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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地方的公務員招錄經常與專業不符。用人單位在挑選應聘者時需要反復斟酌,這很奇怪嗎?

第壹次筆試面試最終被淘汰,讓考生證明自己所學的“中國歷史”是“歷史”...

近日,多地曝出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錄中,有考生因“專業不對口”被拒絕錄用。

招聘單位專業地啃字,是嚴格原則還是教條主義?為什麽面試的時候總是通知考生專業不壹致?如何保證公務員選拔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要求考生證明“中國歷史”是“歷史”

近日,壹則“自考法學專業屬於法學”的新聞引發社會關註。

這則新聞涉及的當事人是西南政法大學自考畢業生王亞玲。她今年參加了四川省公務員考試,報考了巴中市平昌縣司法局。然而,當她已經通過筆試進入面試時,卻在資格復審時被告知所學專業不符。

查看巴中市人社部門招聘目錄。對於本科的招聘,要求是“法”。有法學、知識產權法、知識產權、監獄學四個專業,但是真的沒有法學專業。

但有媒體就此事致函教育部,得到的回復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法學本科專業屬於自學考試專業目錄中的法學範疇。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基礎學科)、本科等學業水平,與普通高等學校學業水平的要求應當壹致。

據媒體報道,目前,四川省委督查室已對此事進行調查。

四川巴中“專業不對口”事件並非個例。近期,多地公務員、事業單位招錄中暴露出“專業不對口”的怪現象。

山西省呂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有考生因被認定為“世界史不是歷史”而在資格復審中被淘汰。

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壹名考生在報考公務員時,被要求出具“中國史”專業為“歷史學”的證明。

除了這些,近日,江蘇徐州“女碩士筆試面試第壹卻應聘失敗”的新聞持續成為輿論焦點。

據媒體報道,2016江蘇省徐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江蘇師範大學文學碩士報考徐州市房屋征收辦公室。

她通過了報名資格考試,筆試面試獲得第壹名。就業結果公布前兩個小時,她突然被告知,因為專業不符,被徐州市人社局取消了就業資格。

徐州市人社局認為,時代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專業屬於中國語言文學範疇,不是中國語言文學,“壹個字都不缺”。

為什麽那麽多考生「不專業」?

為什麽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頻頻曝出“專業不符”的現象?

“公務員考試幾乎每年都有很多‘專業不壹致’的情況。”機構咨詢專家楊告訴中新網記者。com。

楊說,很多考生在報名階段對專業名稱有很多困惑,有的考生不太清楚畢業證上寫的專業和學位證上的學位之間的關系;有的考生不太了解壹級學科和二級學科的關系;有考生不解。招聘公告中的專業要求與其畢業證上的略有不同,但與學位證壹致。不知道能不能報考。

楊舉例說,本科階段開設的會計專業屬於與學位證相對應的管理學,很多考生想當然地認為會計專業是經濟學。

比如壹些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的學生,本科畢業證上顯示是思想政治專業,但是學位證上顯示是法學學士,和真正的法學專業是不壹樣的。

根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聘的報考程序,對考生資格的審查有初審和復審環節。

在報名階段,考生提交報名信息後,招錄單位將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面試前,招錄單位將再次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

在上述引發輿論熱議的拒錄事件中,不少考生在通過激烈的筆試後,在面試前被告知所學專業不符,有的考生甚至在面試通過後因為專業問題被淘汰。

為什麽直到面試才發現候選人的專業不壹致?

楊說,在資格初審中,用人單位往往只審核應聘者的個人信息是否符合崗位要求,壹般不檢查信息的真實性。資格審核時,考生需要出具相關證明的紙質原件,會導致很多“專業不壹致”。

專家表示,“專業不符”之爭,往往是因為招聘單位所列的專業術語與教育部門規定的專業清單不完全等同。

此外,也不排除壹些單位不細致或者過於機械,甚至可能存在“蘿蔔招聘”等違規操作。

選拔人才需要咀嚼文字?

壹些地方政府對上述以“專業不適應”為由拒絕就業的案例做出了回應。

在山西呂梁,呂梁市政府認定,在此次招聘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當前全國高校的學科和專業掌握不到位,存在對招聘學科和專業把握不準、機械執行的問題,暴露出用人單位和人社部門工作不精通、執行文件機械教條、工作不細致、不認真的問題。當地恢復了兩名考生的面試資格。

在江蘇蘇州,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專業設置和報名審核過於機械向考生道歉。

在徐州,“女碩士筆試面試第壹卻失敗了”。今年6月,徐州市政府表示已成立調查組,對相關情況進行專項調查。

不過,當地的調查結果尚未公布。

“考慮到崗位的特殊需求,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在招聘中往往會設置專業門檻,但這種考試競爭激烈。如果在報名和筆試階段沒有有效的篩選,考生進入面試再硬著頭皮認定‘專業不對口’,難免讓人懷疑招聘單位濫用職權,甚至暗藏‘貓膩’。”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分析,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聘都是為國家選拔公職人員,整個考試的各個環節都要堅持嚴肅性和公平性。

汪玉凱認為,如果工作人員因專業技能差或機械教條而做出錯誤決定,不僅會損害考試本身的公平性和嚴肅性,還會損害政府的公信力。

有批評者說,用人單位設置專業要求,有利於把合適的人放在合適的位置上,但所學的專業內容幾乎壹樣,卻因為專業名稱的“壹字之差”而被拒,既不利於用人單位選擇更好的人才,也不利於百花齊放。

也有觀點認為,要杜絕公考“專業不壹致”現象頻發,相關招考單位應在報名階段嚴格把關考生資格,充分回答考生提問;人社部門提供的專業目錄和教育部門的專業設置也要有效銜接,防止“專業打架”。

用普通人的話來說,沒有妳妳什麽都有資格,所以妳會因為壹句話被淘汰。所以,監管是壹個重要的環節。如果妳層層監督,層層把關,拋開權力,以公共利益高於壹切的態度對待招聘,妳會贏得大家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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