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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等發達國家是如何解決貧富差距的?

壹,發達國家縮小貧富差距的主要做法

(壹)發達國家縮小收入差距的主要做法

1.在初次收入分配中保護勞動者的收入水平

初次分配主要依據生產要素的貢獻。通過立法、建立勞資協商制度、提供免費義務教育、增加就業崗位、保護弱勢群體等措施,確立勞動者在初次分配中的地位和收入水平,控制收入差距。

(1)通過勞資協商改善勞動者在初次分配中的弱勢地位。在壹些發達國家,工會是維護雇員利益的重要組織,雇員和雇主被視為社會夥伴,而不是對手。工資主要通過工會和雇主協會之間的相互協商形成。這樣的工資形成機制可以平衡和保護雙方的利益。勞資自治是指勞資雙方分別通過工會和雇主協會簽訂勞資協議,就勞資雙方的權利義務、勞動關系、合同簽訂與終止、企業與企業組織等達成相應的規定。勞資自治決定了工資協議是由雇員和雇主通過他們自己的組織談判達成的。比如德國經過勞資談判後的實際工資增長率為2。4%,高於歐元區國家的平均水平。通過工資協商制度,平衡了勞資雙方的利益,體現了社會公平,對縮小收入差距具有重要作用。

(2)實行免費義務教育,讓勞動者享有平等的教育機會。教育公平在國民經濟初次分配中具有基礎性作用。壹些發達國家在經濟實力較弱時非常重視教育公平,有的實行免費義務教育,經費全部由政府承擔,教育經費占GDP比重較大,努力實現機會均等,即不論出身和籍貫,人人都享有受教育的機會,為將來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能做準備(杜智萍,2006)。這些措施為低收入人群提供了更多的受教育機會,使他們更有信心和創造財富的能力,從而提高國民整體素質,有利於社會經濟發展,縮小收入差距。比如德國在19世紀初頒布了《初等義務教育法》,義務教育得到有效實施。截止19年末,初等教育入學率達到100%。在改善教育制度的同時,政府提供了巨額資金和設備用於擴建和新建學校(孫,張蘭,2012)。根據世界銀行的統計,2010年,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為5.1%。國家在投入巨資擴建義務教育學校的同時,也對職業教育壹視同仁。職業教育為德國工業發展提供了高質量和充足的專業技術人員。法國推行和實施義務教育已有壹百多年,逐步形成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擔、中央政府投入為主、中央政府撥款占60%以上的經費體系。根據世界銀行的統計,法國的教育投資占GDP的比重較高,基本保持在6。3%和6.8%,90年代達到7.4%。2010後受金融危機影響降至5.9%。加拿大有完善的兒童福利制度、義務教育保障、高等教育基金制度和學生貸款制度。家庭養老制度、日托津貼制度和單親母親津貼制度,以及免費醫療制度,基本滿足了孩子的生活和學習需要:提供12年免費義務教育,所有費用由政府承擔。2065,438+00年公共教育支出比例為GDP的5.5%。聯邦、省和地方政府提供獎學金、學生貸款和助學金。幫助學生完成高等教育學業,其中助學貸款是低收入家庭學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重要保障;完善的教師福利制度是培養高素質教師的保障,中小學教師工資水平在全社會平均水平之上。

(3)千方百計增加就業,保證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發達國家通過實施下崗職工補貼制度,解決結構性失業,保護殘疾人利益,保護女職工。實施就業保險制度,加強對農村勞動力的就業培訓,實施壹系列旨在保護弱勢群體、尋求均衡發展和完善勞動力市場的政策和制度,確保就業環境的穩定。例如,日本政府為“夕陽產業”設立就業穩定、轉行和職業培訓補貼,對離職人員采取特別優惠措施,為雇用這類人員的企業提供就業發展補貼;1966年通過了就業對策法,提出了旨在解決結構性失業的再就業對策。規定企業大量解雇或裁減員工時,必須事先向有關部門申請登記。政府重點支持就業指導和職業介紹,為就業人員提供幫助,幫助他們轉換工作和跨地區轉移工作,以盡快適應工作環境;1960通過了《殘疾人就業法》,並實施了確保殘疾人就業、提供康復培訓和補貼雇用殘疾人的企業等措施。1972年頒布了《確保男女就業機會和待遇平等法》,禁止企業歧視婦女。建立了就業保險制度、失業保險補貼和就業保險三項事業,構成了強制保險制度,妥善安置了失業人員,保障了國民生活。失業保險補貼由就業補貼、就業促進補貼、教育培訓補貼和連續就業補貼組成。政府在各地設立網絡機構,專門從事失業指導,提供再就業信息(徐哲根,2008)。韓國政府在勞動力轉移過程中非常重視教育和培訓,促進農業剩余勞動力向第三產業轉移。

