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規定,審理民事案件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但由於法官的法律素養不同,在民事程序違法類型中會出現審判程序違法的情況,導致裁判結果不公正。那麽如何識別這些違法的情況呢?我國國家法律對此是如何規定的?讓我為妳整理它。
壹、民事訴訟違法類型中審判程序違法的幾種情形。
(1)在審理案件中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二)違反規定私自辦案或者制造假案的;
(三)變造、隱匿、偽造、竊取、故意毀滅證據材料,或者因重大過失丟失、毀滅證據材料,造成嚴重後果的;
(四)向合議庭和審判委員會報告案件時隱瞞主要證據和重要情況,故意提供虛假材料,或者因重大過失造成裁判錯誤,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制作訴訟文書故意違背合議庭評議結果和審判委員會決定,或者因重大過失導致裁判文書正文錯誤,造成嚴重後果的;
(六)違法對不符合減刑、假釋條件的罪犯判處減刑、假釋,或者對不符合減刑、假釋條件的罪犯因重大過失判處減刑、假釋並造成嚴重後果的;
(七)其他故意違反法定程序、證據規則和法律明確規定違法審判,或者因重大過失導致裁判結果錯誤,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民事訴訟中有哪些違法情形?
(1)對違法情況的管轄權。這種情況主要是違反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無管轄權的法院違法受理案件或者有管轄權的法院不受理案件。
(2)司法機構的設立是非法的。這種情況分為兩種情況。壹是審判組織的構成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二是依法應當回避的法官沒有回避。
(3)違法取證的情形。這種情況包括法院工作人員使用暴力、威脅、賄賂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或者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和審判需要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不去或者不及時收集的。
(4)審理過程中的違法情形。無正當理由未在法定期限內審結的案件以及其他違反程序的案件。
(5)違法送達的情況。法院不送達起訴狀副本、上訴狀副本、開庭通知書等文件,剝奪了當事人辯論和上訴的權利。
(六)調解的違法情況。這種情況主要包括:民事調解違反法律規定,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利益;內容虛假的民事調解書;對不知情的第三方調解的損害。
(7)審判程序違法。由於審判程序涉及的程序多而復雜,也是審判活動違法的多發領域。該程序的違法情形包括:不受理案件而受理案件;不應該立案的,不應該立案而立案的;不允許當事人辯論,剝奪當事人辯論的權利;判決、裁定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侵占或者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款物,不依法或者非法采取法律保全措施,給當事人或者他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在司法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判;非法支付令等多種違法情形。
(八)實施階段的違法情況。這壹階段的違法行為主要涉及民事執行裁定違法或執行違法。被執行人在民事執行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不依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或者違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等違法行為,致使當事人或者他人合法利益受到損害的。
(九)法官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為。這種違法行為可能出現在整個審判活動中,也是對司法公正和權威危害最大、損害最大的。對於這種違法情況的查處,相關法律也有規定,只要嚴格執行即可。
我國的《民事訴訟法》是壹部比較詳細完善的程序法,但再好的法律,如果不能有效運用,也只是壹張廢紙。所以在實踐中,當事人如果發現違法審判,壹定要申訴,積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