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法律監督包括哪些內容?

法律監督包括哪些內容?

法律監督是指有關國家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對立法、執法和司法活動的合法性進行監督和監察。那麽妳對法律監督了解多少呢?以下是我整理的關於法律監督的內容,希望妳喜歡!

法律監督概論

1,法律監督是對法律實施中嚴重違反國家法律行為的監督。法律監督不包括對立法活動的監督,而僅包括對法律實施的監督,並且主要側重於對嚴重違法行為的監督。

從該法的有關規定來看,人民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在內容上是有嚴格限制的,即對法律實施的監督僅限於對國家公務員職務活動中構成犯罪的行為立案、偵查和起訴,對法律遵守情況的監督僅限於對嚴重違法甚至構成犯罪的行為提起公訴, 而對法律適用的監督僅限於對三大訴訟活動中確有錯誤、違反法定程序的判決和裁定的監督。

2.法律監督是壹種專門監督。法律監督的特殊性表現在兩個方面:壹是法律監督權作為國家權力的壹部分,由人民檢察院專門行使,法律監督是檢察院的特殊職責。如果檢察機關放棄對嚴重違法行為的監督,就是失職。因此,它不同於其他壹切社會活動所能進行的壹般監督。二是法律監督手段專業化。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手段是由法律專門規定的。比如職務犯罪的偵查,刑事犯罪的起訴,訴訟過程中對違法行為的監督,都是只有檢察機關才有權使用的監督手段。

3.法律監督是壹種程序監督。法律對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規定了壹定的程序規則,由於監督對象的不同,程序規則可能會有所不同。比如職務犯罪立案偵查程序,刑事犯罪起訴程序,對人民法院已經生效的判決、裁定提出抗訴程序,糾正違法程序等。

另壹層程序含義是,法律監督的效力是啟動起訴程序或救濟程序。對於構成犯罪的嚴重違法行為,法律監督的職能是啟動起訴程序,提交有審判權的法院審理;對於違反法律的人,法律監督的作用是要求對行為人有管轄權的主體追究責任;對於違反法律的判決、裁定或決定,法律監督的職能是要求作出決定的機關啟動救濟程序,糾正已經發生的錯誤。

4.法律監督是壹種事後監督。只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法律監督情形,檢察機關才能啟動法律監督程序,實施監督行為。而且在司法活動、行政活動和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活動中可能發生的各種違法行為,程度也是不同的。只有在違法行為達到壹定程度後,檢察機關才能啟動法律監督程序進行監督。

法律監督的意義

法律監督是國家實現職能的重要手段,對完善國家法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壹)法律監督是維護國家法制統壹的需要。法律監督有利於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有利於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和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建設。

(2)法律監督是制約權力濫用的基本手段。法律監督有利於促進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正確行使權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3)法律監督是完善國家法制的內在要求。法律監督有利於人民行使監督權,鞏固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地位,促進法制的逐步完善。

法律監督的分類

基本分類

法律監督的分類是指根據不同的標準從不同的角度對法律監督進行的基本分類,通常也稱為法律監督的類型,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國家監督和社會監督。

(2)縱向監督和橫向監督。

(3)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

(4)事前監督和事後監督。

(5)國家監督與非國家監督。

——沈主編:《法學基礎理論》,北京大學出版社,1994,第450頁。

標準分類

根據不同的標準,法律監督可以有不同的分類:

(1)根據法律監督來源的不同,法律監督可分為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也可稱為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

(2)根據法律監督的不同階段,法律監督可分為事前監督、日常監督和事後監督。

(3)根據法律監督主體的不同,法律監督可以分為國家法律監督和社會法律監督。

——孫國華主編:《法理學》,法律出版社,1995,第436-437頁。

角度分類

法律監督可以根據不同的標準,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基本分類如下:

(1)根據監督主體的不同,可分為國家監督(也稱國家機關監督)和社會監督兩大類。

(2)根據監督主體與被監督國家機關的不同地位和關系,可以分為縱向監督和橫向監督。

(3)根據監督主體與被監督的國家機關是否屬於同壹系統,可分為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

(4)按照監督的時間順序,可以分為事前監督和事後監督。

(5)根據監督的性質和效力,可分為具有法律效力的監督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監督。

(6)根據監督的內容,可以分為立法監督和執法監督。

  • 上一篇:國務院批準發布的地質礦產管理條例。
  • 下一篇:懺悔19年青年搶劫犯罪案,誰知道?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