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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仲裁是什麽意思?

什麽是仲裁?

進行仲裁

仲裁

解決民事糾紛的途徑之壹。民事糾紛通常可以訴諸法院或由仲裁機構審理。仲裁是指雙方在爭議發生前或發生後達成協議,自願將爭議提交第三方裁決,雙方均有義務執行的壹種爭議解決方式。

仲裁機構不同於法院。法院行使的是國家賦予的司法權,訴訟前不需要雙方達成協議。只要壹方在有司法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受理後,另壹方必須應訴。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組織,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源於雙方的約定。沒有協議,他們無權受理案件。

仲裁的法律效力是什麽?

仲裁的法律效力是仲裁裁決的法律效力。指仲裁裁決對當事人是否有約束力,是否是終局的,是否由國家強制執行。根據中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仲裁裁決壹經仲裁機構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都應自覺履行裁決規定的義務。即使對仲裁裁決不服,也不能就同壹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更不能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壹方不履行裁決規定的義務,另壹方可以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仲裁是什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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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壹般是當事人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根據雙方訂立的仲裁協議進行仲裁,並受仲裁約束的制度。仲裁活動與法院審判活動壹樣,關系到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糾紛的方式之壹。

根據仲裁法的規定,有兩類糾紛不能仲裁:

1.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糾紛不能仲裁。這些糾紛雖然屬於民事糾紛,但也不同程度地涉及財產權益糾紛。但這些糾紛往往涉及當事人自身無法自由處置的身份關系,需要法院判決或* * *機關裁決,不屬於仲裁機構的管轄範圍。

2.行政糾紛無法裁決。行政爭議又稱行政糾紛,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之間,或者國家行政機關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之間因行政管理發生的爭議。

仲裁和制裁有什麽區別?

妳好,仲裁不是懲罰性的,而是平等主體將民事糾紛提交仲裁委員會解決,制裁是懲罰性的,是國家機關對違法行為的懲罰。

什麽是仲裁?跟訴訟有什麽關系?10點

什麽是仲裁?從字面上看,“仲裁”的意思是在中間,“仲裁”的意思是通過裁決來解決,合在壹起,“仲裁”的意思是在中間進行仲裁。這生動地說明了仲裁的特點。法律意義上的仲裁是指爭議雙方自願將其爭議提交仲裁機關,由仲裁機關作為第三方做出裁決。仲裁不是法定程序,仲裁機構也不是國家機關,但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執行。仲裁與訴訟有很大不同。仲裁只適用於民事糾紛,行政案件尤其是刑事案件不適用仲裁。進入仲裁程序必須建立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壹般來說,仲裁程序的雙方事先已在合同中訂立了仲裁條款,或者在爭議發生後,雙方同意通過協商以仲裁方式解決爭議。如果只有壹方單方面提起仲裁,仲裁機構不能受理。另外,仲裁機構專業性強,仲裁程序相對簡單,不像審判程序那樣嚴格復雜。而且我國民事仲裁采用“壹裁終局”制度,可以快速解決糾紛。但是,仲裁機構無權執行自己的裁決。壹方不履行,另壹方只能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根據仲裁的這些特點,當事人可以選擇解決爭議的方式。仲裁是雙方自願選擇的解決爭議的方式。壹般來說,即使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滿意,也不能在仲裁程序結束後提起訴訟。但是,我國的勞動仲裁也有壹些特殊的地方。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爭議必須先由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對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1.民事訴訟法是“調整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的規範的總稱”,仲裁法是“調整仲裁法律關系的規範的總稱”。2.民事訴訟是“兩審終審制”,也就是說,當事人可以啟動民事糾紛解決的壹審、二審,甚至可以對生效判決提起再審。而仲裁則實行“仲裁終結制”,壹次仲裁終結。仲裁實行壹裁制,也就是說壹個案件,仲裁庭只作出壹次仲裁裁決,然後進入執行程序。沒有第二次裁決,就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裁決與法院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壹旦作出,當事人必須履行義務。壹方當事人自願不履行的,另壹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3.仲裁是協議制度,沒有協議就仲裁,民事訴訟不需要。只要符合起訴條件,仲裁就是終審,民事訴訟就是二審終審。兩者不是仲裁就是審判,管轄權是相互排斥的。

勞動仲裁的法律效力

進取仲裁與法院生效裁判文書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依據勞動仲裁請求用人單位執行。用人單位拒絕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什麽是仲裁請求?

那是妳問的。。是勞動關系,還是拖欠工資賠償,還是別的。

法律仲裁委員會正式工作人員的編制是怎樣的?

法律仲裁委員會是法院的常設部門,在委員會工作的正式員工屬於法院的工作人員,通常是公務員。

什麽是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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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是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進行仲裁和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壹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仲裁委員會不受理超過法律規定期限的仲裁申請。

“仲裁”在法律上是什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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