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肯定和保障人權,調動生產者的積極性,促進生產力的進步。從基本意義上說,效率是生產力的進步。沒有對人權的保護和促進,就不可能實現生產力的進步。生產力有三個基本要素,即工人(人)、勞動資料(材料)和勞動技能(智力)。只有這三個要素都得到保護,能夠自由組合,生產力才能發展。
(2)承認和保護人們的物質利益,從而鼓勵人們為物質利益而奮鬥。“利益”是壹個非常重要且實用的社會概念。興趣是人們尋求滿足的壹種要求、願望或期望。歷史唯物主義和社會心理學認為,滿足是人的需要的實現,是新的需要的起點和機會,所以對利益的追求是人類最普遍、最基本的心理特征和行為規律,是壹切創造活動的源泉和動力。既然利益的不斷實現和追求是提高生產力和促進經濟增長的決定性動機,是社會發展的驅動力,那麽人類之所以需要法律來承認和保護人們的利益,使之成為壹種權利,以此來激勵人們在法律的範圍內盡可能地實現物質利益,使之成為壹種權利,就是壹個重要的原因。人類在追求物質利益的過程中,難免會有對立和摩擦。這種對立和摩擦會造成資源的浪費甚至是巨大的浪費。因此,法律在承認和保護人們物質利益的同時,也應該權衡和調整各種利益沖突,以盡量減少對立和摩擦。法律的整個運行過程實際上是壹個平衡、選擇和取舍各種利益,並通過權利和義務對這些不同的利益進行權威性、規範性調整的過程。
(3)確認和保護產權關系,鼓勵人們以利益為目的占有、使用或轉讓(交換)財產。產權的確認(明確的產權關系)是有效利用自然資源的前提。只有當人們有權擁有和使用資源,有權排除他人侵犯或強占自己的財產時,財產所有者才有信心和動力投入資源,發展財富。任何國家的法律都是以財產權為中心的。法律在確認產權的同時,也要創造有效利用產權的機制,其中最重要的是為產權轉移提供保障和便利。如果說產權的法律確認和保障是資源有效利用的必要條件,那麽產權的可轉讓性(即從壹個主體向另壹個主體的轉移)就是資源有效利用的充分條件。
(4)確認、保護和創造最有效的經濟運行方式,以更有效地促進社會生產力的快速發展。在不同的社會背景下,不同的社會和國家可能會有不同的經濟運行模式。但就當代社會而言,最好的模式是市場經濟模式。市場使生產經營者處於自由競爭、優勝劣汰的地位,為人們創造了施展才華的廣闊場所,同時使資源從低效率利用流向高效率利用;市場經濟中的宏觀調控使市場中的競爭擺脫了盲目性,減少了生產經營中的偶然性、隨意性、風險性等浪費資源的現象。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指導下,經過20多年的堅決改革,中國原有的嚴重制約生產力發展的經濟運行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如抑制商品經濟,忽視價值規律和市場的作用。然而,經濟發展中的深層次問題遠未得到根本解決。因此,我們要進壹步解放思想,推進改革開放,在全中國形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運行方式,進壹步解放和發展我國的社會生產力。
(5)承認和保護知識產權,解放和發展科學技術。科學技術是第壹生產力。解放和發展生產力,首先是解放和發展科學技術,這在即將到來的知識經濟時代尤為突出。法律在這方面的主要作用是:第壹,將科技活動及其成果宣布為權利,使“智慧的火焰和利益的燃料”促進人們進行創造性活動,創造新思想、新知識和新技術。近代以來,各國經驗表明,凡是法律承認知識價值、保護知識產權的地方,科學技術日新月異,社會生產力欣欣向榮;相反,社會生產力停滯不前。二是組織協調科技發展,明確科技發展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戰略地位,制定科技發展規劃和計劃,改革科技管理體制,完善科技獎勵制度,細化科技活動主體間的權利和義務,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實現科技-經濟壹體化。
(6)實施制度創新,降低交易成本。在制度創新中,法律制度的創新至關重要。法律,特別是經濟法、民商法和民事訴訟法,通過以效率為中心的制度改革和建設,為經濟主體設定最有效率的交易方式和訴訟程序,保證人們以最可靠、最安全、最簡單的程序和最少的時間、精力、物力消耗,達到預期的經濟目標。這也是對效率的提升和促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