從65438到0996,加拿大修訂了失業保險法,並將其更名為就業保險法,將就業保險福利的支付與再就業和職業培訓緊密掛鉤。《就業保險法》由壹系列制度支撐,包括就業信息管理系統、教育培訓系統和個人信用管理系統。當壹個人失業時,他的失業記錄會立即從雇主、失業者本人和稅務局等不同渠道發送到加拿大人力資源開發署。政府有關部門接到這些信息後,會立即對失業人員進行妥善安置,發放失業救濟金、求職補貼,並安排再就業培訓。加拿大聯邦政府負責就業和職業培訓的部門是人力資源開發部,在全國有9個中心和600多個分支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管理就業保險基金、職業培訓、就業服務、勞動力市場信息和就業援助計劃。失業保險與就業服務相結合的目的是有效促進失業人員盡快再就業(孫道河,2012)。職業教育培訓應當以培養實用型、應用型人才為原則,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職業教育培訓體系。政府勞動部門為每個公民和永久居民設定壹個社會保險號,個人的任何收入都記錄在這個號下。每個人根據這個號碼申請包括就業保險在內的各種社會保險,政府人力資源部門通過社會保險號建立失業人員跟蹤服務和監控系統,及時了解失業人員的求職、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與指導情況。

(4)通過立法調節初次收入分配。壹些發達國家早就通過國家立法調節初次收入分配水平,政府通過立法彌補市場機制的缺陷。比如德國先後頒布了勞動協議法、企業法、職工代表大會法、決策權法、家庭勞動法、公共救助法、失業救濟法等壹系列社會法案。日本企業的工資支付行為主要由《勞動基準法》、《工資支付保證法》、《工資支付保證法實施令》和《最低工資法》進行規制(孫,2013)。這些法案規定了壹系列針對弱勢群體的特殊救濟和相關補貼措施,從基本原則上防止了社會貧富差距的擴大。

2.通過調節二次收入分配來控制收入差距的擴大。

收入二次分配是國家調節收入差距最重要的措施。發達國家通過稅收政策、社會保障和社會救助來縮小二次收入分配中的收入差距。

(1)建立稅收調節體系,縮小收入差距。發達國家主要通過個人所得稅、遺產稅和贈與稅、暴利稅和股票財產稅來調節收入。

個人所得稅。英國的個人所得稅分為三檔,稅率分別為10%、22%和40%:應稅收入2150以下為10%,2150至33300之間為22%,33300以上為40%。法國通過超額累進稅率,對家庭征收個人所得稅,個稅起征點為每年25萬歐元。如果壹個納稅人有兩對夫婦,他們壹起填寫稅單,兩人的總收入除以2來計算;如果家裏有1個孩子,1個孩子算壹半份額,那麽除以2.5作為計稅基數。對家庭總收入征稅,使得高收入家庭繳納的稅率更高,稅負更公平,而高收入家庭成為個人所得稅的主要來源,高收入家庭的最高稅率高達56.896,保證了低收入家庭免繳或少繳個人所得稅。

遺產和贈與稅。遺產稅和贈與稅的設立防止了巨額財富的代際轉移,提供了壹個相對公平的競爭環境。根據英國稅法,繼承人除了要對死者留下的財產繳納遺產稅外,還要根據贈與和死亡的年份,對死者在7年內贈與的財產繳納不同稅率的贈與稅。美國的遺產稅稅率為17,在執行過程中要求“先稅後稅”,即先繳稅後分配稅後遺產。法國的遺產稅稅率從5%到60%不等。90年代後日本遺產稅最高稅率高達70%(崔成,牛建國,2011)。如果按照這個稅率征收三代遺產稅,相當於97.3%的稅率,大量應稅遺產基本收齊,真正做到了“富不過三代”。

“暴利稅”為了縮小收入差距,英國在20世紀90年代開征暴利稅。這是英國政府為了彌補國有資產的損失,限制壟斷企業的利潤,對私有化的壟斷企業征收的壹次性稅收。規定任何在私有化過程中受益於股票上市意外收益的企業,必須繳納22%的暴利稅。稅基是私有化後的四年。上世紀80年代,美國對石油行業征收暴利稅,補貼公共交通,幫助低收入家庭設立能源基金。

