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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車交易稅費收取標準2022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20年第17號公告對二手車交易征收率進行了調整,國家稅務總局2020年第9號公告明確了具體征管問題。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2月31日,三個月和八個月內,從事二手車經銷業務的納稅人銷售其購買的二手車,減征增值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src = "/zs _ content _ img/)。?_

壹、二手車交易稅收新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20年第17號公告對二手車交易征收率進行了調整,國家稅務總局2020年第9號公告明確了具體征管問題。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2月31日,三個月和八個月內,從事二手車經銷業務的納稅人將所購二手車對外銷售,減征增值稅。銷售額=銷售額含稅/(1+僅限於二手車經銷業務的納稅人將購買的二手車進行銷售。

(1)不適用的三種情況。

1,二手車經銷納稅人銷售自用;

2、二手車經銷納稅人購買二手車自用後再出售;

3.非二手車經銷納稅人。

(二)上述三種情況不適用。

1,國稅函〔2009〕90號規定,自行銷售的固定資產減3%稅率,開具普通票,但不得開具專用票;

2.國家稅務總局第1號公告(2012)規定,納稅人購進或者自制固定資產時為小規模納稅人,經認定為壹般納稅人後將該固定資產出售;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按照簡易方法征收應稅增值稅,銷售不可抵扣的固定資產,不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增值稅可以簡易方式減按3%的稅率征收2%,不允許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要查當初是不是小規模,是不是沒扣,歷史數據可能會翻十幾年前的舊賬;如果先把投入轉出,再扣除,很難核實。

3.國家稅務總局第90號公告(2065438+2005)規定,納稅人銷售其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減按3%征收增值稅不足2%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減按3%征收增值稅,並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已廢止的財稅[2065 438+03]37號第二十二條規定,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從銷售者或者提供者處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包括貨物運輸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稅控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2013年8月1日起,允許原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自用的征收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的進項稅額在銷項稅額中抵扣。

壹般納稅人在2065438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間購買使用後再銷售的,適用13%的稅率,可開具專用票。如果應該扣除的話,應該是13%;只有不能扣和沒有扣的才能適用於3%,或者3%可以扣2%。

二、二手車過戶的基本流程

1.二手機動車交易:簽訂工商部門監制的二手機動車買賣合同,雙方各執壹份。只有在工商部門備案後,車輛才能進行變更或登記。請註意證件是否齊全,是否與車主身份證壹致。如有不符,應由原所有人提前更改。

2.合同簽訂後,開具舊機動車交易發票,相關費用由買賣雙方協商決定。

3.憑舊機動車交易發票和舊機動車買賣合同到車管所辦理車輛駕駛、變更登記證書或轉籍。特別註意交易車輛是否存在違法或未處理的事故。

4.憑變更後的登記證書和車輛行駛證,到購置費大廳辦理購置費變更或過戶手續。

5、變更養路費車主姓名或過戶。註意查看購置費檔案是否健全,養路費是否欠繳。

根據稅法規定,車輛、船舶轉讓或者搬遷的,應當自轉讓或者搬遷之日起30日內,攜帶當年完稅證明、《機動車行駛證》、《船舶所有權證》分別到遷出地和遷入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宜。並且在未繳納年度車船稅時(或者有往年欠稅),必須在繳納稅款後辦理相關涉稅事宜。

三、二手車交易稅收政策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二手車流通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20年第17號公告

為促進汽車消費,現將二手車經銷有關增值稅政策公告如下:

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2月31日,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銷售其購買的二手車,不是按照簡易辦法按照3%的稅率減征2%的增值稅,而是減征增值稅。

本公告所稱二手車,是指已經交易且所有權已從完成登記手續轉移至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車輛。具體範圍按照國務院市商務主管部門頒布的《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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