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計劃
* * *計劃招收50名公務員。其中,市級機關48個,鎮機關2個。以上計劃包括11法官、檢察官助理;從錄用到我市各村(社區)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大學生“村官”),考試錄用公務員2名;從非大學生優秀村幹部中,通過考試招錄1名鎮機關公務員。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二、招聘的範圍和對象
(壹)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申請:
1.取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
2.具有寧波市常住戶口的大專以上學歷人員(以3月11,2065438,下同)戶口為準;
3.寧波生源全日制高校2017屆應屆畢業生(指高考通過並被高校錄取時戶籍在寧波,下同);
4.寧波市2017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含外國留學生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已遷入寧波市(以3月戶口11,2065438)並在寧波市全日制高校就讀的寧波市外地學生。
(二)大學生“村官”考試報考對象為:具有寧波市常住戶口的人員(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戶口不限),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村(社區)就業的人員(含寧波杭州灣新區、 下同)兩年及以上(聘用時間自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確定至2007年3月165438)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兩個聘用期,歷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離開服務崗位未滿三年的人員。
(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崗二”崗位考試錄用公務員的範圍和對象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 擔任村黨組織和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主任兩年及以上或擔任“兩委”委員三年及以上(符合大學生“村官”招聘崗位範圍和對象的,不能報考優秀村幹部“崗位”。 任期確認截至2017年3月,11。在全日制學校當村幹部的時間不能算作在職時間。
(四)鎮機關錄取的專職人民武裝幹部範圍和對象為:在寧波出生並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人民武裝學院畢業生等全日制退役士兵。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後入伍,現已退伍的;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或在部隊服役期間,退役後繼續學習並取得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
(五)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非201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畢業生不能報考,非201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不能憑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錄用中被查出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被開除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未滿五年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得報考。
《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之壹的,不適宜報考各級公務員;村幹部在擔任村“兩委”以上成員期間受到處分的,或者在擔任以上職務期間對村重大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鎮機關招聘優秀村幹部的職位。
報考人員不得以招錄機關公務員身份報考《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職位。
三、申請條件
報考人員除具備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並符合上述招錄範圍和對象規定:
(壹)年齡18至35周歲(出生於1981 3月11月至1999年3月11月之間),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二)必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和專業要求(報考人員畢業證書上的學歷和專業必須與招聘崗位的學歷和專業要求壹致)。
(三)報考鎮機關優秀村幹部“崗位2”且現任村“兩委”主任科員的,年齡18至40周歲(1976年3月11至1999年3月1)。其他人員18至35周歲(出生於1981 3月1 3月1至1999 3月11之間),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四)報考鎮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幹部職位的,要求年齡在18至30周歲之間(1986年3月11至1999年3月1之間出生)。
(五)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法律職位的,應當具有國民教育法學本科以上學歷。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官職位的,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甲類或乙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參加2016國家司法考試並達到A級或B級成績的人員也可報名。
(六)境外學生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明。委托學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七)資格復審前,中小學教師應向學校書面報告。未按要求報到的,經協商與學校解除聘用關系後,按規定時間辦理聘用手續。
(8)2065 438+2007年2月28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考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第四,申請程序
1.註冊和登記
時間:3月00:00 11,2065438-06:00 3月17。
網址:(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
報名者在網上註冊個人信息後,選擇報名某個職位,逾期不接受報名和註冊。在此期間,招錄機關不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以進行崗位變更。
14年3月00: 00至16年3月17: 00,報考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後,可查詢1:8比例以內的職位。系統每30分鐘自動更新壹次數據。
2.初步資格考試
時間:3月16,3月17: 00—24: 00。
招錄機關將對報考人員最終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不合格者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申請人開放。
3.再次查詢和註冊
時間:3月26日0時5438+0—65438+3月25日07時。
報名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者可重新報名並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自重新報名之日起2日內完成,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3月27日24: 00。
4.付款確認
時間:3月265438日0點+3月30日0—24點。
資格初審通過者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確認,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確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
5.下載並打印準考證
時間:4月22日9:00 17-24:00。
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時間和科目
筆試時間2065 438+2007年4月22日,各科滿分100。
(壹)鎮機關優秀村幹部“職位2”招聘職位筆試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 00-11: 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C卷)
下午:14:00—16:30綜合應用能力(二)
(二)報考其他職位,考試類別為基層,筆試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 00-11: 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
下午:14:00—16:30申論(B卷)
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有效期內的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在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本次考試範圍以2065438-2007年浙江省錄用各級公務員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可以在浙江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和寧波考試網下載。
六、加分和劃入筆試總成績。
筆試結束後,現任村“兩委”報考優秀村幹部“職位2”職位的,筆試總成績(兩科原成績相加)為10分。
各崗位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由全省統壹劃定。
七、確定體能測評和面試對象。
筆試合格者中,根據各招聘崗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確定軍事技能評價和面試對象。
(壹)鎮機關專職人武幹部職位按1: 4確定,面試人員在通過軍事技能鑒定和資格復審人員中按1: 3確定。
(2)其他崗位招聘計劃,2人及以下按1: 3確定面試人員,3人及以上按1: 2確定面試人員。
(四)以上職位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五)參加軍事技能評價和面試的考生名單以及資格復審、軍事技能評價和面試的時間、地點,自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慈溪人才網(www.cxhr.com)等網站公布。
八、資格審查和軍事技能鑒定
面試前,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招錄機關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軍事技能評定由省委組織部會同省軍區組織實施。軍事技能測評項目和評分標準參照《浙江省鄉鎮(街道)機關錄用專職人民武裝幹部軍事技能測評項目成績標準(暫行)》執行。三項總分未達到180的,取消面試資格。