居民存量財產稅。除了個人所得稅,法國還通過財產轉讓稅、財產增值稅和超級富豪稅來調節居民的存量財產。財產轉讓稅是對動產、不動產交易、買賣、贈與、繼承征收的稅,稅率不同。比如舊房出售的轉讓稅,只有9%左右。超級富豪稅是對擁有壹定財富的人征收的壹種稅,也被稱為“團結稅”。當個人擁有的動產和不動產總額超過壹定限額時,必須繳納巨富稅,稅率從0累進。55%到1.65%。財富越多,納稅越多,具有很強的“劫富濟貧”的特點。

鼓勵慈善捐贈。國外有很多完善的慈善捐贈免稅政策。美國企業和個人每年通過各種基金會進行的慈善捐贈超過6700億美元,約占美國GDP的9%。巴西對贊助教育的企業給予稅收減免。

(2)實施有效的財政轉移支付政策。從發達國家的財政轉移支付政策來看,主要用於當地醫療、教育和社會保障,重點是貧困地區,目的是促進區域經濟均衡發展,保證各地區人均財政支出大致相當。德國實行的橫向財政分配政策的出發點是,德國各地的居民都有享受同等生活條件的權利。橫向財政分配將稅收從發達地區轉移到財政能力相對較弱的地區,使財政能力較弱地區的財政能力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實行聯邦補充補貼制度,聯邦政府給予貧困地區壹定的補貼資金,目標是重新平衡地區間的財政能力,有效縮小了德國的地區收入差距。日本中央政府提取壹定比例的所得稅、消費稅、煙草稅等稅收。作為壹種財政資源“有償”或“割讓”給地方政府,以緩解經濟落後地區的財政緊張,保證全體公民都能享受基本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務,有助於縮小居民收入差距。意大利每年向地方政府轉移中央財政收入的1/3,其中2/3為專項資金,主要用於支持地方政府開展文化教育、職業培訓、住房供應、醫療衛生等事業;按人口規模支持各省社會服務和社會保障支出,約占總撥款的20%;財政平衡支出,按照壹定的公式計算各省的財政收入能力來確定對各省的轉移支付額度,窮省得到的多,富省得到的少或少,支付規模占總分配的30%左右。

(3)建立比較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發達國家的社會保障體系主要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社保覆蓋面廣,種類多,力度大。例如,德國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占社會保險總支出的90%,而法定養老保險覆蓋近9096名員工。根據法律規定,所有職工都必須參加養老保險,養老保險的費用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承擔。醫療保險的覆蓋面非常廣泛,不參加醫療保險的人數目前僅占德國總人口的0.3%。德國的失業保險模式是“失業保險與失業救濟”相結合,體現了失業與救濟相結合。意外險在某種程度上不同於其他保險制度,其保險費由雇主支付,已經覆蓋了德國近壹半的總人口。社會救助是德國的最低生活保障線,保障公眾的基本生存權。1961頒布的《聯邦社會救助法》使每壹個依靠自己的能力和財產無法保證基本生活水平的居民都能夠請求社會救助。德國政府實行以教育補貼和住房補貼為主的家庭補充,向普通家庭提供子女撫養費、父母補貼和住房補貼等多種福利。德國政府非常重視對家庭和兒童的保護,在家庭和兒童福利方面的支出占GDP的3.1%,超過歐盟2.1%的平均水平。

加拿大的社會保障體系包括養老保險、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殘疾撫恤金。社會保障制度的來源是國家稅收,具體包括年度收入保障計劃、養老保障基金、保證收入補貼、配偶喪偶津貼、養老金計劃、公共援助計劃。社會福利方面,包括廣覆蓋、高投入的教育體系,實行12年免費義務教育,高等教育由政府和公民各負擔壹半。醫療保險的費用由加拿大聯邦政府和省政府承擔。除了牙科治療,其他醫療服務都是免費的,65歲以上的老人和領取政府社會福利津貼的人也是免費的。

(4)改善貧困地區收入狀況的反貧困調整措施。反貧困調節措施是政府為消除貧困,體現社會公平,緩解社會矛盾,保持政治穩定,實現經濟穩定和增長,利用金融工具對貧困人口或貧困地區進行救濟、補貼或扶貧開發,以消除絕對貧困或解決相對貧困問題的壹種制度。東德和西德合並後,為了縮小東德和西德之間的經濟發展差距,德國政府相繼實施了壹系列援助措施,並在合並初期和合並後的多年裏,壹直實行由西向東的資本轉移和政策傾斜。根據投資援助法,聯邦政府有義務幫助貧困州和有經濟發展需求的州進行投資,根據需求向部分貧困州發放補貼,並要求財力雄厚的州將部分稅收“捐贈”給財力薄弱的州。

