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和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交通、水利、環境保護、招商引資、林業、就業、新村扶貧、體育和財政、民政、安全、司法行政和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4.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5、指導村委會工作,認真接待群眾來信來訪,聽取群眾意見,解決困難,處理矛盾,做好群眾工作。
6.承辦上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1,全國人大辦公室(負責人:王其鈞)
責任
1)組織代表學習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決定,檢查在本行政區域內的理解和執行情況;2)組織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視察,參加執法檢查,視察本行政區域內的重大事項,聽取鎮人民政府的工作匯報,對鎮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和上級國家機關派駐鄉鎮的工作提出評議;3)聯系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聯系在本行政區域內生活和工作的上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協助代表組成代表小組,開展活動,及時反映代表和群眾對本級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四)檢查主席團交鎮人民政府和其他有關組織辦理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情況,並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主席團報告;5)做好代表和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受理人民群眾對本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投訴和意見,並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主席團報告處理情況;6)組織各選區選民依法辦理本級人民代表的罷免或補選事宜,掌握各選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變動情況;(七)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承辦其他工作;8)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鎮婦聯的職責
2.高泰鎮工會(負責人:王偉)
責任
1)組織和代表職工參與本鎮社會事務、經濟、文化等重大活動,支持和協助政府開展工作,推進本鎮兩個文明建設,帶領基層工會完成鎮黨委和上級工會交辦的各項任務,努力增強基層工會活力;2)組織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指導基層工會建立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制度,與行政方面建立平等的集體協商制度。3)積極參與勞動爭議調解,加強勞動保護和安全衛生監督,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保護女職工特殊利益;4)組織動員職工積極參加經濟建設和社會改革,開展社會主義勞動競賽、技術革新和技術協作,調動職工勞動積極性,促進企業經濟發展;5)對職工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法制和職業道德教育,全面提高職工隊伍素質,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6)搞好基層工會組織建設,發展壯大工會隊伍;7)抓好工會幹部隊伍建設,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8)努力辦好工會文化、教育、體育事業,逐步建立鎮工會活動陣地;9)做好工會經費的收繳工作,管理工會財產。
3.高泰鎮婦聯(負責人:王艷)
責任
1)貫徹落實鎮黨委、鎮政府和上級婦聯的工作部署,制定我鎮婦女兒童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2)組織婦女學習馬克思主義理論和科學文化知識,提高婦女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教育引導婦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強,做好優秀婦女人才的培養、選拔和推薦工作,促進婦女人才成長;(三)代表婦女參與政府和社會事務民主管理制度的制定,充分發揮婦女在基層政權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中的積極作用;4)組織動員婦女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開展“學文化、學技術、比成績、比貢獻”、“婦女建功立業”等競賽活動,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5)維護婦女合法權益,推動婦女權益保障法和王屋鎮婦女發展規劃的實施,為婦女提供法律援助,為受害婦女討回公道。調查研究婦女權益保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建議,推動相關改革措施不斷完善,促進性別平等;6)維護兒童合法權益,做好兒童工作,促進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九十年代中國兒童發展規劃綱要的實施,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普及優生優育知識,發展兒童保健和兒童福利事業;7)完成鎮黨委、鎮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4.高泰鎮紀委(負責人:劉洋)
責任
