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目的是維護公平,而不是正義~ ~ ~
最簡單的理由就是,公平的標準只有壹個:別人怎樣對待妳,妳就怎樣對待我。
但正義的標準不同:有的國家可以壹夫多妻,但大多數國家是壹夫壹妻制。但都被自己的國家視為正義。
社會更多的是對正義的追求,但是社會的多樣性導致正義的內涵完全不壹致,所以通過法律來維護壹個不統壹的東西自然太難了。
因此,法律的真正功能是在保證社會成員獲得平等待遇的前提下,盡可能地保護公認的合法權益。
總之,公平和社會是法律追求的目標,但更多的是維護公平。如果兩者矛盾,公平是首選。
法律是為了公平還是正義並不重要。法律最初是為了調和人們之間的利益沖突而產生的。它是這個過程的產物,是壹種妥協。至於現在說的法律,是為了公平正義,是人類在人類文化積累過程中創造出來的概念。但是最早的法律出現的時候應該沒有這個概念。每個人都想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但是蛋糕那麽大怎麽辦?於是人類通過交流來制定規則,這是最早法律的雛形,是人與人之間利益沖突的妥協。如果沒有這種妥協,就只能靠戰爭來實現利益最大化。所以壹般法只適應和平時期,戰時基本不管用。
法律和道德的存在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嗎?道德和法律追求的目標是壹致的,都是通過規範人們的行為來維護公共生活的秩序,實現經濟社會的穩定和發展。雖然道德和法律扮演不同的角色,
但兩者相輔相成,道德規範的更好發揮需要法律的支持;法律作用的更好實現,需要道德建設作為重要條件。良好社會秩序的形成、鞏固和發展,既有賴於道德,也有賴於法律。文明出行是良好社會秩序的重要方面之壹,既需要道德來規範,也需要法律來約束。
討論法律是否維護公平或正義。法律維護公平和正義。
法律的制定是為了維護統治者的利益嗎?看妳怎麽理解了。
統治者和其他階級都想獲得更多的利益。
如果妳想獲得更多的利益,妳必須保證發展,因為如果妳不能發展,妳就不能獲得更多的利益。在這種情況下,所有的階級都必須從其他階級那裏搶奪資源以獲取利益。這將演變成內鬥、內亂甚至內戰。
如果發生內戰,統治階級將被改組。新的統治者會出現,舊的統治者會消失。但是統治者不想消失。所以他們壹方面要壯大自己的力量,另壹方面要保證社會的發展和各個階層的盈利。說白了就是八個字,和平穩定和諧發展。
只要能做到這八個字,國家就不會內亂,統治者就不會有危險。
法律其實就是為了保證那八個字而制定的。所以也是為了統治者的利益。但是妳能說其他階層沒有興趣嗎?我不能。因此,法律是為了所有階層的利益而制定的。確保社會穩定。
聯合國是維護和平的,還是維護大國利益的?李世民之所以讓唐朝興盛,是因為他從來不聽壹面之詞,就連他最喜歡的人也不得不聽反對壹方的意見。越南人和菲律賓人從來不認為聯合國和欺負他們有什麽關系。
為了維護社會正義,現在的青少年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是如此的空洞。
只是政客的思想控制了文字。人應該有自由的思想。
作為當代中學生,為了維護社會公平,妳是如何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壹個公正的制度保證了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使人們能夠生存和發展,促進社會進步。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公民的權利義務意識,懂得尊重人的基本權利,公平對待他人和自己,做壹個有正義感的人。
實現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壹項長期而艱巨的戰略任務。只要我堅定不移地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執政理念,更加自覺地把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積極化解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結構性矛盾,抓緊解決人民群眾生產生活中的突出問題和困難,在發展的基礎上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 確保人民享受到改革發展的成果,充分體現和實現社會主義的公平正義價值,才能最終實現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
孔子提出仁學是為了維護孔子是壹位具有高尚道德的大師。
核心是“仁”。他解釋了“仁,愛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在壹個階級社會,這種博愛當然是不存在的,但是在壹個奴隸主不把奴隸當人看的奴隸社會,他的主張是有進步意義的,是古典人道主義的(指導學生讀課本上關於“張子溫人”的引文,學生要讀這個。可以幫助學生準確把握孔子“仁”的思想特征。其次,孔子倡導“以愛人之心調解和諧社會人際關系”,對當今年輕壹代的道德修養具有壹定的指導作用和現實意義。維護周的“禮”,主張貴賤有序,王公好逸,是其政治思想中比較保守的部分。但是孔子不是壹個死忠。他認為歷史是不斷發展的,主張改良。把愛情論推上政治,要求統治階級珍惜人民資源,以德治國,反對任意刑罰和暴政。其目的是緩和階級矛盾,維護剝削階級的統治,但在壹定程度上有利於勞動人民個人地位的提高和生產的發展。
為了維護和保障社會公平,我國制定了哪些法律、原則、制度和政策體系:分配制度。
原則:效率與公平並重。
法律:這是很多。法律本身就是維護公平的。
政策:西部大開發戰略、城鄉協調發展、區域發展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