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學校的全稱、地址、層次和類型。
第壹條學校全稱:福建工程學院(GB代碼:10388)
福建工程學院位於被譽為海上絲綢之路門戶的歷史文化名城福州,距今已有1.20多年的歷史。現已發展成為工、管、文、理、經、法、藝協調發展的應用型本科大學,被譽為“建築行業的黃埔軍校”和福建“機電工程師的搖籃”。學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本科院校。2013年被確定為福建省重點建設院校和碩士學位授權單位。2017年被確定為福建省博士學位授予和培養單位、福建省壹流學科建設高校、福建省示範性應用型本科高校建設單位。全校有11個專業通過了國家工程教育專業認證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評估認證,4個專業被認定為國家壹流專業建設點,在福建省高校和全國同類高校中名列前茅。此外,還有3個國家特色專業,1個國家本科高校綜合專業改革試點專業,2門國家級精品資源課程和6個國家級教學實踐平臺,12個省級壹級專業,62門壹級課程,32門精品課程和30個省級教學實踐平臺。本科畢業生就業率常年保持在97%以上,位居福建省高校前列。
第二條學校(校區)地址:
旗山校區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學新區學府南路33號;郵政編碼:350118。
鰻魚校區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東三環999號;郵政編碼:350014。
第三條辦學層次和類型: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專業全部為本科層次,辦學類型為公辦普通高校。
福建工程學院互聯網經濟與貿易專業集群位於鰻溪校區,以福建工程學院為主校,福建國脈科技有限公司為合作校,頒發福建工程學院畢業證書。
福建工程學院閩臺高校聯合人才培養項目(以下簡稱“閩臺合作項目”)由該校與臺灣省內高校聯合舉辦,實行“3+1”的培養模式。學校位於旗山校區,出具福建工程學院畢業證書和在臺灣省合作高校就讀的相關證明。
第四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福建工程學院。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種類:對符合學校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教育部電子註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由福建工程學院授予相應學位。
第二章招生計劃和學費標準
第五條各省、各專業2020年高考招生計劃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或招生辦編制的招生計劃手冊。
第六條招生計劃分配原則:根據學校事業發展和專業建設規劃,結合區域經濟社會建設和工業企業發展對人才的需求,科學合理分配招生計劃。
第七條學校普通本科各專業學費按照《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實施福建省公辦本科院校學費分類備案的通知》(閩價費[2013]176號)、《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關於批復福建工程學院閩臺聯合培養項目學費標準的批復》(閩價費[20176如有退款,退款辦法按照《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於規範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的通知》(價費〔2005〕435號)執行。
各專業(項目)學費如下:
1.普通學科專業5040元/學年,重點學科專業5460元/學年。具體專業名稱請參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手冊;
2.藝術類專業:8640元/學年;
3.軟件工程專業:壹、二年級5040元/學年,三、四年級13000元/學年;
4.閩臺合作項目:普通專業150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18000元/學年。
第三章候選人要求
第八條考生通過思想政治品德考試。
第九條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的通知》(教〔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取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廳〔2010〕2號)等文件執行。不提供醫學信息和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第十條報考建築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專業的考生,應當具備壹定的繪畫功底。新生入學後會進行基礎素描測試。考試成績達不到要求的新生,會考慮到本人意願和學校各專業的具體情況,調劑到其他專業。
第十壹條外語:新生入學後,學校只安排英語語言課堂教學。非英語語言的考生請認真填寫表格。
第四章準入原則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原則:堅持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透明,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壹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學校轉學比例:省(自治區、直轄市)文件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文件規定執行。如果沒有明確規定,則移位比是1: 1。
第十四條文史、理工類專業調配原則(凡省有特殊規定的,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1.分數優先,跟著專業誌願走。也就是說,根據投檔結果,將每個考生的專業誌願平行有序調配;
2.經過以上部署,仍有專業未被全額錄取,再從願意服從專業調劑誌願的考生中,按照分數從高到低,綜合考慮專業誌願類型、高中階段綜合素質、單科成績、體檢、特長等。由考生填報,調配到未錄取的專業;
3.投檔分數相同時,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序。單科成績排名順序:文史按照語文、文科、數學、外語;理工類按照數學、理科綜合、中外文;
