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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禁止和限制的利弊。

所謂“禁摩”“限小”是指禁止摩托車和小排量汽車上路的規定。這壹規定壹經提出,就在社會上引起了不小的討論。其中,不少人質疑:這些規定依據的是什麽法律?既然摩托車和小排量汽車作為交通工具不禁止銷售,為什麽要禁止人們駕駛它們上路?人們正在談論它。

根據現行的《道路交通管理法》規定,摩托車有上路行駛的權利,但不給摩托車上牌顯然違反了該法的相關規定。此外,國家實行機動車登記制度。只要車輛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批準的所有條件,相關部門就應依法辦理登記手續。法律是最高準則,權威是最高的。地方性法規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不能違反,否則無效。如果車管部門不給摩托車和小排量車上牌,就是行政不作為,是魯莽行為,是違法行為。如果交管部門處罰摩托車和小排量汽車上路,是濫用職權,也是違法的。

近10年來我國應急事業發展迅速,但我國整體國民經濟水平仍然較低。小排量汽車是大多數人買得起的私人交通工具,摩托車仍是大多數貧困城區的主要交通工具。這時候下了兩道“令”,百姓利益受損。我們不是說人民的利益比國家和社會的利益更重要。但是,在國家頒布某些規定之前,是否應該多方面考慮?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們不能忽視人的客觀需求,也不能僅僅依靠行政權威,用強制命令來規定人只能做這個不能做那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指示時刻提醒著公務人員,在設計制度時,要體恤人性,擔憂現實,恪守客觀。當然,能夠實現雙贏更好。由於人們對這兩項禁令有許多意見,它們的缺點可以歸納如下:

第壹,城市的摩托車禁令規模小,嚴重制約了農村與城市的溝通,打亂了城市生活的節奏,客觀上對我國的城市化和現代化,乃至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造成了壹定程度的不利影響。中國還有很多貧困的農村,農村重要的交通工具就是他們買得起的摩托車或者小排量汽車。壹旦這兩個工具被禁止,農村和城市之間的交流手段將變得非常有限。交通不發達的農村地區發展怎麽辦?

第二,小型摩托車禁令對相關產業鏈影響很大,間接影響不容忽視。摩托車行業在壹定程度上促進了鋼鐵、塑料、電子、油品等行業的發展。由於環保和經濟水平的原因,小排量車的需求量比較大。禁摩小後,不僅影響這些行業的發展,還會使相關從業者失業,增加我國的就業壓力,得不償失。

第三,不利於中國建設節約型和諧社會的目標。在油價不斷上漲,高油價時代即將到來的今天,購車者在買車前必然會考慮油耗因素。摩托車和小排量汽車相比,具有省油、方便等優點。據調查,很多有識之士幹脆又買了摩托車,或者又騎上了自己“廢棄”的摩托車。廣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最新調查顯示,超過80%的摩托車車主認為摩托車必不可少或重要,普遍認為禁摩對工作生活影響較大,其中“謀生”車主反應更強烈。摩托車和小排量車基本都是中低收入者使用。在城市道路資源緊缺的情況下,公共政策嚴重向小汽車傾斜,意味著中下層的權益首先被犧牲。

事實上,“禁止令”和“限購令”的制定,還是基於現實社會環境的無序。隨著經濟水平的上升,人們手裏的錢越來越多,提高生活水平是自然合理的。然而,由於中國人口眾多,城市建設不完善,車輛多,道路窄成為壹大社會問題。北京廣州這樣的大城市,早高峰都可以堵,更別說高峰時段了。在此期間,也發生了多起摩托車與汽車相撞等交通事故。然後我們就撞上了環境汙染這個世界難題,“禁摩”“限小商”應運而生。那麽,這兩個“法令”是不是完全沒有用呢?我們來分析壹下:

首先,“禁摩”“限車”總體來說有利於交通秩序的改善,因為對於壹些人多車多的大城市來說,如果允許摩托車在主幹道上與汽車混行,勢必會影響交通速度,導致交通秩序混亂。禁行後,交通的速度肯定會提高,交通會更順暢,更安全。

其次,減少了與摩托車相關的事故,保障了人們的安全。自從摩托車限行以來,相關事故減少了70%,人員傷亡減少了3/4。以廣州為例。去年因摩托車引發的交通事故1.600余起,受傷1.060余人,死亡206人,約占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的四分之壹。此外,飛車搶奪案件是廣大市民最受傷害、普遍關心的問題。2000年以來,深圳共發生摩托車搶劫案件2萬余起,14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6543.8+0億余元。

毋庸諱言,各地禁摩和小單缺乏法律依據和理由。禁摩讓車不是城市交通發展的最佳模式,不僅增加了環境汙染,加劇了高油價時代的能源消耗和市民出行成本,也難以保障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和建設節約型社會、法治社會、和諧社會的要求。但縱觀社會大局,想馬上取消禁煙和小單限制是不現實的。實施禁令帶來的好處是有目共睹的。但這是否意味著我們無能為力?個人認為,相關行政部門應該出臺相關的交通法規進行管理和協調引導,而不是限制車輛。摩托車的行駛安全問題不是摩托車本身造成的,而是駕駛員、路況等因素造成的。僅僅因為刀會傷人,就可以限制或禁止生產嗎?這種禁摩行為無疑是因為噎廢食。同樣,小排量車功率小、速度慢、汙染量大,我們能忽視技術改進帶來的巨大好處嗎?我們更應該做的是思考如何改進技術,讓壹輛小排量的車變成壹輛環保節能的車。

城市不僅屬於大車主,也屬於摩托車車主和小車主,屬於人民。為了城市形象而扼殺摩托車和汽車是不公平的,也不是尊重民意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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