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根據土地資源狀況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
房屋是指住宅、工商業用房、辦公樓(辦公樓)以及鐵路、橋梁等土地上的其他建築物、構築物。
房地產業是指房地產投資、開發、經營、管理和服務的行業,屬於第三產業,是先導性、基礎性、帶動性、風險性行業。
房地產行業的子行業主要包括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中介服務和物業管理。
其中,房地產中介服務包括房地產咨詢、房地產價格評估和房地產經紀。
二。房地產項目開發程序概述房地產項目開發是指在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建設基礎設施和房屋並出售的行為。
房地產項目開發程序是指房地產開發過程中應遵循的法律、法規和程序。
壹般來說,房地產項目開發應遵循以下程序:項目前期調查程序、項目立項程序、土地使用權取得程序、征地拆遷程序、項目規劃程序、工程建設程序、房地產項目管理程序。
1.項目開發的前期調查程序項目的前期調查程序是通過對開發商擬投資區域的房地產市場進行調查,收集大量市場信息,探索投資可能性,尋找投資機會的過程。
2.項目審批程序項目審批程序是提交項目建議書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取得政府批準(立項),使項目具備合法開發建設資格。
3.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程序是開發商在項目批準(建議書批準、可行性研究批準)並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程序。
4.項目規劃程序項目規劃程序是開發商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方式。
根據國家和濟南市有關城市規劃的規定,在濟南市城市規劃區內開發建設的項目,必須符合城市規劃的要求,必須到市規劃局辦理項目規劃申報手續。取得“兩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後方可開工建設。
5.征地拆遷程序征地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和依據,報有審批權限的政府審批後,將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並依法對集體土地和地上物給予補償、補助的行為。
拆遷是指項目位於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上,為滿足建設所需場地條件,拆除建設用地上原有房屋及其附著物,並對原土地使用者進行補償安置的行為。
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方可進行征地,取得建設拆遷臨時用地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證後方可申請拆遷。
征地拆遷是項目開工前的重要工作。
完成征地拆遷是申請項目開工的必要條件之壹。
6.項目建設程序項目建設階段是指房地產開發項目從列入年度建設計劃到項目建設完成,通過項目竣工綜合驗收達到業主使用條件的過程。
項目完成規劃程序並具備開工條件後,向市建委申請開工,並取得開工申請證明;同時與市政相關部門(自來水、熱力公司、管道燃氣公司、供電部門、城管局)協商簽訂協議,繳納相關費用;辦理招投標審批手續;選擇施工和監理單位;辦理工程建設質量監督手續;繳納各種費用;開工建設;工程竣工後,由主管部門(市質檢站、市開發辦)進行綜合驗收,交付使用。
7.房地產管理程序房地產管理是開發商通過出售和出租已開發的房地產來實現其預期投資收益的行為。
這項工作從獲得土地使用權壹直持續到房產交付。
房地產開發商可以出售、出租自己的房產,也可以委托給專業中介機構。
出售和租賃的房地產分為預售房和現房兩種,但必須在取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預售許可證後才能進行,且買賣合同和租賃合同必須經政府主管部門審核後方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