1)教育黨員幹部遵守黨紀國法;2)抓好領導幹部的廉潔自律;(三)查處黨員幹部違法違紀案件;4)接待和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受理黨員幹部的投訴和申訴;
5)把握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6)開展執法監督,維護政令暢通;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5.高泰鎮組委會(負責人:王少傑)
責任
1)負責基層領導班子建設;
2)負責黨員幹部的培訓教育管理和黨費收繳。
3)負責幹部調配和招聘、高校中國畢業生就業推薦、工資福利、黨員幹部職工檔案管理、老幹部管理等工作;4)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工資年度統計;黨員的年度統計工作,幹部的年度考核;5)負責黨刊的征訂和發行;6)指導鎮黨校的工作;7)負責落實黨委的統戰工作;8)完成鎮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6.鎮宣傳委員會(負責人:黃)
責任
1)負責黨的理論宣傳工作;
2)負責黨員的理論教育;
3)負責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4)指導和管理廣播電視、文化、體育等部門的工作;5)完成鎮黨委、鎮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7 .高泰鎮武裝部(負責人:張鵬飛)
責任
1)負責民兵、預備役組織建設、政治教育和武器裝備管理,落實民兵、預備役學員;2)負責組織領導民兵、預備役部隊完成戰備和治安執勤任務;3)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參加“兩個文明”建設;4)負責民兵、預備役人員的登記和統計,協助政府部門做好征兵和退伍軍人安置工作;
8 .高泰鎮綜治辦(負責人:李貴福)
責任
1)組織、指導、督促各部門、各單位落實維護穩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2)帶頭解決和處理壹些突出的社會治安問題;3)組織、協調、監督、指導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六業”(美發美容業、餐飲業、文化娛樂業、旅遊業、收購業、典當業)的管理;4)加強對流動人口的教育和管理;5)完成上級交辦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任務,搞好禁毒專項鬥爭;6)辦理黨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9 .高泰城鎮建設辦公室(負責人:王久利)
責任
1)負責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的方針、政策和規定。
2)負責規劃、土地、建設、環保、道路、市政等重大問題的決策;
3)編制實施城市總體規劃和功能分區規劃,做好規劃管控和審批工作。
4)執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搞好耕地保護,合理安排和使用土地,制止和查處違法用地行為;
5)負責鎮內土地征用(出讓)審批和土地登記發證審核;
6)協調鄉鎮用地,解決土地矛盾糾紛;
7)依法監督管理鎮內建築活動,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
8)辦理項目規劃建設許可審批手續;
9)對鎮內工程項目實施規劃建設管理,依法查處違法建設行為;
10)負責鎮內主要交通道路等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維護和管理;
11)負責轄區內環境汙染的監測管理和治理措施的實施。
12)負責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項目審批和環境保護評價;
13)實施綜合治理措施,抓好環境排汙費的征收和收繳;
14)處理因環境問題引發的事故和糾紛;
1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10,高泰鎮計劃生育辦公室(負責人:高誌輝)
責任
1)完成上級下達的人口計劃指標任務;
2)全面落實現行計劃生育政策,建立、健全和完善我鎮相關規章制度;3)落實計劃生育“三化”工作方針(宣傳教育、避孕節育、經常性工作),加強計劃生育宣傳網和醫療服務網建設;4)加強和改進人口計劃管理和統計,逐步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制定科學可行的規劃和計劃;(五)領導、協調和動員各有關部門和全社會對人口問題實施綜合治理,形成控制人口的合力;6)依法管理計劃生育,為群眾提供生殖保健、合理避孕措施等優質服務;7)完成鎮黨委、鎮政府交辦的任務。
11,高泰鎮合作醫療辦公室(負責人:王海金)
責任
負責城鎮合作醫療保險待遇的收繳和報銷;
12,高泰鎮司法所(負責人:趙波)
責任
壹是協助基層人民政府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二、指導和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協助或直接參與重大疑難民事糾紛的調解。三、指導基層法律服務所的管理工作。四、代表鎮(區)人民政府處理民間糾紛。五、調查研究本地區糾紛的原因、特點和規律並提出預防糾紛的措施。六、組織宣傳和法制教育。開展有關政策、法律、法令和道德的宣傳教育;七、了解並向上級反映群眾對現行法律、法令和司法工作的意見和要求。八、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九、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特別是參與調查和調解社會不穩定因素和人民內部矛盾。十、貫徹有關司法行政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各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十壹、積極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十二、擔任政府法律顧問,提出司法建議,當好政府參謀和助手。十三、配合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中心工作。十四、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指導和參與制定村規民約。
