及時消除系統之間的矛盾和沖突,提高系統的適應性。
四、建設法治政府必須理順執法體制。
良好的實施機制是保證法律實施的關鍵。就行政機關而言,要保證法律的實施,需要理順體制,完善機制,抓緊做好以下工作:
壹是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建立行政執法體制的總要求是: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1)相對集中行政執法權,努力改變“大蓋帽”滿天飛的局面;要繼續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積極探索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推進綜合執法試點。(2)減少行政執法層級,改變行政執法“上下粗暴”的局面。(3)行政執法權應與執法者利益完全脫鉤,執法經費必須得到保障。(4)努力建設壹支高素質的廉政執法隊伍。
第二,行政機關必須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必須既不失職,也不越權,嚴格按照程序辦事。要克服“運動式”執法的弊端,糾正領導只批示不執法,領導不批示不執法的現象。要公平公正執法,平等對待當事人,不濫用職權。在執法過程中,應當依法保障當事人、利害關系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救濟權。
第三,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制度。行政執法是壹項重要的行政權力,應當由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實施。非行政機關的組織未經法律、法規授權,不得行使行政執法權。實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未取得執法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行政執法工作。
第四,完善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這是保證法律實施的重要措施。這壹制度的核心是:真實記錄、歸檔和公眾查閱。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等決定,以及對有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監督檢查,必須保存記錄並簽字,相關證據材料、執法文書和有關記錄必須歸檔。歸檔的檔案在必要時可以公開,供有關人員按照規定查閱。這有利於增強行政執法人員的歷史責任感,促使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兢兢業業、依法辦事。
第五,加強行政執法監督。(1)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積極探索行政執法績效評估和獎懲辦法。(2)強化行政復議監督。(3)加強監察、審計等專項監督。(四)加強社會監督,完善群眾舉報違法行為制度,高度重視新聞輿論監督。(5)嚴格執行行政補償和賠償制度。
五、建設法治政府,必須下大力氣提高行政人員的法律素養。
行政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法律素養,關系到依法行政的進程,關系到行政機關的形象,關系到行政權力的行使是否符合人民的意願,關系到全社會法律意識的培養,關系到民主法制建設的進程。
客觀來說,法律素養的提高是壹個漫長的過程。當前,培養行政工作人員的法律素養需要把握以下幾點:(1)掌握法律知識,包括憲法和憲法法律知識,規範行政工作人員的法律知識,從事專業法律知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掌握了這些知識,就能知道自己手中的權力來自哪裏,權力邊界在哪裏。(2)提高法律意識,培養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對法律的信仰和忠誠。法律不僅是解決問題的工具,也是人們追求美好生活的組成部分。在我國,行政人員對法律的信仰就是對黨和人民的信仰,對法律的忠誠就是對黨和人民的忠誠。(3)培養法律思維能力,使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能夠運用法律思維研究形勢、分析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法律思維是壹種權衡利弊、向前看、照顧他人的思維方式。這種思維方式既要考慮解決眼前的問題,又不能為未來埋下隱患;既要考慮解決實際問題的效果,又要考慮付出的成本;既要考慮當事人的利益,也要考慮其他相關人員的利益和損失。越是形勢緊急、問題突出,越是需要運用法律思維,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這是壹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能力較高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