4.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受體檢結論限制的,學校可根據其填報的專業誌願分配或調劑到體檢結論不受限制的專業;若考生專業誌願均為體檢結論有限的專業,且不服從專業調劑,學校不予接收;
5.無法報讀所報專業且不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取消學籍。
第十五條藝術專業調配原則:
1.專業成績采用各省美術專業統考成績;
2.考生文學考試成績(高考成績+政策加分)和美術專業全省統考成績達到所在省美術專業文學考試成績和統考合格線(合格線)的,按分數(即綜合成績)和專業自願原則錄取;
3.經過上述調配,仍有未被全額錄取的專業,再從願意服從專業調劑誌願的考生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調配到未被錄取的專業;
4.無法報讀該專業且不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辭退;
5.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單科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序。單科成績排名順序:文理科以省級專業統考成績為準,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美術以省級專業統考成績為準,數學、理綜、中外文。
福建省考生:按照壹檔多投的規定,預錄取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綜合成績=高考總成績×40%+省藝術類專業成績×2.5×60%。
外省考生:省級藝術招生文件明確規定綜合成績(投檔分數線)計算方法的,按省級文件執行;省級文件無明確規定的,按以下公式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高考總成績×40%+省級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60%。
第十六條根據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文件要求,該校旗山校區和鰻魚校區錄取的專業使用同壹招生代碼。根據學校專業錄取部署的原則:
1.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錄取;
2.如考生所報專業誌願未被錄取,且願意服從專業調劑,則按分數從高到低進行調劑,優先調劑到旗山校區錄取分數線下專業,再調劑到濉溪校區錄取分數線下專業。
第十七條。被錄取的學生(軍隊退伍軍人除外),原則上只能在專業所在校區申請轉專業。部隊退伍軍人返校後,可根據轉專業規定申請跨校區轉專業。參加閩臺合作計劃的學生,原則上只能在閩臺合作計劃同學科、同批次招生計劃中申請轉專業。
少數民族學生預科期滿轉正時,按照《關於印發福建工程學院少數民族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的通知》(閩工專[2019]6號)轉入招生當年同批次、同科目招生的專業。
第十八條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的全面有效完成,確保新生報到率,學校不接收院校調劑誌願的考生(即未填報我院誌願的考生),未完成的招生計劃調劑到生源充足的省份。
調整招生計劃的原則是:學校將未完成招生計劃省份的指標轉到生源充足的省份;生源不足專業的計劃數調劑到生源充足專業,由學校提出計劃調整意見,報上級批準後執行。
第十九條學校嚴格執行福建省文件規定的加分或減分照顧政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有文件明確規定學校必須執行國家和地方加分項目的,按照文件規定執行;文件沒有規定必須執行的,學校只承認國家加分,適用於備案和專業調配。
第五章監管措施
第二十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不準”、“十不準”、“十不準”、“三十不準”的規定,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監督電話:0591-22865068、0591-22869493。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壹條為保證生源質量,學校將對新生入學後的檔案和身體健康情況進行審核。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二條學校堅持資助、感恩勵誌、心理疏導、素質提升並重的理念,形成了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獎、助、貸、勤、減、補”六位壹體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幫扶體系。內容包括: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級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實驗班專項獎學金、新生綠色通道、勤工助學、經濟困難學生發展援助、困難學生臨時緊急救助、大病學生醫療救助等。此外,學校還有各種社會獎項和助學金,對學習成績優秀、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獎勵和資助。聯系電話:0591-22863312。
第二十三條學校堅持走國際化道路,與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英國、德國、法國、意大利、芬蘭、荷蘭、比利時、挪威等歐美國家和馬來西亞、泰國等“壹帶壹路”國家建立交流合作關系,入選國家留學基金委“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計劃”實施機構,開展“1+2+655”。學校加強了與臺港澳高校的交流合作,啟動了閩臺高校聯合人才培養項目。2019年批準招收港澳臺學生。聯系電話:0591-22863030。
第二十四條招生信息和招生結果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站公布。招生咨詢電話:0591-22863181,學校網址:。
第二十五條以往學校文件關於招生的規定與本章程不壹致的,以本章程的規定為準。在執行過程中,如因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的調整需要變更章程的,以上壹級主管部門制定的新規定為準。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生效,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福建工程學院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