13,辦公室(負責人:喬)
職責:
1)根據公文處理有關規定,審核以黨委、政府名義下發的各類公文,承擔全局性、綜合性文件起草工作,經主管領導審核後送主要領導簽署;
2)黨、政、人大文件的簽收、拆封、登記、編號、傳閱、分發、督促、清退、歸檔、存檔、銷毀;
3)參與重大工作和重要課題的調研,收集整理相關資料,撰寫相關調研文章和情況報告等。,並為鎮領導的決策工作提供信息服務;
4)負責起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的各項文件,處理日常工作;
5)負責相關會議的準備、記錄及公文聯絡;
6)負責督促和執行黨委、政府的有關決定和文件;
7)負責治安、衛生、勞動等日常工作。
14,高泰鎮文化站(負責人:韓滿文)
責任
1)圍繞鎮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廣播電視新聞宣傳,做好黨和政府的宣傳喉舌;2)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發揮廣播電視新聞輿論監督作用,當好黨和政府的參謀;3)搞好廣播電視網絡建設,確保黨政政令傳播渠道暢通;4)完成黨委政府交給的任務。
15,高泰鎮水利站(負責人:馮)
責任
1)要認真貫徹水利水土保持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堅持為發展農業生產和農村商品經濟服務的方向,樹立全面優質服務的思想,積極配合區水利部門做好工作,以促進農村水利水土保持的發展;
2)工程建設方面,根據當地農業生產、鄉鎮企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在縣水利局的統壹安排下,認真做好轄區內的水利水土保持區劃、規劃、勘測設計、規劃、工程建設和效益分析工作;
3)工程管理方面,負責建立健全鄉鎮水利水土保持管理服務組織,落實各項管理承包責任制,保證工程效益,改善工農業供水,協助按規定收取水費;
4)學習和普及水利水土保持科學知識,推廣節水、節能、水土保持先進經驗和水利水土保持科技成果,開展技術創新、科學試驗等工作,做好鄉鎮水利水土保持業務指導和水利工程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
5)當好各級領導部門的參謀,組織群眾開展抗旱防汛和農村水利基本建設。幫助鄉鎮制定保護和使用農村水利水保設施的鄉鎮規章制度,及時處理破壞水利水保設施等違反水利水保法律法規的案件,協調處理地方水事糾紛;
6)完成縣水利局下達的水利水土保持工程建設管理中的統計工作及其他任務。
16,高泰鎮郭林中心(負責人:韓)
責任
1)宣傳、貫徹、執行《森林法》等相關林業法律法規,負責處理林業案件和林地糾紛。2)負責引進和推廣先進適用的新技術,按時完成珍林果發展計劃。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和任務。
17,高泰鎮農業中心(負責人;李文全)
責任
1)負責調查全鎮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情況;參與制定全鎮農業科技發展規劃;2)搞好農民教育,加強農民科技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質和轉移就業能力;3)負責農業科技的宣傳、推廣和應用,提高全鎮農民和農技幹部的科學文化素質;4)負責農業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申報和農業科技項目的實施監督、成果驗收、鑒定、登記、交流和應用管理;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18,高泰鎮農業經濟站(負責人:孔亮)
責任
1)負責定期審核村級收支,嚴格審批村級支出,杜絕不合理支出,制止浪費性支出;
2)負責督促各村根據月度賬單每月公布壹次收支賬目;
3)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鎮人民政府報告有關財務工作;
4)負責村級轉移支付的分配;
5)負責糧食補貼和水稻良種補貼;
6)積極完成鎮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19,高泰鎮畜牧站(負責人:李紅欣)
責任
1)負責全鎮畜牧業調查統計;
2)負責生豬補貼的發放。1,組織村民發展生產,擴大經營,承擔本村生產經營的服務和協調,促進本村經濟發展;
2.尊重集體經濟組織依法獨立開展經濟活動的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
3.編制和實施經村民代表會議批準的村莊建設規劃,整治村容村貌,改善人居環境,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4.依法管理村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教育村民愛護公共財產和設施,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5.宣傳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教育和促進村民依法履行應盡義務,維護村民合法權益;
6.調解民間糾紛,促進村民團結和家庭和睦,幫助維護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
7.發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識,教育村民尊老愛幼,尊重婦女,擁軍扶貧,移風易俗,樹立社會主義新風尚;
8.組織村民參加搶險救災活動;
9.對村民代表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執行村民代表會議的決議、決定;
10,接受鎮政府的指導,協助鎮政府開展工作,向上級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訴求和建議。趙建輝:分管全面工作。
王小語:分管政府全面工作、財政、辦公室。
王其鈞:分管NPC的工作。
王偉:分管組織、宣傳、紀檢、武裝部、共青團、婦聯。
朱冬梅:分管民政、教育、文化、統計工作。
陳忠攀:分管農業和國土建設。
王:分管企業、衛生、廣電、安全生產工作。
王:分管公安、司法、綜治、交通等方面工作。