(二)發達國家縮小地區差距的主要做法

1.制定明確的區域政策目標。

美國早期以農業立國,並能迅速成為第壹工業強國的原因之壹是實施了西部大開發。在西部大開發過程中,制定了明確的區域政策目標,即促進落後地區的自我發展,縮小區域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差距。20世紀60年代以後,為了解決區域發展不平衡的問題,區域政策的目標是促進均衡發展,消除經濟布局過稀和過密的問題,縮小經濟活動的區域差距。

2.采取立法和行政措施

為了保證各地區的共同發展,發達國家也及時制定了正確的方針政策,不斷采取堅定而有吸引力的立法措施。《德國基本法》第106條明確規定“應保證聯邦範圍內生活條件的統壹”;第107條規定“應適當平衡各州不同的財政實力”,“所有地區和所有社會成員在聯邦領域享有同等的生活條件”;第72條指出,區域規劃的基本目的是“實現各地區生活條件的均等化”。這些法律的頒布實施,基本防止了社會收入差距的擴大,為確保收入分配公平和地區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據和政治保障。為了發展欠發達地區,日本先後頒布了《土地立法》、《北海道綜合開發計劃》、《沖繩振興發展計劃》等相關法律,實現了欠發達地區的有計劃發展。

美國政府於20世紀60年代開始開發西部地區,並取得了成功。政府設立了地區再發展局等專門機構負責落後地區的發展,並相繼頒布了《地區再發展法》、《加速公共工程法》、《人力培訓和發展法》、《經濟機會均等法》、《公共工程和經濟發展法》、《農村發展法》等壹系列重要法令,極大地調動了聯邦和地方政府的積極性。20世紀60年代,美國通過立法將三分之二的貧困縣劃入137經濟開發區,要求每個經濟開發區建設若幹新興城市,使之成為帶動整個地區經濟增長的中心,並以促進落後地區發展、縮小地區差距為政策目標。

3.制定優惠政策

為了幫助落後地區發展,發達國家往往給予各種優惠政策,這些政策涉及財政、稅收和信貸,包括財政補貼、稅收減免、優惠貸款、貸款擔保、提供信息服務和幫助培訓人員等(潘春輝,2000)。比如美國政府直接實行累進稅制,可以自動調節落後地區的地區收入差距;德國聯邦政府將拿出20%的財政支出補貼低於各州平均水平的落後地區;日本政府在金融體系中專門為落後地區設立了經濟發展基金;意大利政府專門成立了南方發展基金局,支持落後地區的發展。

4.重視和加強落後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

美國在開發西部的時候,就已經意識到了交通在地區發展中的巨大作用。西部大開發之初,籌集資金修建橫貫大陸的東西鐵路。1830-1860年,鐵路投資達125億美元,南北太平洋鐵路、中聯邦太平洋鐵路等5條鐵路相繼建成,形成西部鐵路網,溝通東部。交通運輸的發展,首先促進了西部地區經濟的工業化。到19年底,麥棉牧構成了西部地區農業產業化的基本輪廓;其次,它促進了全國統壹市場的形成。西部地區的糧食、木材和礦產與美國東部乃至世界經濟直接相連。同時,東部工業化地區和世界市場的工業產品迅速下沈到西部地區,從而擴大了國內地區與世界市場的聯系;第三,刺激了投資熱。在競爭和利潤的驅動下,東部和中部地區的企業家紛紛西進,壹批新的工業基地在西部地區迅速建成。為發展中南部地區,意大利政府在強調工業發展的同時,撥出專項資金用於土地改革、農業技術改造和落後地區的道路工程、港口、水電等基礎設施建設。這些技術和建設不僅為南方工業化奠定了基礎,也為社會各界投資南方提供了便利條件。

5.以增長點帶動區域經濟發展。

發達國家對落後地區的開發不是全面開發,而是有所側重。美國西部開發100年間,湧現出大量不同層面的增長點,既形成了芝加哥這樣的國家中心城市,也形成了舊金山這樣的區域中心城市。正是增長點與周邊地區的相互作用和相互促進,使美國西部的經濟生活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出現了壹種全新的城鄉經濟關系,成為西部經濟進壹步發展的基礎。在日本,發展的重心逐漸由西向東向北,北海道、九州、沖繩成為發展過程中的增長點。

