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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固定資產投資科是做什麽的?特定點

以北京為例:北京市發改委固定資產投資處(社會投融資服務處)的職能;

1.監測和分析本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編制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控制計劃,編制重大項目、重點建設項目中長期規劃和政府投資年度計劃;

2、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房地產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房地產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

3、參與制定土地利用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編制土地供應和土地收購儲備年度實施計劃;

4.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修訂投資核準目錄的建議;

5、統籌安排財政建設資金,按規定權限審查和上報投資項目;

6.管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的征收,協調地價的征收;

7.協調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在新建項目和傳統基礎設施領域的合作(PPP)模式;

8.統籌促進民間投資;

9、負責重大項目投融資對接服務;引導工程咨詢業發展。

數據擴展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壹)貫徹國家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根據國家宏觀調控的要求,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提出經濟社會發展和經濟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綜合運用各種調控手段的建議;

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其執行情況。

(三)負責監測本市國民經濟形勢和社會發展趨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工作,研究宏觀經濟運行和總量平衡等重要問題。

(四)負責匯總分析本市財政金融狀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研究制定政府重大項目融資計劃。

(五)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本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制定綜合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相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協調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研究各類開發區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協調有關政策的實施。

(六)承擔本市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規劃;擬定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並與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資、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相平衡;

擬定本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和重大項目的長遠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統籌安排全市財政建設資金,組織制定和實施市政府投資計劃;按照國家和市政府規定的權限,審批、核準、審核和上報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外商投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

引導民間投資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和相關政策;引導工程咨詢業的發展;按規定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

(七)統籌規劃和綜合協調產業發展,推進全市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制定綜合性產業政策,監督檢查政策實施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協調壹、二、三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及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的銜接和平衡,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和平衡;

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統籌推進服務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

組織制定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協調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重大問題。

(八)組織制定區域發展總體和城市功能區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推進城鄉壹體化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區域合作,負責對口支援和援助。

(九)承擔本市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宏觀調節責任,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提出擴大消費、促進對外貿易發展的政策措施;按照規定權限負責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的進出口需求平衡,協調實施糧棉進出口計劃。

(十)承擔本市價格管理職責;負責監測和分析價格運行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和價格改革建議;依法制定和調整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指導和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區縣政府的價格監管工作。

(十壹)負責本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制定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制定人口和計劃生育、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參與研究並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和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十二)負責組織制定全市基礎設施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協調實施;研究分析綜合交通、水利、園林綠化等基礎設施發展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民航、鐵路等國家在京基建項目投資。

(十三)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參與編制本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供應計劃;負責本市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組織制定全社會循環經濟發展和能源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規劃、政策和措施,並協調實施;

參與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節能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推進相關工作,組織實施節能監察和評估。

(十四)負責組織制定全市能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協調實施;連接總能量的平衡;監測和分析能源運行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能源發展與城市能源運行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五)負責組織制定全市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與國民經濟和國防建設的關系,協調相關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實施國民經濟裝備動員相關工作。

(十六)研究提出本市人口控制戰略,制定人口政策;負責調控的綜合協調,制定人口調控中長期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研究重大人口問題,提出人口、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統籌推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基準源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固定資產投資辦公室(社會投融資服務辦公室)法律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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