2017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參加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處出具的高校畢業生國家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原籍戶口簿(本科、碩士及以上研究生除外);如果是集體戶,提供當地公安部門蓋章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和本人信息頁復印件)。因學校或單位簽字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社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或經當地公安部門蓋章的集體戶口本首頁及其信息頁(具有本科、碩士及以上學歷的研究生除外)、畢業證、學位證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
境外學生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魏培生還須提供委托培訓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報考城鎮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幹部的全日制大中專畢業生和退役士兵,還應提供《退役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官職位的,還應當提供甲類或者乙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為A級或B級的,還須提供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部門出具的或在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書)不全或提供的證件(證書)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和軍事技能評定的,視為放棄面試。
九、面試
面試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面試成績100,合格分數線60。面試不合格者被淘汰。被面試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
面試結束後,筆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合並為總成績。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面試成績÷2。如總分相等,則筆試總成績高者排名第壹,面試人員總成績在慈溪人才網等相關網站公布。
十、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各招聘崗位根據合格面試人員中總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招聘計劃中1: 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低於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在慈溪人才網等相關網站公布。
XI。身體檢查
體檢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進行。體檢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進壹步做好公務員體檢工作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2]65號)執行。
體檢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的政策,即《關於修改〈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公務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140號)執行。
體檢不合格者將被淘汰。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體檢。
體檢實施前,國家和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十二。調查
考察工作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考察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發〔2013〕2號)執行。
對報考鎮機關公務員的優秀村幹部的考察,按國家公安總局發[2013]2號執行。必要時可試行考察通報、民主測評、經濟責任審計等措施。
考察期限壹般為60天,從考察對象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考察的結論是是否符合錄用公務員條件,應當在考察期間作出。從公布考察對象名單到辦理聘用登記手續期間,相關人員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
檢驗工作實施前,國家和省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考察結果只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十三。宣傳和就業
考察結束後,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各招錄機關確定的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慈溪人才網等相關網站公示7天。其中,報名為優秀村幹部、大學生“村官”的職位,將在候選人所在鎮(街道)、村(社區)公示7天。公示期滿後,經核實無問題或有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反映影響就業問題,找到證據的,不予錄用;如果壹時反映的問題難以核實,將暫緩聘用,待查明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2017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辦理就業手續(研究生也要有學位證)。如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所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材料,或畢業證上的學歷、專業與所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不予錄用。
被錄用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者,取消資格。
十四。補充條款
(壹)軍事技能考評對象和面試對象,在實施資格復審前兩天,書面提出不參加資格復審,均在崗位筆試成績以上的,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予以遞補。頂替人員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和軍事技能鑒定。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軍事技能評定的,視為放棄。
(二)未按上述時間要求書面提出不參加軍事技能考核、資格復審和面試的,或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軍事技能考核、資格復審和面試的,或軍事技能考核、資格復審和面試不合格的,不予更換。
(三)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對象放棄考察或考察結論為不適宜錄用為公務員,並在報寧波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前書面提出放棄錄用資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選。
(4)自報寧波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錄用之日起(以請示下發之日為準),擬錄用職位的空缺今後不得以任何理由遞補。
(五)次年發布《寧波市公務員錄用公告》時,未進行公示的,不再執行。
(6)替換人員名單在慈溪人才網等相關網站公布。
十五。有關註意事項
(壹)相關政策、網絡技術問題可在省級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相關電話和網站查詢。
(二)法官、檢察官助理的考試按照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印發的《關於招聘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的實施意見》(浙組[2016]33號)進行。
(三)截至2017年3月,戶口仍在遷移過程中。申請人應在註冊時確認其定居並如實填寫。
(4)報名者報名時必須先驗證手機。輸入他們的身份證號和手機號後,點擊“獲取驗證碼”,系統會自動將驗證碼發送到對應的手機上。驗證成功後,才能繼續進行信息註冊。每個身份證號和手機號只能註冊壹次。請仔細檢查,以確保真實性和準確性。
(5)報考人員須用二代身份證號報名。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身份證如有遺失,應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六)申請人在初審和復審中提交的所有報名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以取得考試資格的,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壹經查實,取消資格。
(七)貧困家庭報考人員應於2007年3月29日12前將本人身份證及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貧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省人事考試辦公室(傳真號碼:0571-88396652),經審核免考試費。
(八)確認繳費人數少於招錄計劃人數三倍的,將視情況核減或取消招錄計劃,並將此類計劃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中公布。如招聘崗位取消,報考該崗位的繳費確認人員可在接到計劃取消通知後24小時內改報。逾期不改報者,視為放棄報名變更,退回考試費。部分特殊職位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酌情適當減少。調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將在相關網站公布。
(九)考試違紀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印發〈公務員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6]85號)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報考人員對公告和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以自公告和公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招錄機關反映。
(十壹)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公務員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刊物,上網卡等。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和專門培訓機構名義舉辦的與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本次考試無關的考試。
(12)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將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誠信系統的通知》,公務員錄用考試涉及下列行為:故意損毀試卷、答題卡、答題卡,或將試卷、答題卡、答題卡帶出考場的;抄襲和協助抄襲;用假證件參加考試;禁止使用具有計算和存儲功能的通信設備或電子設備;串通或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或冒名頂替參加考試,將在浙江信用網公布。希望廣大申請人從現在開始,從自身做起,誠信申請,誠信參考,不要給自己的信用記錄留下汙點。
(13)招考公告規定的軍事技能鑒定、體檢、考察和違紀違規處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招考政策”或“政策問答”欄目查詢。
(十四)報考選調生村官,詳見公告。
(15)咨詢電話:0574-63938255、63938256,咨詢電話:0574-63980616。
附件:2017慈溪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