壹,發達國家縮小貧富差距的經驗及啟示

(壹)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在發達國家的初次收入分配中,通過實施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改善勞動者在初次收入分配中的弱勢地位,對縮小收入差距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國普通勞動者,尤其是在中小企業就業的農民工,由於流動性大、組織化程度低,在工資談判中處於弱勢地位。由於企業工資分配制度改革不到位,企業管理者和員工的地位不對等,資本在企業分配中處於明顯的強勢地位,這是收入分配失衡和貧富差距擴大的主要癥結,導致初次分配過程中收入差距擴大。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應該在工資分配中起主導作用。但“企業決定”不是經營者單方面決定的,而是勞資雙方通過平等協商決定的。因此,深化我國企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務是建立完善的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二)確保義務教育本身的公平性

從發達國家義務教育的實施情況來看,為了實施義務教育的公平性,國家政府承擔了義務教育經費的75%左右。在義務教育方面,我國的普及率已經很高,但城鄉教育仍存在不公平現象。目前,我國義務教育經費主要由縣級及縣級以下政府承擔。由於地方經濟發展不平衡,這種主要由地方政府支付教育費用的做法無法保證全國所有孩子在義務教育階段都能得到平等對待。無論是以機會均等、過程均等還是結果均等的標準來衡量,義務教育的公平性都嚴重受損。為了提高教育的公平性,可以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加大對欠發達地區、貧困地區和農村的教育投入,讓這些地區的居民享受同等的教育。

(3)改革社會保障和社會救助制度。

發達國家屬於高福利國家,社會保障體系健全,政府在社會保障方面的支出也比較大。國民普遍擁有較高水平的福利待遇,享受較高的醫療衛生、教育和生活保障。相比之下,中國的社會保障存在著覆蓋面小、財力薄弱、管理落後等諸多問題。在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中,中國應更加註重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面。針對農村貧困問題比較突出,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滯後的情況,首先要加快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設。隨著我國經濟實力的增強,逐步建立起不分城鄉、地區、年齡、性別、職業,全社會都能享受的社會保障制度。

(四)完善稅收制度,規範高收入群體。

發達國家充分利用個人所得稅、遺產稅、社會保障稅等不同稅種調節收入,有效縮小了收入差距。在我國,除了個人所得稅、消費稅、財產稅等制度不完善外,遺產稅、贈與稅、社會保障稅壹直沒有開征,個人所得稅分類征收、征管體制不完善、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削弱了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因此,為了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我國需要建立和完善稅收制度和征管體系。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我國可以適當提高起征點,對高收入群體多征稅,加強監管職能。同時,根據國情,可以逐步開征遺產稅、贈與稅、財產稅、特別消費稅等稅種。

(五)完善以公共服務均等化為導向的公共財政收支體系。

從發達國家公共服務均等化的主要做法可以看出,各國的公共財政支出制度都比較健全。現階段,我國政府應以公共服務為核心職能,盡快實現建設型財政向服務型財政的轉變,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快建立面向公共服務的公共財政支出體系。目前,在我國,中央政府主要集中對地方政府收入的縱向轉移支付,地方政府之間沒有橫向轉移支付。應借鑒國外經驗,建立縱橫交錯的轉移支付制度,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財政轉移支付和對地區財政轉移支付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地方政府的橫向轉移支付既可以減輕中央政府的壓力,又可以使財政轉移支付地區與財政轉移支付地區直接對接,形成清晰的授受關系,有利於增強財政轉移支付的透明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六)註重立法對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

正確的社會制度只有通過立法才能有效實施。發達國家重視國家立法,從基本原則上防止收入差距擴大。我國應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通過建立和完善相關法律制度,使收入分配制度合法化。收入分配制度法制化是用法律和規則來規範和約束收入分配行為,而不是直接幹預分配過程,從而發揮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我國應盡快制定最低工資法、社會保障法等適合我國國情的相關法律,通過立法強制執行各項制度,用法律制度有效保護勞動者權益,緩解或避免勞資矛盾,維護社會穩定,讓更多低收入者分享經濟發展成果。

(七)加大區域合作和援助力度。

中央政府加快中西部內陸和沿邊欠發達地區開發開放步伐,加強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合作,完善幫扶機制,為中西部欠發達地區經濟發展註入了活力和動力。首先,擴大東中西部合作,推進經貿、科技創新合作,深化農業、水資源合作,加強服務業發展合作,發展貧困地區經濟。二是加快貧困落後地區開發開放先導區和經濟合作區建設,借助“新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培育增長點,加大西部開發力度;第三,加快東部向西部的產業轉移,通過產業發展帶動中西部地區的發展,增加當地人民的就業機會,提高收入水平。第四,建立東部地區幫助中西部欠發達地區的機制,形成壹個經濟統壹體,形成* * *求發展* * *共富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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